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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金蔷薇》
来源:边塞艺苑 | 作者:帕乌斯托夫斯基 | 发布时间: 859天前 | 12437 次浏览 | 分享到:


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念她和孩子,特别想念那长着一双蓝眼睛的小男孩。他怕这个男孩子会忘记对人们信任地微笑,他恳求大人们不要引出他过早的眼泪。


穆里塔图里的书谁也不愿意出版。


但是毕竟有过这么一回事!荷兰一家大出版社同意收买他的手稿,但条件是他不许再在别处出版。


精疲力竭的穆里塔图里同意了。他回到祖国来了。他们甚至只给了他很少一点钱。但稿子并没有出版。他们买去手稿,仅仅是为了解除这个人的武装。当这个火药桶没落到他们手里之前,荷兰的商人和荷兰当局是不会安心的。


穆里塔图里终于没等看到正义便死去了。他还能够写出很多卓越的作品——写出那些所谓不是用墨水,而是用心的血写成的书。


他尽其所能地斗争过,他牺牲了。但他“征服了海”。可能,在独立的爪哇,在雅加达,不久就会给这位大公无私的殉难者立纪念碑。


这就是把两个伟大的使命融和到一起的人的一生。


在疯狂般忠实于自己的事业这一方面,穆里塔图里有他的同道——也是荷兰人,而且和他同时代,艺术家文钦特·梵·高。


很难找到象梵·高这样一生为了艺术而忘却自己的例子了。他向往在法国创立一所“艺术家协会”——一种特殊的公社,在这里什么人都不能使他们离弃绘画。


梵·高经历了重重的苦难。他在吃马铃薯的人们和囚徒的散步两幅画里,已沉沦到人类悲哀的绝底。他认为艺术家的事业就是用全部力量,用所有才干对抗苦难。


艺术家的事业是产生欢乐。他用他掌握得最有力的手段一彩色——创造了欢乐。


他在画布上改变了大地的面貌。他好象用一种神奇的水,把大地洗涤清净了,大地闪耀着那样明朗和浓艳的色彩,以致每一棵老树都变成了雕塑品,而每一片紫苜蓿田,都变成了化为无数朴素花环的阳光。


为了使我们能深刻地理解颜色的美,他以自己的意志使它们无穷的变幻停住了。


在这之后,难道能够说梵·高对人冷漠无情吗?他把自己最好的东西——在这闪烁着各种彩色及其最精微的变幻的大地上生活的才能——献给了人类。


他赤贫、高傲且远离实际。他与那些无家可归的人分享了最后的一块面包,从他自身的经验,他清楚地知道什么叫社会的不义。他蔑视那些廉价的成就。


当然,他不是个战士。他的英雄主义表现在他疯狂般相信劳动的人们——农民和工人、诗人和学者——的美好的未来。他没能够成为一个战士,但他想把自己的一份——他赞颂大地的画——献给,实际上已经献给了未来的宝库。


从美的各种形式中,梵·高只选择了一种:颜色。色调无可非议的和谐,这一大自然的特征,这些色调的无穷无尽的变化,那时时刻刻都在转换、但一年四季到处一样美丽的大地的彩色……这一切无时不使他目眩神移。


是时候了,应该恢复以公正态度来对待梵·高,对待乌鲁别里、鲍里索夫-穆萨托夫、戈根以及其他许多艺术家了。


一切能够丰富社会主义社会的人的内心世界的东西,一切能够提高他们的感情生活的东西,我们都需要。这个人所共知的真理难道还用证明吗?


实际上,我们应该是一切时代和一切国家的艺术的占有者。我们应该把那些因为美不按照他们的意志存在而痛恨美的伪君子从我们之中驱逐出去。


请原谅我离开文学倾域在绘画中旁涉一笔。我认为各种形式的艺术都能帮助作家提高技巧。关于这一点我们以后还要专门来谈。


不能丧失责任感。无论是冷静的考虑,无论是文学的经验,都代替不了它。


如果对作家的才干作正确的了解,那么其中完全没有那些微末的怀疑论者企图硬加上去的性质——虚伪的热情,作家对自己的特殊作用的浮夸的意识。


譬如说普里希文,无疑是一个负有作家的使命的人。他为此献出了一生。就是他,说过一句至理名言:“作家最大的幸福是:不把自己当作一个特殊的、孤独的人,而是作一个和一切人—样的人。”





第三章 一束假花


当我想到文学工作的时候,我常常问我自己:这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一般是怎样开始的?是什么东西第一次使人拿起笔来而一生不放下的呢?


很难想起来,这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很明显,写作,象一种精神状态,早在他还没写满几令纸以前,就在他身上产生了。可以产生在少年时代,也可能在童年时代。


在童年时代和少年时代,世界对我们说来,和成年时代不同。在童年时代阳光更温暖,草木更茂密,雨更滂霈,天更苍蔚,而且每个人都有趣得要命。


对孩子说来,每一个大人都好象有点神秘——不管他是带着一套刨子,有一股刨花味儿的木匠也好,或者是知道为什么把草叶染成绿色的学者也好。


对生活,对我们周围一切的诗意的理解,是童年时代给我们的最伟大的馈赠。


如果一个人在悠长而严肃的岁月中,没失去这个馈赠,那他就是诗人或者是作家。归根结底,他们之间的差别是微细的。


对生活即对不断发生的新事物的感觉,就是肥沃的土壤,就在这块土壤上,艺术开花结实。


当我还是个中学生的时候,我当然写过诗,而且写得如此之多,一个月里竟把一大厚本笔记簿写满了。


诗写得很坏——绮靡,矫饰,而我当时却觉得很美丽;


这些诗我现在已经忘记了。仅仅还记住几节。譬如象:


哦,摘去那枯茎上的花朵吧!


两丝儿静静地落到田野上。


在那燃烧着绛红色秋天落日的天边,


黄叶纷纷飘零……


这仅是一点点。越到后来我就越把什么华丽的东西,连那毫无意义的美都硬塞进诗里去了:


怀念可爱的萨迪的忧伤,闪烁着蛋白石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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