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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第九卷-中古时代-明时期 (上)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983天前 | 54365 次浏览 | 分享到:

  会典于吏、户、礼三部之外,尚有六部中之兵、刑、工及其他诸司衙门,事例亦称详尽。如其中兵部所述,自中叶以后,兵事日繁,京营制度及变更之驿递、马政诸项,内容十分丰富。万历会典较之正德会典陡增二十卷,盖③ 《明史》卷四七《礼志序》。

  ① 《明史》卷四七《礼志序》。

  ① 朱国桢:《涌幢小品》一《大明会典》。

  亦由此。因篇幅所限,不可备述。

  以上所列,多为会典之可取处,至于其缺失之处,自然在所难免。体例所限,姑且不论,即其记述事例,亦间有断章取义,述事不明者。如记永乐初设北京行部之事,与其后设置行在六部相混淆,使人误以行部职权同于行在六部,则将管理北京地方行政之行部,与设于北京之临时朝廷机构混谈。再如述及明初垦荒,则与移民屯种混同记述,易使人将民屯与移民垦荒误为一谈。此均属弘治后修史者于明初史事不甚明了,又未加仔细考订之结果,今之治史者不可不再考而明之。

  《明史》《明史》三百三十二卷,目录四卷,共三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表十三卷,列传二百二十卷。《明史》的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少于《宋史》,居第二位。

  《明史》为清代官修的前朝正史,大学士张廷玉总裁成书。这部正史自清顺治二年(1645)下诏修纂,到乾隆四年(1739)刊行问世,前后长达九十五年,为二十四史中修纂时间最长的一部。

  《明史》卷帙多,修纂时间长,使其具有许多与诸史不同的特点。

  《明史》的成书及其背景《明史》自开修到刊行,历时将近百年,百年修一史,这实在是罕见之事。那么《明史》的修纂为什么会历时这样长久呢?这主要是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纵观《明史》的修纂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无绩可言的初修阶段。

  《明史》的正式开馆修纂始于清顺治二年五月初二(1645 年5 月26 日)。据清顺治朝实录记载,当日以修《明史》总裁官内三院大学士冯铨、洪承畴、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等奏请,正式设置副总裁官,以学士、侍读学士詹霸等十一人充任,并且选定纂修、收掌、誊录官。

  此时正值清军入关之初,立足未稳便急于诏修《明史》,其目的是显而易见的。一是以此宣告明朝已亡,而当时南京的弘光朝廷正与清朝隔江对抗,修《明史》便是不再承认弘光的南明政权存在。二是以此笼络明朝遗臣,通过纂修《明史》,使那些降清的明朝汉族官员有一种情感上的寄托。

  从当时的形势来看,开馆修史的条件是根本不具备的。虽然到五月十五日(6 月8 日)清军攻入南京,南明弘光朝廷灭亡,五月二十八日(6 月21日)清廷宣布“平定江南捷音”,但是实际上清军在江南遭到了军民的坚决抵抗,尤其是清廷公布“剃发令”后,更激起江南百姓的抵制。其中著名的战斗有阎应元领导的江阴保卫战,固守孤城达两月之久。

  南明弘光政权覆灭后,明臣黄道周、郑芝龙等奉唐王朱聿键于福州建立了隆武政权;与此同时,张国维、张煌言等奉鲁王朱以海于绍兴监国;李自成农民起义军余部也与明总督何腾蛟结合抗清。到顺治三年(1646),明臣苏观生等奉唐王朱聿■在广州建立了绍武政权,丁魁楚、瞿式耜等又拥立桂王朱由榔建立了永历政权。顺治六年(1649),张献忠农民军余部在孙可望、李定国率领下,与南明永历政权结合,成为抗清主力之一。

  在清军占据的北方各地,与南方抗清形势呼应,山东、山西、陕西、甘肃义师纷起,一些降清明朝将领也先后举旗抗清,在全国范围内,几次掀起抗清高潮。例如顺治九年(1652)李定国率军收复宝庆、全州、桂林的战役,迫使清定南王孔有德自杀。顺治十年至十一年,明鲁王部下张名振、张煌言等率舟师攻入长江,直抵南京近郊;郑成功亦率水军攻克舟山。这样的抗清斗争,直到清康熙初年,南明永历帝被吴三桂所杀,郑成功、李定国先后去世,始告一段落。

  在这样战火纷飞、政局未定的情况之下,要集中大量人力物力开馆修史,是根本不可能的。

  清康熙八年(1669),康熙皇帝拘禁权臣鳌拜,开始亲政。然而此时政局又有新的变化。康熙十二年(1673),由于平南王尚可喜、平西王吴三桂和靖南王耿精忠撤藩而引发了“三藩之乱”,从此,又开始了长达八年之久的战乱。直到康熙二十年(1681)十月,吴三桂之孙吴世璠自杀。“三藩之乱”期间,清廷集中全力平叛,仍然无暇顾及《明史》的修纂,因此,顺治二年(1645)所下修纂《明史》的诏令,实际只是一纸空文,它的政策作用远远超出了它修史的作用。

  《明史》修纂第一阶段无绩可言的另一方面原因,是史料的缺乏和人力的不足。当时不仅没有力量整理明朝的邸抄和档案,而且在征求图书时,献书者也极少,就连最基本的史料明代历朝实录也不完整,天启朝实录缺少七年以后部分,崇祯朝因亡国而无实录。如此种种,也限制了《明史》修纂工作的进展。所以,直到“三藩之乱”基本平定之后,清廷才有力量集中人力物力正式动手修纂《明史》,其间已历时三十五年之久。

  2.卓有成效的五十年。

  “三藩之乱”虽然直到康熙二十年(1681)始告结束,但是《明史》的修纂工作却并未等到此时,而要略早几年。康熙十七年(1678)诏征博学鸿儒,次年三月,试博学鸿儒一百四十三人于体仁阁,取一等二十人,二等三十二人,命纂修《明史》,从这时候起,正式动手修纂《明史》的第二阶段即告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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