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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中国通史第六卷-中古时代-隋唐时期 (上)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1075天前 | 35792 次浏览 | 分享到:

  可见,土地制度的发展,正反映了历史前进的内容。其他,像土地买卖范围的扩大,以庸代役制的普遍推行等,都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要求。均田制与租庸调法在唐朝实行了一百多年,说明它在唐初还是很有生命力的制度。唐朝前期的经济发展与国家富强,与此制度密切相关。

  古代货币的发展,到武德年间也起了很大变化。从西汉到隋朝,五铢钱一直在货币流通领域占主要地位。隋末,私铸钱大量出现,劣币盛行,“千钱初重二斤,其后愈轻,不及一斤,铁叶、皮纸皆以为钱。高祖入长安,民间行线环钱,其制轻小,凡八九万才满半斛”①。针对这种情况,武德四年(621)下诏铸“开元通宝”钱。

  “开元通宝”钱的流行,在我国货币发展史上有划时代的意义。“开元”,即开国的意思,“通宝’,即流通的宝货。其中不包含货币的重量,与秦半两钱、汉五铢钱(二十四铢为一两)比较,显然是改变了以重量为币名的传统。同时,以钱为宝,也反映了人们对货币的作用有进一步的认识,还说明把货币视为财富的观念大大增强了。从此以后,历代的铜钱都不再以重量为名,都称为“通宝”、“元宝”。这说明货币的发展已到了更高级的阶段。《唐律》在古代法制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同时,对亚洲各国古代法典的形成与发展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而《唐律》是在武德、贞观年间逐步形成的。《通典》卷一七○《刑八》:“高祖初至京师,革隋峻法,约为十二条,杀人劫盗背军叛逆者死,余并蠲除之。及受禅,诏宰相刘文静因开皇律令而损益之,尽删大业苛惨之法,制五十三条,务存宽简,以便于时。”可见《唐律》是根据《开皇律》而来的。贞观年间,唐太宗又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进一步修定为五百零二条12 卷的《唐律》。长孙无忌等人又对《唐律》逐条逐句进行诠解和疏释,成为《唐律疏议》。这种国家法典,有唐一代,没有大的变化。

  唐代的官制也在武德年间确定下来。《旧唐书》卷四二《职官志一》:“武德七年定令: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尚书、门下、中书、秘书、殿中、内侍为六省;次御史台;次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为九寺;次将作监;..。”三公地位高,无实权,实际上是荣誉职务。六省中的尚书、门下、中书是朝廷机关,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其中尚书省系执行机关,政务繁多,故又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别管理有关事务。由于这些部门在政权机构中所起的作用最大,所以,后来往往把唐朝廷的官制概括为三省六部制度。其他三省与政权机关无大关系,不甚重要。御史台是监察机关。寺、监是分别管理朝廷兵、刑、钱谷事务的机构。这些都是“京职事官”,另外,还有“州县、镇戍、岳渎、关津为外职事官”。这种官制,后来虽然也有过变动,但朝廷的三省六部制,地方的州县两级制,基本上是沿袭武德年间的。

  选拔人才的科举制度,开创于隋,唐代逐步完善起来。《新唐书》卷四四《选举志上》:“自高祖初入长安,开大丞相府,下令置生员,自京师至于州县皆有数。既即位,又诏秘书外省别立小学,以教宗室子孙及功臣子弟。其后又诏诸州明经、秀才、俊士、进士明于理体为乡里称者,县考试,州长重覆,岁随方物入贡;吏民子弟学艺者,皆送于京学,为设考课之法。州、县、乡皆置学焉。”从京师到州、县、乡皆置学,使宗室子孙、功臣子弟、① 《新唐书》卷五四《食货志》四。

  吏民子弟都有就学机会。州、县通过考试入选,“随物入贡”,实际上就是“乡贡”。这种通过考试在政治上进行竞争的办法,正是科举制度的基本内容。《唐摭言》卷一《统序科第》也有大体类同的记载,并且认为“斯我唐贡士之始也”。由此可见,隋末中断了的科举制度到唐初又恢复起来了。科举制度对封建的等级制度、门阀制度,都有一定的冲击作用,含有一定的平等竞争意义,在当时是进步的制度。

  府兵制度,从西魏开始到隋末中断,唐高祖“以天下未定,事资武力,将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①,在武德初年又将其恢复起来。贞观十年(636),唐太宗又在全国设置六百三十四个军府,仅关内就有二百六十一府。不难看出,唐初设置军府,是以关中为重点的。关中是京师所在之地,这说明唐朝廷掌握着绝对优势的军事力量。

  以上各种制度,在武德贞观年间都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为唐政权的巩固与国家的富强发挥了积极作用。

  恢复发展各种制度,实际上就是恢复社会秩序。社会秩序的作用,就是使统治者能够继续统治下去,被统治者能够在可以忍受的剥削奴役下继续生活下去。唐太宗利用这种社会秩序巩固加强了自己的地位,并使国家富强繁荣起来。

  唐太宗与“贞观之治”

  唐初的统治者非常重视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常从历代皇朝的治乱兴衰中寻找借鉴。唐高祖就十分重视秦、隋很快灭亡,汉、唐乘机兴盛的历史变化。同时,为了“多识前古,贻鉴将来”①,还下诏修撰魏、周、隋、梁、齐、陈等六史。在这方面,唐太宗更为突出,他明确说过:“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②贞观六年(632),他还谓侍臣曰:“朕闻周、秦初得天下,其事不异。然周则惟善是务,积功累德,所以能保八百之基。秦乃恣其奢淫,好行刑罚,不过二世而灭。岂非为善者福祚延长,为恶者降年不永?朕又闻桀、纣,帝王也,以匹夫比之,则以为辱。颜、闵匹夫也,以帝王比之,则以为荣。此亦帝王深耻也。朕每将此事以为鉴戒,常恐不逮,为人所笑。”①既然从历史上认识到周、秦统治时间的长短在于统治者本身,周因“惟善是务,积功累德”,所以持久,秦因“恣其奢淫,好行刑罚”,故而短暂。于是,他就从政治、经济各方面采取措施,促使国家走上富强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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