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密码

安全问题

注册 忘记密码?
  • 为赛事评奖做准备,网站测试开启文章评论功能,请大家阳光交流,不吝赐教!评论需要登录账号,没有账号点击注册。
边塞艺苑
中国通史第九卷-中古时代-明时期 (上)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1140天前 | 85199 次浏览 | 分享到:

  ① 明太祖所封之靖江王朱守谦,系其从孙、朱文正之子,“禄视郡王,官属亲王之半”。不称亲王。②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一《皇明盛事述一·南直隶盛事》。

  ① 《明太祖实录》卷七三。

  六月,赐第五子周王朱橚②、从孙靖江王朱守谦苏州府吴江县田各一百顷,岁计米各七千八百石。同月,赐第六子楚王朱桢、第八子潭王朱梓苏州府吴江县田各一百顷,岁计米各七千八百石③。其他各王也皆依例有赐。

  不过,这时所赐的田土,多是官田,其性质也只是以其租入充禄。与后来由王府直接经营管理的王府庄田不同。

  亲王,物质生活优裕,广纳妻妾,从而使宗室人口的再生产,始终呈现直线上升的态势,出生率高,死亡率低。洪武时宗室人口只有五十八人,永乐时上升为一百二十七人。经过一百四十多年的繁衍,至正德间除去死亡,以及因罪在皇族谱牒(玉牒)中被除名不计者之外,仅男性即有二千九百四十五人。嘉靖时,又比洪武、永乐年间增加一百五十余倍。嘉靖八年(1529)为八千二百余人。嘉靖二十八年(1549)升为一万余人。隆(庆)、万(历)之际,宗室繁衍,“可谓极矣”。如:明太祖第三子晋王朱的后裔、庆成王朱济炫,“生一百子,俱成长,自封长子外,余九十九人并封镇国将军。每会,紫玉盈坐,至不能相识”①。万历二十三年(1595),见于《玉牒》所登的宗室人口为十五万七千人②。明末复增为数十万人,达到“千古所未有”的惊人程度。

  人口与消费成正比。宗室人口骤增,而且生活奢华,花费势必巨大。除国家追加禄米,主要是依靠拨给大量土地,充作王府庄田,以庄田的地租收入予以维持。否则,何以为计。明代,自洪武至万历亲王五十五国,虽然有死有废,情况不尽相同,但王府俱有数额多少不等的庄田。全国王府庄田之多,也就不难想象了。

  今据《明实录》提供的有具体数字记载的资料(当有遗漏),将历年赐给(包括皇帝主动赐予和经奏讨被动赐予、少数王府遗田转赐)各地王府的庄田之数,整理统计于下:洪熙元年(1425)至弘治十八年(1505)的八十年间,共计赐庄田三十次,一万二千四百五十五顷。其中:洪熙元年至天顺八年(1464)赐六次,计为一千六百八十九顷;成化元年(1465)至成化二十三年(1487)计赐九次,二千九百四十七顷;弘治元年(1488)至弘治十八年(1505)赐十五次,计七千七百十九顷。正德元年(1506)至万历四十二年(1614)福王之国河南洛阳之前的一百多年间,共赐十次,计六千八百四十八顷。其中:正德元年至正德十六年(1521),计赐六次,二千九百十三顷。

  ② 洪武三年封为吴王,洪武十一年改封为周王。

  ③ 《明太祖实录》卷七四。

  ①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一《皇明盛事述一·庆成王百子》。

  ② 《明神宗实录》卷四九二。

  嘉靖元年(1522)至嘉靖四十五年(1566),一次,一千五百二十顷。

  隆庆元年(1567)至隆庆六年(1572),一次,六百零一顷;万历元年(1573)至万历四十一年(1613),二次,计二千八百十四顷。以上数字显然只是一小部分。但从中也可以看出:在正德以前,赐予王府庄田最多的是成化、弘治二朝。其时,徽王(朱见沛,英宗第九子,成化十七年之国河南钧州)、兴王(朱祐杬,宪宗第四子、世宗之父,弘治七年之国湖广安陆),岐王(朱祐■、宪宗第五子,弘治八年之国湖广德安)、衡王(朱祐楎,宪宗第七子,弘治十二年之国山东青州)四王,“田多至七千余顷”①,平均每人近二千顷。崇王(朱见泽,英宗第六子,成化十年之国河南汝宁),“岁有常禄万石”,又有“赐地二千五百余顷”②。明代从整个社会风气演变过程来说,土地兼并之风主要是从正、嘉以后开始的。而上述王府庄田的发展历程说明:在社会上土地兼并之风盛行之前,宗室已经开始疯狂兼并土地。这个事实证明:有明一代土地兼并之风,首先是由最高统治者皇帝刮起来的。

  皇帝以皇庄与国家争夺地租,以保障皇室的高消费。王府庄田的性质与皇庄相同,也是与国家争夺地租,以保障王府的巨额费用。其结果都是威胁中央政府的税粮收入,引起军国费用困难。弘治十三年(1500),为了限制王府庄田的大肆泛滥,不断扩充,明孝宗曾经发出一道诏令:“凡军民人等,将争竞不明,并赏过及民间起科;僧道将寺观各田地,朦胧投献王府及内外官势之家,捏契典卖者,投献之人问发边卫,永远充军。”①又令:诸王辅导官,凡导王奏请土地者,罪之。

  然而,这道诏令,形同一张废纸。其后照样是“奏献不绝,乞请亦愈繁”②。尤其是到了嘉、万以后,所赐王府庄田数额越来越大。

  嘉靖四十年(1561)二月十七日,世宗第四子、景王朱载圳之国湖广德安以后,“多请庄田”。世宗宠爱,无视祖宗规矩,概予赐给,庄田多至数万顷③。嘉靖四十四年(1565),景王病死,无子可嗣,景府遂废。

  万历中,穆宗第四子、神宗之弟潞王朱翊镠,在京时“王店、王庄遍畿内”。万历十七年(1589)二月十九日就藩河南卫辉以后,又多请赡田(养赡之田,即庄田),神宗俱予允准。景王府所遗下之庄田皆归其所有,“多至四万顷”。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