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惩妄”,是指对陈书中明显错误的地方,裴松之引举事实所进行的纠谬。“惩妄”,有两种表述形式。其一是举陈书前后乖舛之处,自证其误。如《武帝纪》载官渡之战前曹军“兵不满万”,裴注曰:“未应如此之少。”复在《荀彧传》中找出“十万之众”的矛盾记载,进一步辨明“官渡之役不得云兵不满万也”。《明帝纪》载魏明帝死年三十六,裴注批驳说:“魏武以建安九年八月定邺,文帝始纳甄后,明帝应以十年生,计此年正月,整三十四年耳;时改正朔,以故年十二月为今年正月,可强名为三十五,不得三十六也。”《向朗传》记载:“自去长史,优游无事垂三十年。”裴松之反对说:“朗坐马谡免长史,则建兴六年中也。朗至延熙十年卒,整二十年耳,此云三十,字之误也。”其二是引用其他史家的著述辨别陈寿记载的错误。如《朱然传》记载朱然于赤乌五年战败魏将事,裴注引孙盛《异同评》的考证认为“陈寿误以吴嘉禾六年为赤乌五年耳。”
裴松之的“论辩”包括对某些史实、陈寿的《三国志》及诸家史的考辨和评论。裴松之于补充史实的同时,常有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评论。如《关羽传》中有关羽投奔刘备,曹操禁部下追杀的记载。裴松之评论说:“松之以为曹公知羽不留而心嘉其志,去不遣追以成其义,自非有王霸之度,孰能至此乎?”裴松之对张昭劝孙权降曹一事的评论,也与一般学者看法不同。他认为:“若使昭议获从,则六合为一,岂有兵连祸结,遂为战国之梦哉!虽无功于孙氏,有大当于天下矣。”这里体现了裴松之反对分裂、渴望统一的思想。裴松之在肯定陈书的同时,也批评了陈寿的“小失”。这种“小失”有属于记事不当的。如对官渡之战记“兵不满万”文,评论说:“将记述者欲以少见奇,非其实录也。”《鲁肃传》和《诸葛亮传》关于孙吴合力抗曹的记载互相矛盾,前者称“皆肃之本谋”,后者讲“此计始出于亮。”裴松之批评说:“若二国史官各记所闻,竟欲称扬本国容美,各取其功。今此二书同出一人,而舛互若此,非载述之体也。”有的“小失”属于编撰问题。如裴松之反对陈寿将贾诩与荀彧、荀攸合传,认为“列传之体,以事类相从。..魏氏如贾诩之俦,其比幸多,诩不编程郭之篇,而与二荀并列,失其类矣。”他还认为董允应附于其父董和传后,不应当分别立传。裴松之对陈寿的某些评论也有不同意见。如陈寿把袁术的失败归为奢淫放肆,裴松之批评他没有抓着事情的要害,认为“妄自尊立”是袁术灭亡的关键。裴松之除批评陈寿的论点不当外,还对他的遣词用字有所指责。裴松之在引述其他史家的著述时也对他们进行评论。在《高贵乡公纪》注中,裴松之对晋代的几位史家张璠、虞溥、郭颁等人分别进行了评论。他认为张璠的《后汉纪》“虽似未成,辞藻可观”,虞溥的《江表传》“粗有条贯”,唯对郭颁的《魏晋世语》嗤之以鼻,说它“最为鄙劣”。他还说张骘的《文士传》“虚伪妄作”,乐资的《山阳公载记》“秽杂虚谬”。这些评价是裴松之根据诸家史的叙事水平和议论能力得出的。
除了补阙、备异、惩妄、论辩四个方面之外,裴注也包括一般注书的内容,即文学的训诂、名物的铨释、书稿的校勘等方面的注文。如解释《文帝纪》中的“款塞内附”说:“款,叩也,皆叩塞门来服从。”对《孙权传》中的“鄱阳言白虎仁”,解释说:“白虎仁者,王者不暴虐则仁虎不害也。”对于《徐晃传》中“今假臣精兵”,校勘说:“案晃于时未应称臣,传写者误也。”属于注释名物的有《齐王芳纪》注中引述《异物志》、《傅子》、《搜神记》等书解释“火浣布”,《诸葛亮传》注中引《魏氏春秋》解释“连弩”等。此外,裴注还有注释地理、典故的内容。
《三国志注》的价值与不足在中国史学史上,裴松之的《三国志注》占有特殊的地位。宋文帝对裴注的赞扬并非溢美之词,从广辑资料,为三国时期的历史保存大量珍贵生动史实的意义来看,《三国志注》的功绩确实是不朽的。裴松之所引用的魏晋人的著作多至二百一十余种,除去诠解文字及评论方面的书籍,尚有一百五十多种。这些书籍收入到《隋书·经籍志》中的不过四分之三,到唐、宋以后,则十不存一了。裴注所征引的材料不但面广,而且首尾完整,不似其他引书那样割裂翦裁,断章取义,尤为重要的是裴注还保存一些亲身见闻的资料。如《齐王芳纪》注引《搜神记》载魏明帝“诏三公曰:先帝昔著《典论》,不朽之格言,其刊石于庙门之外及太学,与石经并,以永示来世。”裴氏说:“松之昔从征西至洛阳,历观旧物,见《典论》石在太学者尚存,而庙门外无之,问诸长老,云:晋初受禅,即用魏庙,移此石于太学,非两处也。”正因为这些原因,《三国志》的注文同正文具有同样重要的史料价值。
《三国志注》的不朽还在于它开创了史注新法。在裴松之以前,注家大多以采取解释音义、名物、地理、典物等方法为史书作注。如马融、郑玄注《尚书》,贾逵、服虔、杜预注《左传》,贾逵、韦昭注《国语》,高诱注《战国策》,徐广注《史记》,服虔、应劭、韦昭、晋灼、蔡谟注《汉书》等。而裴松之的注文,不仅包括上述内容,而且增加补阙、备异、惩妄、论辩等名目,遂为注书开创了一种更加完备的体例。注书的目的是为了保存和提供史料,而且这些史料都经过了注家的精心审核,从而使人能够较多地了解历史真象。无疑,这样注史是一种很好的方法。清人钱大昭认为注史与注经不同,注史应以达事为主,叙事不清,训诂再精也解决不了问题。他称赞裴松之注书博引载籍,增广异闻,是是非非,使天下后世读者昭然可见。但这样注史颇费功力,除注家精通原书外,还要熟悉其他史籍,并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有自己的研究与见解,有综合、分析、考据的能力。后世不少人仿效裴注的体例进行注史,如宋人王暤的《唐余录》、陶岳的《五代史补》、清人彭元瑞的《五代史记注》、吴士鉴的《晋书■注》,但其成就皆不及裴松之,大约和不具备上述的条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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