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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红字》
来源:边塞艺苑 | 作者: 霍桑 | 发布时间: 703天前 | 8844 次浏览 | 分享到:


《重讲一遍的故事》的出版确立了霍桑的作家地位,标志了他写作生涯的正式开始,但同时也标志了他全身心投入写作生活的结束。一八三八年,霍桑遇上了索菲亚·皮博迪,堕入爱河。为了攒钱结婚,在富兰克林·皮尔斯等人的帮助下,他在波士顿海关找到了一份工作,当煤盐计量员近两年。接着,他入股参加爱默生等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常一八四二年,时年三十八岁的霍桑与皮博迪建立了家庭。他曾经不无感慨地说:"当一个男人负起生儿育女的责任时,他就不再有权利支配自己的生活。"确实,他在这个时期写的作品不多,仅在一八四一年出版了一本关于新英格兰的儿童历史读物,直至一八四六年才出版了他的另一本短篇小说集《古屋青苔》。集子中的大多数故事是他婚后迁至康科德镇,住在爱默生祖先传下的一座老宅里写的。这些故事为他赢得了更多的读者,也受到了评论界的好评。前面提及的麦尔维尔的评论文章就是明显的一例。


霍桑长期为之效劳的民主党于一八四六年在选举中获胜,任命他担任塞勒姆海关的督察员。尽管工作占去了他许多宝贵的时间,使他无暇写作,但是也解除了长期困扰他的经济上的忧虑。不过,好景不长,辉格党的卷土重来使他失去了这个职位。他对此忿忿不平,但事后证明这是一件大好事,他可以专心写作了。一八四九年夏,他经受了因失业以及母亲的去世给他带来的强烈痛苦和沉重打击,全身心地投入到《红字》的写作中去。他原来计划把它写成一个篇幅较长的故事,加上几篇未发表过的故事,再出一本短篇小说集。但是,他新结识的出版商詹姆斯·菲尔兹对他说长篇小说比短篇小说集要好卖得多,倒不如把《海关》一文加在《红字》前面当作序凑成一部长篇。于是,霍桑不得不适当加长《红字》的篇幅,以满足出版商的要求。虽然《红字》出版后(一八五○年)经常受到谴责,说它诲淫纵欲或表现病态,但它在英美文学界确实引起了一次轰动。在《红字》之前,美国已经产生了不少小说,后来又有不少小说问世,但它始终不失为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优秀小说。时代变迁,人们的审美情趣不断发生变化,但是《红字》对于读者的魅力依然不变。


继《红字》之后,霍桑很快又完成了两部"罗曼史":《七个尖角顶的房子》(一八五一年)和《福谷传奇》(一八五二年)。此外,他还为青少年写了几本读物,以及为皮尔斯参加竞选写了传记等,其创作的势头真是一发而不可收了。这是他创作的巅峰时期。一八五二年,皮尔斯在总统竞选中获胜,作为对他的好友和传记作家的报偿,他任命霍桑为美国驻英国利物浦总领事。在利物浦,他住了四年,其间很少创作。


皮尔斯于一八五七年期满卸任后不久,霍桑也辞去了总领事的工作,转去意大利,在那里生活了两年,直至一八六○年才回到了阔别七年的美国。


在意大利旅行期间,他积累了一些素材,并完成了他最后一部"罗曼史"《玉石雕像》(一八六○年)。霍桑回到美国后住在康科德,继续从事写作。他同时写四部"罗曼史",但是在他一八六四年五月逝世时,一部也未完成,只留下一堆零乱的书稿。他被葬在康科德的睡谷公墓,与爱默生、朗费罗、洛厄尔等作家长眠在一起。


《红字》是霍桑的代表作。它以主题思想深邃、想象力丰富、写作手法独特而标志着美国长篇小说创作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它集中表现了霍桑的思想与艺术特色。


《红字》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取材于一六四二--一六四九年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故事一开始的场景发生在该镇监狱的门前,而这个场景的中心人物是海丝特·白兰,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子。她怀里抱着一个三个月大的女婴--珠儿,站在刑台上,等待政教合一的加尔文教(即清教)政权在大庭广众面前宣布对她的判决。那么,受审的女罪犯是什么人?她又犯了什么罪?在故事开始之前几年,出身英国破落贵族家庭的白兰嫁给了一个畸形的年老学者。婚后,两人决定移居马萨诸塞的波士顿。途经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时,丈夫因有事留下,妻子先行独自来到波士顿,一住近两年。其间丈夫杳无音信。据传他在赶来的途中被印第安人俘虏,生死不明。在独居生活中,海丝特·白兰与当地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相爱,生下了那个女婴。显然,她犯下了基督教"十戒"中的一戒,即通奸罪,为清教的教义所不容。她被投入监狱,法庭判她有罪,令她在刑台上站立三个小时当众受辱,并终身佩戴一个红色的字母a(英文通奸adultery的第一个字母)作为惩戒。当局一再逼她说出通奸的同犯,但她断然拒绝。这天,她失踪的丈夫正巧赶到,目睹了这一场面。在场的人中只有白兰认出了他。为了隐藏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他更名为罗杰·齐灵渥斯。而此时,白兰的同犯、年轻而受人尊敬的牧师丁梅斯代尔也在常当晚,齐灵渥斯以医生的身分在牢房里与白兰相见;他要她保证不暴露他真实的身分,并决心要追查出她的同犯以报仇雪恨。他很快怀疑起丁梅斯代尔,假意跟他建立亲密的关系。牧师的良心受到谴责,但又没有勇气承认自己的罪孽,健康每况愈下。不久,齐灵渥斯搬到丁梅斯代尔那里与他合住在一栋房子里,表面的理由是更好地观察他的病情,给予更好的治疗,实际上是为了折磨他,削弱他的精力和体力。最后,海丝特觉察到了齐灵渥斯的罪恶图谋,向牧师提出携珠儿一起私奔,逃出这块殖民地到欧洲去建立新生活。珠儿这时已七岁了。七年来,海丝特一直执着地爱着牧师,把这种爱完全倾注在养育珠儿和服务社会公益上。她虽过着十分清苦孤寂的生活,但她也赢得了乡亲们的同情和敬爱。一次她与牧师在森林中会见时,表白了她对他的感情,并摘下红字,把它丢弃到小溪里,以示其决心。牧师却受清教意识的束缚,认为私奔是罪,罪上加罪,故而犹豫不决,但是他最终还是勉强同意了,计划在他做完庆祝上帝选择日的祷文后离开。霍桑把出逃安排在选择日是有用意的,他要通过牧师的口来说明加尔文教的教义,即一个罪人不可能根据自己的愿望获得赎罪,他灵魂的拯救完全取决于上帝的"选择"。同时,霍桑通过丁梅斯代尔坚持要在这一天履行他最后的职责,进一步揭露了他本人和宗教的伪善。他使出全身解数讲完了娓娓动听的布道。然后,他与镇上的政要名流一起上街游行。经过市场时,他双手紧抓住海丝特和珠儿的手,跟她们一起走上刑台。这个刑台正是七年前海丝特手抱珠儿身佩红字当众受辱的那个刑台,也正是七年前他曾假意规劝海丝特说出同犯,而自己却隐瞒罪责的那个刑台。现在他站在上面终于袒露了自己的罪责,并因心力交瘁倒在台上死去。至此,把复仇作为生活中唯一目的的齐灵渥斯,其图谋也告结束,一年后郁郁而死。死前,他立下遗嘱把财产留给珠儿。珠儿随其母亲去了欧洲,与一贵族结婚,过着美好的生活。海丝特回到波士顿,继续行善,死时,她的墓碑上镌刻着一个红色的a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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