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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中国通史第八卷-中古时代-元时期 (上)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813天前 | 24618 次浏览 | 分享到:

  ① 此表据《元典章》卷七《吏部》—《官制》、卷十五《户部》—《禄禀》,《元史》卷九一《百官志》七、卷九六《食货志》四资料汇排。

  第五节武器管理与后勤保障世祖中统二年(1261)七月,设军储都转运使司,负责兵器生产和输送。后军储都转运使司改为军器局。至元五年(1268)二月,又改军器局为军器监。至元二十年(1283),军器监改名为武备监,隶于卫尉院之下。次年,武备监升为武备寺,与卫尉院并立。大德十一年(1307)至至大四年(1311),武备寺曾升成武备院,后又改回原名。武备寺设卿、同判、少卿、丞、辨验弓官、辨验筋角翎毛等官。

  武备寺是国家专门管理武器生产、贮存和发放的机构,下辖寿武库(衣甲)、利器库、广胜库(兵器)、军器人匠提举司、军器人匠局及甲局、弓局、箭局、军器局等几十个单位。

  元朝政府对武器的管理很严格,除了由政府组织的武器生产外,任何人都不许私造兵器。中原、江南民间兵器一律拘收,汉人、南人不得私藏衣甲和武器,甚至弹弓、铁棒等都在禁用之列;违禁者轻则杖罚,重则处死。汉军和新附军人只有在作战或出戍时才许持有武器,用过之后就要缴纳仓库,统一保管。蒙古军和探马赤军人则不受限制。元廷还规定了“汉儿城子里”官府贮放兵器的数量,“每一个路里十副弓箭,散府里、州里七副弓箭,县里五副弓箭”,由任职达鲁花赤的蒙古人和色目人监管①。

  为了解决军队的粮食供应问题,侍卫亲军各卫与各地镇戍军队都拨出部分士兵从事耕作,从首都周围到边疆地区,“皆立屯田,以资军饷”(《元史·兵志三》)。军屯按照军队组织系统进行管理,设立屯田万户府、千户所等机构,各级官员都是军官。每年年底都要对耕田亩数、粮食收成和耕畜情况进行考核,优者受奖,劣者受罚。被调充屯田军人的主要是汉军和新附军士兵。屯田所用耕牛、农具和种子,大多由国家供给,少数由军人自备。每个屯田军人耕种的土地,没有统一标准,因各地区不同的自然条件而定。屯田的收成,大多数上缴国家,少数留作口粮和种子。军屯对边疆地区的开发和军事活动的实施,有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军屯官吏贪污、压迫和屯田军人的消极怠工等因素,军屯的经济效益较低,歉收和无收的情况经常发生。到了元代后期,屯军大量逃亡,多数军屯名存实亡。

  元朝统治者十分重视骑兵的建设,对马匹的繁殖、管理和调拨逐渐形成了一套制度。由政府设置、管理的牧场,主要分布在蒙古草原和大都周围。“马之群,或千百,或三五十,左股烙以官印,号大印子马”(《元史·兵志三》)。管理牧场的机构,原称群牧所,后改名尚牧监、太仆院、卫尉院等,最后定制为太仆寺(至元二十四年),直隶于中书省之下。太仆寺牧养的马匹,一部分供军用,一部分则用来满足皇家生活需要。每当遇到重大的军事行动,政府即临时在民间“刷马”、“括马”、“和买马”。这些都是① 《元典章》卷三五《兵部》二《军器》。

  强制性的征调措施,每次都规定需用马匹的数额,按地区分配下去,并拨发一定的钱钞。从民间征用军马时,蒙古人与各级官员可以得到一定照顾,允许保留部分马匹;汉人与南人的马匹则往往全部征收(《大元马政记》)。通过这种办法来满足军马的需求,虽然比较便捷,但往往遭到人民的反抗,引起很多矛盾。

  为了保证庞大的军事机器运转,政府每年还要拿出大量钱钞。支付军官俸禄、怯薛岁币、战功赏赐、边备和战争等所需的费用。政府为屯田军人提供牛具、种子,组织武器生产,赈济贫乏军人,抚恤死亡将士家属等,也要计入军费开支。维持一般的边备和军官、军队费用,对朝廷已是一个不轻的负担,一旦有较大战争发生,军费开支直线上升,即所谓“军旅一兴,费靡巨万”(《元史·叶李传》)。元廷财政状况,一直处于比较紧张的局面之下,与军费开支有着密切关系。

  第六节站赤与急递铺成吉思汗建国后,仿效中原的驿传制度,在境内恢复或新建了一批驿站,供来往使臣等使用。窝阔台汗时,扩大设驿站范围,建立了贯通整个大蒙古国疆域的站赤系统,并初步制定了有关站赤的管理制度。忽必烈即位后,尤其是统一全国后,各地遍设驿站,构成了以大都为中心的稠密交通网。据至顺二年(1331)成书的《经世大典》记载,腹里、河南、辽阳、江浙、江西、湖广、陕西、四川、云南、甘肃等地共设驿站一千四百处左右,加上岭北、吐蕃等处的驿站,总数应在一千五百处以上①。驿站以陆站为主,据提供的交通工具不同分成马站、牛站、车站、驿站、狗站等;另有水站、海站等作为补充。两驿之间的距离,从五六十里至百余里不等,如相距路程较长,则于中间置舍供使者休息,称为“邀驿”②。

  在驿站承当差役的人,称为站户。站户是以民户中按一定财产标准签发出来的。在蒙古各部中,选择畜产多者应役;在中原、江南地区,一般是按户等从中户里签发。一旦被签发为站户登记入籍后,即世代相承,不得改易。站户除按规定提供交通工具外,马站出马夫,水站出船夫,部分站户还要向过往使臣提供肉、面、米、酒等。后一种供应,蒙古语称为“首思”,原意为汤、汁,汉文意译为“祗应”,即使臣的饮食分例。各站所领站户数目不等,多者二三千,少者只有几十户,一般为百余户至数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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