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时,董仲舒又发展了儒家的君权神授说,给君权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外衣。君权与神权结合,更加强了君权不可侵犯的神圣性。当时一般的社会意识,莫不认为皇帝就是天子,是秉承天命统治人民的。如《白虎通义》卷一《爵》称:“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也。”《汉书·鲍宣传》也说:“天下乃皇天之天下也。陛下上为皇天子,下为黎庶父母,为天牧养元元。”总之,皇帝的权力是独尊无二的,所以皇帝又称为“至尊”。除了一个虚无而人格化了的天之外,再也没有任何超越皇帝权力之上的了。
三公和上公丞相。秦在建立封建专制主义集权的官吏组织中,一个重大措施就是在朝廷内确立丞相制度。丞相作为正式官名,是由秦独创的。“丞”与“承”通,有承受之意;“相”的意思是辅助。丞相作为“百官之长”,重要的是上承天子的命令“助理万机”。
秦自武王后,一般都设二丞相,《全秦文》卷一所载秦刻石,多列有“丞相隗林、丞相王缩”或“丞相臣斯,丞相去疾”的署名,二丞相实即左右丞相。《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 年)“始皇出游,左丞相斯从,右丞相去疾守”,即是明证。秦以左为上,左右丞相相当正副丞相。有时以中官宦者为丞相,则又有中丞相之称,如秦二世时以赵高为中丞相。“中”乃中宫宦者之称,宦者也叫“中人”,因赵高为宦者,故丞相之上冠以中字。赵高任丞相时,丞相之职不分左右,仅一中丞相。汉承秦制,但有所发展变化。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公元前196 年)更名相国。孝惠、高后时置左右丞相。由于汉代以右为上,故其时右丞相为正。文帝时复置一丞相。武帝时曾一度欲置左右二丞相,但始终没有任命右丞相。总之,西汉前期基本上置一丞相。成帝时设置三公官:大司空、大司马、丞相,而丞相官名仍旧。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 年)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 年)诏令去“大”,只称司徒。献帝建安十三年(公元208 年)复置丞相,由曹操任其职。
秦开创和确立丞相制度,完成了战国以来政治制度方面的一个重要转变:第一,彻底废除了“世卿世禄”制,丞相不但不是世袭的,而且不是终身的。丞相的任免权,完全操于皇帝之手。第二,权力进一步集中。与春秋时诸卿共掌国政相比,掌权的人数少了,开始虽有左右二丞相,实际是一正一副,权力更加集中。这样,权力比较地集中于丞相,而丞相的任免权又操在皇帝手中,相对说来,丞相制的确立加强了皇权。
丞相的权力,在武帝以前较重,武帝削弱相权以后,逐渐变轻,但总的来看,丞相乃人臣中的最高级官吏,正所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其职责范围,据《史记·陈丞相世家》记陈平的话说:“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这就是说,丞相所职无所不统,无所不包,上自天时,下至人事,都是丞相的职责范围。它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1)丞相有选用官吏之权。据《汉书·田蚡传》记载,“当是时丞相入奏事,语移日,所言皆听,荐人或起家至二千石,权移主上。上乃曰:‘君除吏尽未?吾亦欲除吏。’”这时的丞相几乎掌握了全部用人权,甚至引起皇帝的不满。
(2)丞相有劾案百官与执行诛罚之权。例如武帝时丞相田蚡奏请武帝案验灌夫,武帝说:“此丞相事,何请?”又文帝时申屠嘉为丞相,奏请诛杀内史晁错,文帝没有批准,申屠嘉后悔地表示没有先斩后奏。这说明丞相既有劾案百官的权力,又有自行诛罚的权力。
(3)丞相有主管郡国上计与考课之权。丞相主管郡国上计与考课,并根据官吏治绩的好坏,奏行赏罚。由于这项工作十分重要,所以丞相府设有专人掌管其事。有时为了慎重,丞相就委托各种官员组成临时班子,以仔细考察郡国上计,询问地方情况。丞相还时常派遣掾史直接到地方考察。丞相府又是京畿各郡的上诉机关。
(4)丞相有总领百官朝议与奏事之权。秦至西汉,凡遇重大事情,皇帝常召集百官朝议,或者群臣上议,谓之集议,由丞相主持。集议的内容很广泛,如立君、立储、封赠、赏功、罚罪、食货、选举、民政、法制、礼制、边事等等,皆可议论。集议结果,由丞相领衔奏事,皇帝裁决。
(5)丞相有封驳与谏诤之权。丞相对于皇帝的诏令有不符合法律、制度者,有封驳谏诤之权。如,景帝欲封皇后兄王信为侯,因丞相周亚夫谏阻而未封。又如,哀帝时丞相王嘉将皇帝已下的诏书封还不行。有时皇帝不听谏阻或所议不行,便是丞相的失职,丞相就要向皇帝申请辞职。
上述丞相职权主要在于用人和出谋定策。这是为政的要害,千头万绪的政事无不与之密切相关。
秦虽然确立了丞相制,但在组织上还不是那么完备,丞相之下属官较少。汉代则不同,随着组织的日益健全,属官队伍日益庞大,据卫宏《汉旧仪》说到汉武帝时,丞相府已经有“吏员三百六十二人”。其中比较重要的属官是司直、长史,此外就是诸曹掾属。司直是丞相府中的最高属官,级别相当于郡守,始置于汉武帝,职掌佐丞相,监察检举,并指挥丞相府中其他属官。长史类似相府的总管,丞相府有丞相史二十人,长史为众史之长,丞相有事,常交长史办理,实为佐助丞相,署理诸曹之职。丞相政务繁忙,故设有诸曹掾属,分曹处理政务,如东曹主督察地方,西曹主领百官奏事,还有集曹、奏曹、议曹、侍曹等等,其设置及职掌随着丞相职权的变化各个时期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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