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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中国通史第四卷-中古时代-秦汉时期 (上)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876天前 | 28519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董仲舒提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并把它神化,认为“王道之三纲,可求之于天”,君臣关系和父子、夫妇关系并列,家庭关系被看成是国家政治关系的缩影,封建的道德规范和政治的强制作用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又披上了一件神权外衣,于是父权、夫权就更强化了。

  ① 《汉书·贾谊传》。

  ② 《法律答问》。

  ① 《法律答问》。

  ② 《大戴礼记·本命》。

  第三节秦汉的刑罚制度秦汉的刑罚制度,有死刑、族刑、肉刑、笞刑、徒刑、籍没、迁刑和徙边、罚金等不同的处分。

  死刑死刑即剥夺生存权。见于史籍和地下出土简册的秦汉时代死刑名称有枭首、腰斩、弃市、磔、车裂、凿颠、抽胁、镬烹、囊扑、具五刑、定杀等。后来枭首、腰斩、弃市成为三种固定的常刑。

  枭首,“枭谓斩其首而悬之也”①,即杀头示众。如《汉书·高帝纪》:“枭故塞王欣头于栎阳市。”《汉书·窦武传》:“枭首洛阳都亭。”

  腰斩,“斫头曰斩,斫腰曰腰斩。”②《史记·商君列传》称秦法“不告奸者腰斩”。腰斩之罪,次于枭首。《汉书·武帝纪》:“丞相屈氂下狱腰斩,妻子枭首。”因为刘屈氂的妻子作巫蛊,是主犯,刘屈氂同坐,故腰斩。磔,“谓裂其肢体而杀之”③。秦简《法律答问》:“甲谋遣乙盗杀人,受分十钱,问乙高未盈六尺,甲何论?当磔。”《史记·李斯列传》载:“十公主矺死于杜。”矺就是磔。汉初也还用磔刑,至汉景帝中元二年(公元前148 年)始废,为弃市所代替④。

  弃市,“市死曰弃市,市众所聚,言与众人共弃之也”⑤。秦简《法律答问》有两处提到弃市:“士伍甲无子,其弟子以为后,与同居,而擅杀之,当弃市。”又:“同母异父相与奸,何论?弃市。”汉律盗高庙座前玉环者,“当弃市”⑥。另外还有《铸钱伪黄金弃市律》等⑦。

  族刑族刑实际上是死刑的扩大化,是把家属的连带责任强调到极端的一种最惨重的刑罚。它的施刑对象一般为重大政治犯罪。关于族刑的范围,见于史籍记载的有“七族”①与“九族”②等说法,但“夷三族”为法定常刑。汉初“有夷三族之令。令曰:‘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彭越、韩信之属皆受此诛”。③夷三族的施刑对象为犯有谋反罪的人,如李斯、赵高、韩信、彭越、新垣平等。有材料证明,夷三族亦称夷宗族,而夷宗族是指从① 《汉书·陈汤传》颜师古注。

  ② 《释名·释丧制》。

  ③ 《史记·李斯列传·索隐》。

  ④ 见《汉书·景帘纪》。

  ⑤ 《释名·释丧制》。

  ⑥ 见《汉书·张释之传》。

  ⑦ 《汉书·景帝纪》。

  ① 《汉书·邹阳传》。

  ② 《后汉书·寒朗传》。

  ③ 《汉书·刑法志》。

  主犯上溯三世至祖父、下延三世及孙的男性世系亲属集团④。

  汉代与“夷三族之令,相并列的还有:“律,大逆无道,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⑤父母妻子同产皆弃市亦称“族”、“族家,⑥,其施刑对象为犯有非谋反的大逆无道罪的人,如晁错、郭解、刘屈氂、李陵、杨恽等。宣帝以后,针对主犯家属的死刑常为徙边刑所代替⑦。

  肉刑古代所说的肉刑是指对犯人切断其肢体或割裂其肌肤之刑。肉刑起源于原始社会后期的同态复仇法,夏商周成为法定的常刑,秦及汉初沿而不革,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 年)下令废除。肉刑分为黥、剿、刖、宫四种。黥,即刻面额等处,以墨涅之,故亦称墨刑。秦简《法律答问》:“擅杀子,黥为城旦舂。”“殴大父母,黥为城旦舂。”英布因犯法受黥刑,后即以黥布为名。黥刑在秦及汉初的肉刑中属较轻的刑罚,可以作为主刑单独使用,也可与其它刑罚(徒刑)结合使用。汉文帝时废肉刑,当黥者髡钳城旦舂①。

  劓,即割鼻刑。秦简《法律答问》:“不盈五人,盗过六百六十钱,黥劓以为城旦;不盈六百六十钱到二百廿钱,黥为城旦。”可见劓刑同黥刑一起作为徒刑的附加刑使用的。汉文帝时废,当劓者笞三百,景帝前元元年(公元前156 年)减为二百,中元六年(公元前144 年)又减为一百②。

  刖,即断足,古代或称“膑”,或称“刖”,或称“腓”。刖刑又分为刖左趾(即足)和刖右趾,刖左趾为轻。秦简《法律答问》:“五人盗,赃一钱以上,斩左止,又黥以为城旦。”文帝时废,当刖右趾者改弃市,当刖左趾者笞五百。景帝时又改笞五百为三百,后又减为二百③。

  宫刑,亦称腐刑,男子割其势,女子幽闭。汉代又称宫刑为下蚕室,因受宫刑者防中风需到蚕室保温才能活命。秦简《法律答问》:“臣邦真戎君长,爵当上造以上,有罪当赎者,..其有腐罪,[赎]宫。”秦简中的“宦者”、“宦奄”、“宫隶”、“宫均人”、“宫更人”、“宫狡士”,大都是受过宫刑的男女犯人。根据司马迁的说法,宫刑为次死之刑。汉文帝废肉刑不包括宫刑在内。汉武帝时,司马迁以李陵降匈奴,募下蚕室①。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八年(公元52 年)诏死罪系囚,皆一切募下蚕室②。和帝永元八年(公元96 年)诏犯大逆募下蚕室③。这说明两汉可用宫刑代死罪。

  ④ 参见《汉书·霍光传》、《后汉书·梁冀列传》、《晋书·刑法志》。⑤ 见《汉书·孔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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