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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路遥文集》
来源:边塞艺苑 | 作者:路遥 | 发布时间: 1019天前 | 46836 次浏览 | 分享到:


这时候,亚玲走上前来,对我说:“快回去吧,李老师也在后面来了。咱们快点往回走,好让他少跑点路。李老师是个深度近视,别让他跌一跤,把眼镜给碰掉了!” 


我们都笑了。大卫开玩笑地对我说:“看你犹犹豫豫的,还有什么要谈判的条件吗?” 


我却认真地对他说:“那么……一定要和亚玲好!” 


大卫的脸刷地红了,亚玲的脸也红了,文明却背起我的铺盖卷,大喊一声:“咱们开路开路的!”他喊着,便走到前头,又转身对我们说:“路不好走,咱们四个人干脆一个拉着一个。我走头,开路开路的;建强拉着我,大卫拉建强。亚玲拉大卫,空气拉亚玲!好不好?”他向我们做了鬼脸,大卫和亚玲相视一笑,都不好意思地把头扭到了一边…… 


我们四个人手拉着手,踏着我们来时踩出脚印,跌跌爬爬,嘻嘻哈哈,在白雪皑皑的峡谷里行进着。走在前面的周文明吹起了响亮的口哨;口哨吹出的旋律是我们熟悉的《游击队之歌》。我,大卫和亚玲,忍不住和着文明的口哨声,轻轻地哼起了这首歌。我们的父兄们当年就些山野里哼着这首歌,战胜了无数的艰难困苦,赢得了革命的胜利;今天,这不朽的歌曲同样使我们的感情沸腾,激励我们的困苦中坚定地前进!我拉着伙伴们的手,唱着亲爱的《游击队之歌》走向县城,走向学校,走向未来;我浑身的血液在烈地涌动着,泪水很快蒙住了眼睛,两边那耀眼的雪山逐渐模糊了,模糊了…… 


1980年冬天到1981年冬天写于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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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也想不到1-(郑小芳)


小_说txt天'堂

人一生中,总会有一些重大而有意义的时刻。我现在就面临着这样一个时刻。也许这件事并不重大,但至少是有意义的。我是说,再有一个月,我就要从省林业学院毕业了。你们也许并不知道,四年前,我还是黄土高原山沟里的一个乡下姑娘。而现在,我已经成了一名大学毕业生。对于一个人来说,这种变化难道还不重大吗? 


我已经拒绝了让我留校的要求,而坚持让学校把我分配到我们家乡那里的地区去工作。同学们中间很少有人能理解我。他们嘲笑我是个十足的“乡下佬”。因为放弃在大城市工作的机会,而跑到一个荒凉的山区去吃苦,似乎太愚蠢了。 


我承认我是个乡下佬。我热爱我们的乡下,正如城里的人热爱他们生活的城市。一个人总有一条根深深扎在某一个地方。我的故乡的确荒凉而贫瘠。那里,严寒从头年十一月一直要蔓延到第二年清明节以前。那里的春天也极其短暂,而且塞外吹来的大风常常把毛乌素大漠的沙尘扬得铺天盖地,把刚开放的桃杏花打落在了地上。 


但是,那里也有许多好日子。我们的美妙的时光是从夏至以后开始的。这些阳光明媚、清风习习的好日子一直要延续到另一个冬天开始。在这些日子里,大部分都会是好天气,尤其是三伏天,天蓝得耀眼,充足的阳光照得大地一片金黄,但并不像大城市这样闷热,白天和晚间都有凉爽的风吹拂着大地,给人和万物以亲切的抚摸。 


四年以前,我一直就生活在那里,除过读中学在县城,从来也没有远行。自从考入省林业学院,来到这繁华的省城,四年间,我无时不在思念着我的故乡。有时候,在学校三层楼的宿舍里,我常常梦见小时候的那些夏夜,我跟父亲睡在打麦场上,点着艾绳火熏蚊子;让凉风吹拂着裸露的胳膊;数天上的星星,听小河水的喧哗……有时候,城市某个地方偶尔传来一声鸡啼,我就忍不住哭了。这可是乡下的声音啊! 


我之所以坚持要回到故乡那里去工作,不仅仅是我眷恋和热爱它,更主要的是,我学的水土保持专业也只有在那里才能大有作为。我当初报考这个专业就是为了最后还能回到那里去。我爱家乡的山山水水,我就想用我自己学到的知识去把它变得美好。这个想法在我小时候就有了。 


说实话,我从内心里看不起我的有些同学。他们虽然来自乡下,却鄙视乡下。我平时很反感他们鄙薄自己的家乡,这正如一个人谈论自己父母的缺陷会引起别人的反感。现在,这些人正千方百计想留在城市工作,哪怕让他们蹬三轮车也愿意留下。我并不是说我的思想境界就有多高。但我总觉得,抛开旁的不说,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总应该有一种勇于献身的精神。尽管我们现在的生活中享乐是一种普遍的时尚,但我认为生活中崇高与低级的界线从来都没有模糊过。当然,我并不愿意过多地指责我年轻的朋友们,因为归根结底,人们对生活和幸福的理解取决于每个人自己的认识。这种认识很难统一。我是准备走自己的路,但我也愿意为另外路上的朋友们祝福。好了,离别的时刻就要到来。我们都要像离巢的鸟儿般飞向四面八方,不管在哪一个天地里飞,我们都得将开始用自己的翅膀飞。这就是说,我们要开始独立生活了。 


所有这一切都让人激动。它使人兴奋,它让人愉快得有点颤栗,京让人烦躁不安,它叫人彻夜不眠…… 


当然,我的激动还有另外一些原因,现在我也可以不害臊地谈一谈,不过,说出来也许你要笑话。 


除过毕业的激动外,我同时想到,我和一个男人共同生活的日子将会临近了。这恼人而甜蜜的想法,时不时来纠缠我,弄得人心神不安。你千万不要误会我是要和他马上结婚。不,这一两年不会的。虽然我和他都来自农村,但我们已经接受过高等教育,不会像我们在乡下的同学那样早婚。我是说,我和他将要以未婚夫妻的关系分配到同一个地方工作。他是省师范大学中文系的应届毕业生,是我的同乡。他们村离我们村只有五里路,我和他从小学一年级就同学,拿句俗话说,我们是青梅竹马。不过,我们早商量好了,毕业后不回我们县,而要到更往北的一个地区去工作。那里一半山区,和我们的家乡一样属黄土高原,另一半已经是毛乌素大沙漠了。我们中学时曾一块去沙漠中的一个县城参加过体育运动会,被那里荒漠而壮丽的风光深深吸引。我们曾站在古城雄伟的烽火台上,热血沸腾地约定:将来我们一定要到这里来工作。当时这多半有些孩子气。但这多年里我们可一直认真地对待这个孩子气的想法。请不要见笑我们,人在少年时候的某种想法,说不定会在一个人一生中起作用。至少,我们现在仍然忠于这个当初的誓言。我的朋友为此写守不少诗。他喜欢写诗,往往比我更富于浪漫的激情。我喜欢他,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至于我,从小就比较喜欢一种激荡的生活,并且对此抱有一种执拗的态度。不要因此就认为我是个“假小子”。从一切方面,尤其从感情方面来说,我是一个地道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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