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州、县志是明代地方志的主体,也是明代地方文献中最受重视者。
① 《天一阁藏明代地方志考录·浙江省》。
① 谢国桢:《史料学概论》,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第141 页。
一般或由地方官员出面组织修纂,或请名人修纂。因此明代的方志一个主要特点是“许多地方志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结合本地特点,编制了比较罕见的篇目”②。如正德《琼台志》中的“平乱”,嘉靖《韶州府志》中的“洞寇出没”,嘉靖《清流县志》中的“盗贼”,嘉靖《南康县志》中的“十家牌法”和“乡约”,正德《琼台志》中的“破荒启土”,万历《嘉兴府志》中的“医药”,嘉靖《汀州府志》中的“窑冶”,嘉靖《建阳县志》中的“图书”,成化《新昌县志》中的“图像”等等。
明代方志的另一个特点,是在纂修思想上的创新。有些地方志修纂中主张“不志天文”(嘉靖《临安府志》),有的地方志主张“不书星野”(嘉靖《耀州志》),也有的纂修者反对修志中的记事芜杂,主张简练高古,如韩邦靖所编《朝邑志》,全书二卷仅五千七百余字,虽称文风高古,对于后世史家来说,却难有所取了。③府、州、县以下有乡镇志。明代中叶以后,乡镇志的修纂渐多,其体例基本遵循府、州、县志,而因记事范围相对狭窄,内容也相对为简。如嘉靖《澉水续志》,董穀纂于嘉靖三十六年,即为乡镇志中之名作。全书九卷,分为地理、职官、公署、贡赋、兵卫、祠宇、人品、杂记、艺文九门。在明代的地方乡镇志中,也有不依照这类体例的作品,如崇祯末仁和沈谦所撰《临平记》四卷,即全然不遵方志修纂之体,现存该书抄本仅三卷,卷一至二为《纪事》,卷三为《杂记》,全书所辑凡一百余条,末附临平十咏。分年记事,被后人称作“系乡镇志中之创例。”①除乡镇志外,明代的方志中还包括有卫所志、山水志、风土志、海防志、古迹志等。这些专门类的志书,因为不属于国家行政区划,所以与一般方志体例上不尽相同。如嘉靖《雁山志》,志浙中雁荡山,全书分为山水、寺院、土产、诗文四类,虽仍志书之体而与省、府、县、乡之志迥然不同。再如崇祯年间僧人传灯所纂《幽溪别志》十六卷,记天台山幽溪,书分为形胜、开山沿革、重兴规制、宗乘、泉石、人物、金汤、檀度、福田、塔墓、古迹、著述、赠遗、余学等凡十六,从形式上近于县志,而内容集中于山水名胜,与地方志所记地方史事仍有相当大的不同。这类方志在明代方志中也占有一定比例,其中著名的如刘效祖《四镇三关志》、詹荣《山海关志》、冯世雍《吕梁洪志》、孙存《岳麓书院志》、乔世宁《五台山志》等。
从全国性的总志,到地方性的各省通志,各府、州、县方志,以及各地山水风土古迹等志,构成了明代方志的不同层次。这数以万卷计的明代方志,是今天明史研究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料。
② 朱士嘉:《天一阁藏明代地方志考录序》。
③ 参见朱士嘉:《天一阁藏明代地方志考录序》;谢国桢:《史料学概论》等。① 洪焕椿:《浙江方志考》卷十三《浙江乡镇志》。
明代方志的史料价值关于明代方志的史料价值,曾经有许多学者作过详细的论述。明代是中国方志纂修的一个重要发展时期,它在宋代地方志修纂走向定型的基础上,又向前发展了一步,使之更趋完善。有些学者提出,明朝人在方志的修纂方面,已经开始涉及方志学的内容。明人对于方志修纂的不同意见的争论,如或尚繁或尚简,或主张史志为主从,或主张史志为表里,或修志以崇史学或修志以崇地理。虽则看法不同,这些争论与修纂中的尝试,对于明代方志的进一步成熟发展则起到了积极的作用。①如明人杨一清称:“国有史,郡有志。..志,史之翼也。”②又田秋云称:“志也者,识也,郡之史也。”③张居正则称:“州郡之有志,犹国之有史。”④李东阳亦称:“大则史,小则志,兼行而互证。”⑤如此种种,不胜枚举。这与清代学者章学诚所谓“方志乃一方全史”的看法基本是一致的。
强调方志的史学特点,就使得明代方志大都突出了记史方面的主要内容,而且大都于地方之事无所不载,从而被学者们称作是一种“地方性的百科全书”,并进而指出:“无所不载这个传统之所以优良,是因为一部方志将一地的古今疆域沿革、自然条件、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教育、人物、异闻、琐事等等,分门别类,一一记载下来,就概括了一地已知的全部古今情况,要了解一地重要的人、物、事,只须从中查阅即可。这个任务是任何一部国史或任何一种类型的图书所未能承担,也承担不了的,只有千百部方志同时存在,才能予以完成。”①这实际已经涉及了明代方志的史料价值。从今天史学研究的角度来看,方志记述的内容越细,在史料上保留下来的东西也就越多。作为一部省通志或者府、州、县志,都是不可多得的地方史研究史料,而同一地区或者相近地区几部省通志或者府、州、县志,甚至乡镇、山水、风土志,就构成了带有普遍性内容的史料,这就不仅可以作为地方史研究之用,而且能够作为一个时代更深入研究的史料依据,这也就是近年来地方志为愈来愈多的史学工作者所重视的原因。
对于地方志的研究,从清人章学诚开始被视为方志学,近年在方志方面的研究随着全国地方志修纂工作的开展而不断有所深入。1935 年朱士嘉所撰① 参见马楚坚:《明清人物史事论析·略论明人修志主张》,江西高校出版社1996 年版。② 嘉靖《九江府志》序,转引自马楚坚:《略论明人修志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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