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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红字》
来源:边塞艺苑 | 作者: 霍桑 | 发布时间: 703天前 | 8850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的故乡塞勒姆古镇过去和现在都拥有着我对它的挚爱,虽然在我童年和成年都没有在那里居住过多久。这种爱的力量在我住在这里的那些岁月里从未觉察过。确实,就其外表而言,平平坦坦,缺少变化,铺天盖地的大多是些木头房子,很少,甚至可以说没有一座建筑物称得上美;它的建筑没有规则,既不优美,也不古雅,而是平庸无奇。它的街道长而懒散,无精打采地躺在半岛上,从这一端的绞刑架山和新几内亚湾一直延伸到可以看到济贫院的另一端。这些便是我故乡小镇的特点,①典故出自《马太福音》第九章第九节。


犹如一个杂乱无章,扑朔迷离的棋盘,对它有一种依恋之情也就不足为奇了。虽然在其他地方我生活得幸福愉快,但是在我内心仍保留着对古老塞勒姆镇的一种情感,我找不到更贴切的词来形容我的这种感情,我乐意称它为挚爱。这种情感很可能是分派给我们家族的,它古老的根茎深深地扎入了这块土地。从我们赫桑①家的最早移民,也就是原先的不列颠人在这块荒芜的、靠近森林边缘的殖民地上出现开始,至今已将近有两个世纪零二十五年了。现在这块移民聚居地已经成了城市。他们的后代在这里生生死死,他们埋下的尸骨在地下腐烂与土壤混在一起。直至它们的每一小部分都化为尘土,不辨人形之时,我才出生,并开始在街头漫步。因此,我说的那种依恋之情部分只是尘土对尘土的同情。我的同胞大都不明白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也许正如经常的移植有利于改善品种一样,他们认为也无需知道这种感情。


但是,这种感情同样具有道德的品性。我们那位最早祖先的形象,被家族的传统赋有一种暗淡阴沉的庄严特性。我回忆起来,早在我孩提时,这形象便出现在我的想象之中,至今仍萦绕在我的脑际,导致了我对过去的一种深切感情,但我不认为这种感情与当前的塞勒姆镇有什么关系,而似乎与生活在这里的祖先有着更密切的关系。最早的祖先样子严肃,蓄着大胡子,穿着黑色的大兜篷,戴着尖顶帽。他很久以前便来到这里,来时携着《圣经》和利剑,带着庄严的姿态迈步走在人迹稀少的街道上,俨然像是这里的一个大人物,仿佛是一个能制造战争又能缔造和平的人物。他的名声远超过我,与他相比,我的名字无人知晓,我的容貌鲜为人知。他是一名军人、议员、法官;在教会里是当权者;他具有清教徒的一切特点,优劣兼而有之。他还是一名残忍的迫害狂;贵格派教徒曾在他们的历史中提到过他,描述了他严厉对待该教派一名妇女的事件。恐怕他的这一劣迹比之他的那些伟绩将要更长久地流传下去,尽管他的伟绩远多于劣迹。他的儿子①也继承了他这种迫害精神,在女巫的殉道案中他臭名昭彰,据说她们的鲜血在他身上留下了一个污点。这血污一直渗透到他的骨骼里。如果他埋在宪章街墓地里的寒骨还没有完全化为尘土的话,那么这个污点还一定保留在那里!我不知道我的这些祖先是否悔恨自己,祈求上帝饶恕他们的种种暴行;也不知道他们是否在另一个世界里为自己造成的严重后果饮恨痛泣。无论如何,我,一名作家,作为他们的代表,却为他们深感羞愧;我祈求这些由他们招来的诅咒--如我听到的诅咒,也如多少年前人类凄凉悲惨的境况充分说明其存在的诅咒--从此以后被消除干净。


毫无疑问,这两个面目森严、郁郁寡欢的清教徒谁都不曾想到苍天会对他们的罪孽作出报复。在我们家族的树系上,在那棵上面长满青苔的老树干上,隔了许多年之后,竟在它顶上的一个枝桠上冒出了一个像我这样游手好闲的不肖子孙。我胸无大志,也一无成就--如果在家庭范围之外,我的生命因成功而添美溢彩过的话,在他们看来不是十足的①指威廉·赫桑(williamhathorne),他于一六三○年从英格兰移民来美洲。他在威廉·休厄尔的《称为贵格的基督徒史》中作为一个坏人出现。故而纳·霍桑在自己的名字里加了一个"w",成hawthorne,以示区别。


①指约翰·赫桑(johnhathorne),在一六九二年的塞勒姆的驱巫案中任法官。


有失体面,也是毫无价值的。"他是干什么的?"我的老祖宗中的一个向另一个嗫嚅道。"一个写故事书的!那算什么行业--既不能给上帝增光,又不能给人类的子孙后代造福。哼!那个堕落的家伙倒真可算是个江湖骗子!"这些便是我和我的先辈们越过时间的鸿沟相互进行的攻击!然而,随他们怎么瞧不起我吧!反正他们天性中的一些特性已经和我的纠结在一起,不分彼此了。


在这个镇子的初创时期,经过这样两个态度认真、精力充沛的男子汉的开拓经营,我们的家族从此在这里成家立业,而且还颇受尊敬;就我所知,还从未有一个不肖的成员给家族丢人现眼;但是,另一方面,在最初两代人之后,也很少或没有谁完成过可资记忆的业绩,或者提出过引起公众注意的重大建议。渐渐地,他们在人们的心目中消失了,就像街上各处的老房子新的尘土几乎把屋檐快掩埋起来。在一百多年里,我们祖祖辈辈都以航海为业。在每一代人中,当一个头发花白的船长结束甲板生涯回家安度晚年时,他的十四岁的儿子就继承其父亲船上的位置,站在桅杆下,面对着曾吹打过他父辈的狂风恶浪。儿子到了时候也从水手成了船长,度过了风吹雨打的壮年,飘洋过海,漫游四方,然后告老还乡,以终天年,让自己的骨灰回归到生养他的泥土中去。这种一个家族与一个地方,一个既是出生地又是安葬地的长期维系,在人和地之间培育起一种亲情。这种亲情与这个地方的景色美还是不美,及其周围的精神或道德环境如何并不相干。它不是爱,而是本能。新居民,一个刚从异国他乡来这里定居的新人,或者只是第二代、第三代的移民,都还不配称做塞勒姆人,因为他还不知道一个老居民在过去三百年悠长岁月中培养起来的对这块世世代代扎根的土地的依恋之情,那种像牡蛎依附于海礁的韧劲儿。不管这个地方对他来说是如何大煞风景,他是如何厌倦那里破旧的木头房子、遍地的泥泞、满天的尘土、沉闷的环境和感情、萧杀的东风以及更为令人心寒的社会气氛;所有这一切,以及除此之外你能看到的和想象到的缺点和瑕疵都无关宏旨,无伤大体。相反,其魅力犹存,而且威力无比,仿佛这片故土乃是人间天堂。我的情况正是如此。我觉得塞勒姆成为我的故乡几乎是命中注定的,所以那些我们一贯很熟悉的这个古老镇子的相貌和气质永留心间,历历在目,一成不变,跟我年轻时一模一样,就如我们家族中的一个成员告别尘世,长眠在地下,另一个换岗接班,巡逻街道,延绵不断。然而,这种情感恰好提供了一个证据,说明最终应该切断这种已经变成不健康的联系。正如马铃薯在同一块贫瘠的土壤里连续种植要退化一样,人性安地不动同样不会成长发达。我的子女都在其他地方出生,只要他们的命运在我的控制之下,他们将把根扎在陌生的土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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