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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第八卷-中古时代-元时期 (上)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862天前 | 28898 次浏览 | 分享到:

  元代官员的选用,要害之职多授予有“根脚”的勋贵之家,一般官员则以吏出身者为多。许凡《论元代的吏员出职制度》及其所著《元代吏制研究》对吏员的类别、等级、职能和升迁规定作了详细论述。元太宗时曾举行过一次儒士选试,其后直到仁宗时才正式恢复科举取士制度,杨树藩有一篇总述的论文《元代科举制度》。姚大力撰《元代科举制度的行废及其时代背景》更深入探讨了科举长期停罢及延祐初恢复的原因,元代科举的作用及其局限等问题,并对一些史实作了考证。

  怯薛制是蒙元军政体制的核心,萧启庆的《元代宿卫制度》作了总体研究,尤详于世祖即位后的演变及其政治上(决策中的作用和出任官职)、经济上的特权。叶新民《关于元代的四怯薛》主要是考订四怯薛长的承袭世系和轮值日期。关于蒙元初期的军事组织,史卫民撰有《元秘史九十五千户考》和《蒙古国时期左右翼千户沿袭归属考》,前文认为成吉思汗初组千户当如《元史·术赤台传》所载只有65 个,后文主要考证木华黎所统攻金军队的组成。他的另两篇论文对元代侍卫亲军的组织、职能、建置沿革作了系统研究。姚家积《元代的“驱军”与军驱》认为卫军中的色目诸卫主要是由放免色目俘奴组成。学界对探马赤军的意义、组成、职能等问题曾有各种不同阐释,杨志玖撰《元代的探马赤军》和《再探》、《三探》诸文进行深入探讨,贾敬颜、黄时鉴亦著文讨论,这是元代军制研究进展最大的一个课题。唐长孺、李涵合撰《金元之际七万户》,论述蒙古灭金前后汉军诸万户的设置;黄时鉴、王廷先后撰文讨论其设置的时间、数目等问题,互有歧见。萧启庆《元代的镇戍制度》就此制建立原因、镇戍军的分布、统辖系统和军士轮戍制作了全面论述。陈高华《论元代的军户》考述了军户的种类、来源、赋役义务、轮换制与奥鲁制。贾敬颜《奥鲁制度与游牧民族》认为此制源于游牧民的社会组织。

  元代法律制度的研究,重要论文有姚大力《论元朝刑法体系的形成》和黄时鉴《<大元通制> 考辨》。姚文从元初对金泰和律的沿用、改造和废除考察了元刑法体系形成的三个阶段,并揭示了其包含汉、蒙、回多元因素的特点;黄文不同意元代无成律的通行说法,论证《大元通制》就是一部完整系统的法典,基本精神和模式都是承袭唐律而来的。

  第五节经济史研究户籍与赋役制度。元代户籍分军、民、匠、站、僧道、儒、医等等种类,台湾学者黄清连发表两篇论文,全面考察了诸色户计的划分及其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陈高华《元代户等制略论》论证元代有户等制度,并探讨了户等与赋役和财产的关系。他还对军户、站户分别作了研究。萧启庆《元代的儒户》详细考述其设立经过、数目、权利与义务以及出路问题,指出其地位略同宗教教士,优于军站民匠,所谓“九儒十丐”并非事实。李景林《元代的工匠》讨论了匠户的来源和地位。元代户口资料极不完备,邱树森、王廷合撰的《元代户口问题刍议》推断最高时当达1900 万户,近9000 万口。还有学者作了更高的估计。关于赋役制度,华山撰有《元代赋役制度考略》,文中对李剑农《宋元明经济史稿》有关部分提出商榷。陈高华的《元代税粮制度初探》就此项主要赋税的演变作专题深入研究,订正了《元史·食货志》记载的多处疏误,考明北方丁税、地税是以不同户计为征收对象,即民户纳丁税,僧道站匠验亩纳地税,全科户每丁所纳粟应为二石而非三石,并讨论了江南田赋(两税)的一些问题。他还对《食货志》失载的役法与和雇和买分别作了考述。多数学者论述投下五户丝赋制,均以王恽《中堂事记》为依据,认为每五户纳丝额由一斤增为二斤始于中统元年,但郝经的《河东罪言》已讲到每五户纳丝二斤,陈得芝《蒙元史读书札记》指出郝经这篇奏议应作于宪宗五年,五户丝增额当在宪宗时。关于课税,陈高华的《元代盐政及其社会影响》和高荣盛的《元代的茶叶生产和茶政》分别研究了盐、茶的生产、流通和盐课、茶课征收办法及课额的变化。

  土地制度与租佃关系。经济史家梁方仲撰有《元代的土地制度》,总论各种土地占有状况,认为官田比前代增加,农民失去土地,对地主阶级的依附加强了。韩国磐《试论金元官田的增多》得出相同结论。高荣盛《元代江南官田刍议》具体分析了江南地区官田的种类、数量和租率,估计三行省共达20 万顷以上。孟繁清《元代的学田》论述学田的设置、租佃关系和赋役,以及寺院、地主对学田的争夺。李景林研究了寺院土地占有状况。郭庆昌、马明达、王廷、周继中等先后对屯田作专题研究,讨论了屯田的分布、来源、种类、经营方式、屯户义务等问题。罗贤佑《元朝蒙古贵族的庄田》对此类庄田的来源(赐田、投献与侵夺)、管理(各地“田赋总管府”和庄官)作了论述。施一揆《元代的地契》介绍泉州丁氏族谱中发现的8 件土地买卖文书,考释了元代田宅买卖过程。陈高华《元代土地买卖的过程和文契》利用更多文书资料对此作了进一步研究。刘和惠《元代徽州地契》刊布了安徽博物馆的13 件藏品并作了分析。

  农业、手工业生产。多数学者认为蒙元前期农业受到战争的严重破坏,世祖时逐渐恢复和发展。师道刚等所撰《从三部农书看元朝的农业生产》论证元代农业确有长足进步,工具的改进尤为显著。史学通、周谦、洪用斌对元代棉花生产与棉纺业地域的扩展和技术的进步都有详细论述。与农业相关的元代水利建设,金曰寿发表过一篇总述文章。邱树森《元代河患与贾鲁治河》专论元末黄河的治理,对贾鲁的治河思想、方法、工程技术作了论析。梁方仲《元代中国手工业生产的发展》根据对八个手工业部门生产力的考察,认为比宋代有所发展,有力反驳了倒退说。郑天挺《关于徐一夔<织工对>》考定此文所记为元末杭州丝织业雇佣劳动情况,是研究元代民间手工业的重要资料。冯家升《我国纺织家黄道婆对棉纺业的伟大贡献》详细论述了元代棉纺工具与技术的重大进步。刘新园、白彬发表多篇论文,对瓷器生产,特别是景德镇青花瓷器的官局经营管理、生产技术和图画风格等作了一系列深入研究。范金民《元代江南丝织业述论》认为元代江南蚕丝生产有了新发展,民间丝绸业已普遍化,设在建康、镇江、杭州、苏州的官营织局规模甚大,产量、质量都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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