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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中国通史第九卷-中古时代-明时期 (上)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1003天前 | 56853 次浏览 | 分享到:

  象包括新选中的驸马、新升任的司礼监秉笔太监,以及随藩王之国的旗尉。巾帽局所造诸物的工价从工部支领。该局设掌印太监一员,其工匠在五百人左右。

  针工局的职责史书记载基本相同,即成造宫中诸人的衣服、铺盖。所谓宫中诸人主要指内官、内史、长随、小火者,他们的冬衣三年发给一次,铺盖六年发给一次。此外,一些史书还记有针工局的其他职责,如成造诸婚礼服裳,“缝制王府册封赏赐等项衣服”②。针工局设有掌印太监一员,工匠人数在三百六十以上。该局所需工价也由工部支给。

  内织染局设于明初。洪武二年内府即有尚染局之设,洪武十七年、洪武二十八年更定内官诸监库局时,都设有织染局。内织染局的职责“掌染造御用及宫内应用缎匹”③,洪武二十六年定“凡供用袍服段匹及祭祀制帛等项,须于内府置局,如法织造,依时进送”④。这以后就形成了一项制度即“内局以应上供”。内织染局织造皇帝在重要场合穿用的袍服时,要由钦天监择日,礼部祭告,然后才能开工。如冬至大祀所用十二章衮服、皮弁服即如此。内织染局设掌印太监一员,工匠额数嘉靖十年为一千三百十七名,嘉靖四十年为一千四百六十一名,隆庆元年为一千四百三十名(内有匠官八十七名),可见其生产规模很大。内织染局的外署有蓝靛厂,在都城西,另外在朝阳门外还有一处外厂,是“浣濯袍服之所”①。

  酒醋面局的职责是“掌宫内食用酒醋、糖酱、面豆诸物”②,所谓宫内,是指皇宫内为皇室服务的人。在其职责中酒醋等项是由该局自造的。酒醋面局设掌印太监一员,其工匠人数在一百七十人左右,另万历时有宛平佥派的磨户三十一名,酒户三百三十名。

  内府手工业除上面所述外,还有以下几处:金牌厂,负责铸造亲王印符和金牌、上直守卫官军金牌、土官信符和金牌。御酒房,“掌造御用酒”③,其设提督太监一员,与酒醋面局无隶属关系。王恭厂与盔甲厂,二厂归工部军器局统辖,由工部主事一员监管,但实际工作统由宦官实行,这是由于保密的需要,二厂是明代军器和火器的重要生产机构,为了防止其法式泄于外,便形成了这一格局。二厂各设掌厂太监一员,贴厂佥书各数十员。王恭厂辖匠头六十名,盔甲厂辖匠头九十人,另各有小匠若干。二厂所造项目主要有盔甲、铳炮、弓矢、火药等。天启六年五月王恭厂发生爆炸,“厅库栋② 《钦定日下旧闻考》卷三九。

  ③ 《明史》卷七四《职官三》。

  ④ 《大明会典》卷二○一。

  ① 刘若愚:《酌中志》卷十六。

  ② 《明史》卷七四《职官三》。

  ③ 《明史》卷七四《职官三》。

  宇虽已倾塌,而偏东库房及匠作小房尚存百有余间”④,据此可推知王恭厂的生产规模是相当大的,而盔甲厂的规模则大于王恭厂。

  内府手工业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即南京内府的手工业。南京内府的衙门设置大体如北京内府,其职掌较重要手工业的有南京司礼监、南京内官监、南京内织染局、南京兵仗局前厂。

  南京司礼监职掌的手工业主要为神帛堂供应机坊。神帛堂负责织造各种祭祀所用的帛,如郊祀上天的郊祀制帛,祭祖用的奉先制帛,祭社稷、历代帝王、孔子及各神祇的礼神制帛,祭功臣的报功制帛等。该神帛堂每年例须供应一千三百九十六段帛,每十年一次料造,共一万三千九百六十段,所需工料由南京工部支给。神帛堂额设机四十张,工匠一千二百余名。生产规模还是不小的。神帛堂每年起运北京的各式制帛为一千零九十六段。

  南京内官监的职责主要包括:一是参与内府衙门的各项修造工程,凡内府衙门损坏,内官监有责任“或奏行或揭帖到部”①,然后会同南京工部修造。二是成造硃红漆、朦金彩漆云龙膳桌、上用盛米竹箩、供用筛簸、烘篮、焙笼,以及郊庙宫殿等处所用的棕荐。其物料由南京工部办送。南京内官监军民工匠原额三千九百余名,天顺时达到四千多名,嘉靖八年奏准该监食粮军民匠数额为一千九百人。

  南京内织染局负责织造文武官员诰敕、进宫各色绢布,包括阔生绢、白布、苎布等。所需物料由南京工部关支。官员诰敕织成后,由南京工部派官验查,合格后送南京印绶监装裱起运。南京内织染局额设机三百余张,军民人匠三千多名。原制每十年题造一次,共五万匹,嘉靖中改为七年一题,隆庆四年复旧。

  南京兵仗局前厂的生产规模相对较小,军民匠原额三百六十七名,嘉靖九年重定额数后,军匠达六百三十四名。南京兵仗局前厂负责成造毛袄、狐帽,每年八百八十件;军器,每五年一次计料,每季全造一万九千七百六十七件。造完验试合格后奏报。兵仗局前厂所生产的军器为盔、甲、枪刀、箭、牌等普通军器,火器只偶尔造办。南京兵仗局前厂设于正统二年,此前南京内府只有兵仗局。

  户部手工业户部是明代主管国家财政的最高机构,在六部中地位十分重要。由于职责所限,户部所属手工业并不特别发达,综合起来,大略有制钞业、制盐业、铸钱业几项与户部关系紧密,其中铸钱是明末时户部才有的职责。此外,明代官营手工业所需物料及产品的管理也与户部有关。

  ④ 《明熹宗实录》卷七二。

  ① 《大明会典》卷二○八。

  明洪武初,铸钱流通天下,但“商贾沿元之旧习用钞,多不便钱”①。

  于是洪武七年,朱元璋设宝钞提举司,次年开始造大明宝钞。洪武十三年,宝钞提举司成为户部所辖衙门。永乐七年,北京设立宝钞提举司。按洪武二十六年的规定,大明宝钞的生产每年三月开工印造,至十月停止。造完后宝钞提举司将钞数核定备案后送内府收贮。造钞所用桑穰等物料,由户部“预为会计”②,即核算出所需多少,该用价银多少,然后行移浙江山东北平等出产地方收买。宝钞提举司设提举一人。另,户部辖有钞纸局、印钞局,二局盖为宝钞提举司的印造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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