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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玫瑰之名》
来源:边塞艺苑 | 作者:安伯托·艾柯 | 发布时间: 704天前 | 16462 次浏览 | 分享到:


于是我们走至紧临着疗养所的澡堂,轻而易举地将门打开。




第二十三章

第四天


是她,


是我所相信的那个女孩,


她也看见我而且认出我,


迫切而央求的一眼,


让我有股上前拯救她的冲动…… 


  


第二十三章


晨间赞课


威廉和塞维里努斯检查贝伦加的尸体,发现舌头发黑,不是溺死者的正常现象,然后他们讨论剧毒的毒药及失窃的可能


我不再详述我们怎么通知院长,整幢修道院的人怎么在礼拜时刻前醒来,惊恐的叫声,每张脸上流露出的恐惧及悲伤,以及这消息怎么传遍整所修道院。仆人们喃喃默祷,深怕被恶魔所扰。我不知道那天早上的第一节礼拜仪式是不是照例进行,又有哪些人参加了。塞维里努斯叫仆人把贝伦加的尸体裹起来,放到疗养所的一张诊疗台上。我就跟在威廉和塞维里努斯身旁。


院长和别的僧侣都离开之后,那个草药师傅和我的导师才有机会检视尸体,像医师那么冷静漠然。


“毫无疑问,他是淹死的。”塞维里努斯说,“他的脸发涨,腹部绷紧……”


“可是并非别人把他溺死的。”威廉观察道,“因为在那种情况下,他会反抗凶手的暴力,然而每件东西都干净而且整齐,似乎贝伦加先烧了热水,把水倒进澡盆,自己再躺进里面去的。”


“我并不惊讶。”塞维里努斯说,“贝伦加有痉挛的症状,我经常告诉他说热水澡能够使人身心舒缓。有好几次他都要求我别把澡堂的炉火熄灭。所以,很可能昨晚……”


“前晚。”威廉打岔道,“因为这具尸体——你也看出来——在水里至少浸了一天了。”威廉对他说了前一晚的一些事情,但他并未告诉塞维里努斯说我们曾偷偷潜进写字间,并且隐瞒了不少细节,只是说我们追逐一个神秘的人影,而那个人从我们这里拿走了一本书。塞维里努斯知道威廉只对他说出部分真相,但并未进一步追问。他只说如果贝伦加就是那个神秘的窃贼,那么他可能因心神紧张所以想借沐浴使自己平静下来。他说贝伦加生性敏感,有时心一乱或情绪变化时,他就会浑身颤抖,冷汗直冒,眼睛鼓出,然后倒在地上,口吐白沫。


“不管怎么说,”威廉说,“他到这里来以前,一定先到别的地方去了,因为我在澡堂里并没有看见被他偷走的那本书。因此,我们假设他先到别处去,然后,为了平缓情绪,也许也为了避开我们的追寻,他便溜进澡堂,浸到澡盆里。塞维里努斯,你想他的病会不会使他失去知觉,因而溺毙呢?”


塞维里努斯怀疑地说:“这是可能的。”他又检查了尸体的双手,半晌后又开口道,“有一件奇怪的事……”


“什么事?”※棒槌学堂の精校e书※ 


“那一天维南蒂乌斯的尸体礼洗净后,我也检查了他的双手,注意到维南蒂乌斯右手有两根指头的指尖发黑,好像是某种黑色的物质弄黑的。你看见没有?——就像贝伦加的这两个指尖。事实上,现在在第三根手指上还有点痕迹。本来我以为维南蒂乌斯是在写字间里沾到了墨水……”


“很有趣。”威廉深思地说,更仔细地检视了贝伦加的手指。


快破晓了,室内的光线仍幽暗,我的导师显然为缺少眼镜而苦恼:“很有趣。”他重复了一次,“但在他左手上也有一点痕迹,至少是在拇指和食指上。”


“如果只有右手,那么就是握着某件东西的手指,这东西体积不大,或许长长细细的……”


“例如尖笔,或者某种食物,或是一只虱,或一条蛇,一个圣体架,一根手杖。东西太多了。但既然另一只手也有迹象,那很可能是个酒杯,右手稳稳地拿着,左手辅助,力量用得较轻……”


塞维里努斯轻轻搓死者的手指,但那黑色痕迹并未消褪。我注意到他戴上了一双手套,那很可能是他在处理有毒物时才戴的。他嗅了嗅,却没闻出什么:“我可以对你列举出许多会留下这种痕迹的蔬菜和矿物。有些是致命的,有些却不然。图书装饰员的手指上有时会有些金粉……


“阿德尔莫是个图书装饰员。”威廉接口说,“我想,由于他的尸体摔得伤痕累累,你大概没想过要检查他的手指。但这两人说不定碰过阿德尔莫生前所有的某件东西。”


“我真的不知道。”塞维里努斯说,“两个死人,手指都发黑。你由此推测出什么呢?”


“一无所有。这两件案例必然顺应同一条规则。例如,一件存在的物体,谁摸了它就会弄黑手指……”


我抢着完成他的推论:“……维南蒂乌斯和贝伦加的手指都发黑,因此他们都摸过这件物体?”


“很好,阿德索,”威廉说,“只可惜你的推论并不成立,因为在这个推论中,中项并非概括性的。那是我们的主要前提并未选好的迹象。我不该说所有摸过那件物体的人都会弄黑手指,因为可能有人没摸过那东西,但手指却是黑的。我应该说所有而且只有那些有黑色手指的人,必然摸过一件既定的物体,维南蒂乌斯和贝伦加等人。由此我们对第一个论点就会得到极佳的第三论式。”


我高兴地说:“那我们就有答案了。”


“ 啊,阿德索,你太相信理论了!我们所有的,只不过是个问题而已。那就是,我们提出维南蒂乌斯和贝伦加摸过同一件东西的假设,而这个假设无疑是很合理的。然而我们虽已认定有个物体存在,造成这个结果(这仍有待确证),我们仍然不知道它是什么,他们又是在哪里找到它的,以及他们何以要触摸它。而且,你别忘了,我们甚至不知道是不是他们所摸过的这件物体造成他们死亡的。想象有个疯子想杀掉所有摸过金粉的人吧,我们能说杀人的就是金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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