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紧薄弱环节明史研究中的薄弱环节不少,最明显的莫过于政治史。长期以来,由于“左”的影响,对这方面的研究基本上只局限于阶级斗争,尤其是农民战争。八十年代以后,领域不断拓宽,而且思路对头,不带框框。政治的核心问题,是国家政权的性质及其组织形式。在明代,封建国家机器的运转,主要取决于皇权,以及阁权和宦权的互相制约。这也是本阶段明代政治史研究的重点所在。具体有:(一)关于皇权问题。
明代皇权高度发达,肇基于洪武,至永乐时进一步强固。关于它产生的原因、经济基础、历史作用,诸家所见互有差别。有一种观点认为,明初皇权高度强化政治局面的出现,是庶族地主土地所有制和租佃契约关系的发展;农民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农民反抗斗争日趋激烈的客观形势,要求建立这样一个高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以便镇压人民的反抗,强制他们为地主阶级交纳地租和服徭役。而不是为了对付元朝残余势力,不是因内部斗争威胁皇权的地位,更不是出于某个人的好恶心理(参郭厚安《关于明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高度强化的问题》,《西北师院学报》1983 年第4 期;商传《试论明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社会基础》,《明史研究论丛》第2 辑)。关于皇权强化的经济基础,看法五花八门,至少有八九种。其中,有“小农经济”说,“地主制经济”说。关于它的作用,一种以为:虽然它给人民生活与经济发展带来一些负面作用,但是,在明初特殊环境中仍具有进步意义。不仅有效抵御了北元残存势力的侵扰,而且使朱元璋可能对贪官污吏、豪强地主进行有力的打击。另一种则持基本否定态度,以为这种极端专制主义对经济、文化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
明太祖钦定的各种法律,如《大明律》、《大诰》等,是明代强化皇权统治的另一种表现。对此,以往鲜有研究,空白点不少。近十几年来,也有不少文章予以认真探讨。而对实质各有不同解释。有人以为:《大明律》的重要特点,是突出对地主阶级贪暴行为的防范与惩治;《大诰》则以法外重典惩办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犯法行为。这两个法律的基本精神,是一方面对勋贵豪强、文武官吏的不法行为进行打击;另一方面对遵守朝廷法令的农民,予以“休养生息”。它们能在明初得到相当认真的实施,主要原因就在于这种做法顺应了历史潮流,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并为永乐、宣德年间国势的稳定铺平了道路。从总体上评价,积极方面是主要的,具有进步的历史意义。有人则认为:《大诰》虽然以打击贪官污吏、地主豪强为主要内容,但是实际收效却很有限。不少人给予很高的评价,其实无论就朱元璋的目的、使用的手段与后果,都不值得作过多的肯定。因为明初政治并未因此而清明,劳动人民也没有从中得到实惠,真正受益的只是朱元璋本人(以上分别见张显清《从〈大明律〉和〈大诰〉看朱元璋的“锄强扶弱”政策》,《明史研究论丛》第2 辑;陈高华《从〈大诰〉看明初的专制政治》,《中国史研究》1981 年第1 期)。
(二)关于内阁问题。
中国之有内阁制度,自明代始。关于内阁的研究,重点是探求它的性质及其与皇权、宦权的关系,论文居明代政治史研究之首,仅1980 至1991 年即达一百二十余篇。专著有王其榘《明代内阁制度史》(中华书局1989 年版)。明代内阁的权势与作用,因人因时而异。宣(德)、正(统)以前和中后期嘉(靖)、万(历)年间,“三杨”(杨士奇、杨荣、杨溥)主阁和严嵩、张居正为政时,宦官势力相对低落,阁权崇重。其他时期,内阁基本上处于无权状态。目前关于内阁的性质究竟是什么,似乎仍没有说清楚,多数以为内阁是皇帝的另一套秘书班子,代草诏令与票拟。也有人以为内阁是中枢决策机构,但对它经常不能正常运转,权归宦官的现象又无法加以说明。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三)关于宦官问题。
关于宦官问题,首先要提到的是丁易的《明代特务政治》(北京中外出版社1950 年版)。它是一部专门研究明代宦官组织、特务机构的重要著作。对厂、卫的产生、组织、性质、作用、影响,一一作了深刻分析,至今仍无愧是明代政治史研究的上乘之作。在这个问题上,以前多把焦点对准宦官组织,与外廷阁、部、院的关系,以及宦官干政的根源、表现、特点和社会危害诸方面。这一阶段则多注意宦官插足社会经济领域、运用权力积聚资本的问题,并由此揭示封建皇朝自身的矛盾运动。如,王春瑜、杜婉言《明朝宦官与经济史料初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年版)、《明朝宦官》(紫禁城出版社1989 年版)等。
(四)关于党社运动。
东林党的出现,是明代万历以后政治舞台上一个十分起眼的新现象,对中国近代政党的产生也有一定的影响。对这个问题的研究,集中于东林党争的性质和对东林党本身的评价。前一个问题,看法比较一致。后一个问题,从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到阶级基础,都有分歧。对其作用与意义的评价,意见尤为对立。有的说东林党是“现代自由主义者的先辈”、“代表了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进步思潮”。有的则以为东林党不是“市民反对派的代表”,亦非地主阶级改革派。他们尊经重道的救世思想与政治主张,与万历初年张居正注重实效、以富国强兵为目的的革新思想相比,是一种历史的倒退。在资本主义萌芽已经产生、封建制度日趋解体之时,无疑是起了反动作用(刘志琴《论东林党的兴起》,《中国史研究》1979 年第3 期)。也有的以为不宜全盘否定,说东林党是代表地主兼工商业者的利益。他们反对增加商税,主张惠商及民的思想与行动,顺应了当时商品经济发展大势,对其在历史上的积极作用应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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