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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第九卷-中古时代-明时期 (下)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1119天前 | 75157 次浏览 | 分享到:

  正德三年(1508)二月,户科给事中段豸查勘山东活碱地官民地一千二百七十八顷余,可办纳存留以备常赋,死碱官民地六百三十九顷余,可折纳布钞以宽民力。

  正德三年四月,命巡按陕西监察御史张或清理宁夏等卫屯地,新增四干四百余顷,户部议,有抛荒者,亟召人佃种。

  正德三年五月,命监察御史李瑛清查甘州等十二卫古浪等三所屯田,清出膏腴田三千余顷,除补原额之数外,尚有一千余顷,拨军壮余丁承种。正德三年六月,山东巡按周熊查山东屯田,比永乐年间多一万八千三百五十余顷。户部议,已清田粮行各卫征纳。

  ③ 《明武宗实录》卷三八,正德三年五月丙寅。

  ④ 《明武宗实录》卷三六,正德三年三月乙卯。

  ⑤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九四《中官考五》。

  正德四年(1509)二月,派户部主事李思仁核实张允于弘治初所献徽府河南鹿邑、直隶毫州田土,得地六千一百九十余顷,起税二万四千余石,以二千石给徽王,其他输河南有司。

  从这些处置来看,刘瑾清丈土地,是为了查革隐漏,增加税地,以保证“租税不失原额”。值得注意的是,正德三年三月以后,即议革罢年例银之后,刘瑾把注意力转到对屯田的清丈。这不是偶然的。刘瑾把年例银和屯政联系在一起加以考虑,看到了屯政败坏和年例银日益增加之间的逻辑关系,因而,在革罢年例银之后,才特别重视清丈屯田。

  正德四年七月以前,清丈屯田还是局部的现象,到八月,开始对屯田进行全面的丈量:派户部侍郎韩福赴辽东、兵部侍郎胡汝砺赴宣府、大理寺丞杨武赴大同、通政司左通政丛兰赴延绥、大理寺少卿周东赴宁夏、尚宝寺卿吴世忠赴蓟州、兵科给事中高淓赴沧州。这与成、弘年间清理丈田“止于腹里”①的状况相比,无疑是大为改观。不但范围扩大,而且用法严厉。高淓丈沧州等地草场屯地,劾治不职官员六十一人,其中包括他的父亲高铨。史称“淓畏瑾,遂并劾其父,士论薄之”②。对此事的是非姑且不论,但官员自劾其父,足见当时清丈法令之严。

  在对屯田的全面清丈中,除了继续强调以前提出的基本规定,还统一规定了限制内外镇守官占田的数额,即所谓“养廉田”。正德四年闰九月,户部提出裁减内外镇守等官田,诏曰:“内外镇守官,朝廷重托,俱准以水旱地各十顷,副总兵半之;分守、监枪、游击各旱地十顷,守备半之,免其征税。其余愿自佃种者,照例起科,多余田地拨与空闲舍余人等承种佃种,明立文册。敢有奏讨并吞并者,科道官查记重罚之。”③清丈过的免征地,四面立石作为标记,“严禁移换侵占”④。可见,“限田”的规定确曾一度认真执行过,也收到了一定的实效。十二月,甘肃巡抚王宪核实卫所屯田,保留下一组很有价值的数字。⑤姓名官职清出地(顷) 免税地(顷) 税地(顷)

  宋彬镇守太监112 20 92王勇总兵87 20 67操军湖田87 87张昭分守33 10 23白琮总兵14 20 -6王欣监枪10 10姜汉副总兵25 10 15苏秦分守13 10 3赵承序守备15 5 10总计396 105 291① 韩文:《为缺乏银两库藏空虚等事疏》。

  ② 《明武宗实录》卷五九,正德五年正月丙戌。

  ③ 《明武宗实录》卷五五,正德四年由九月庚子。

  ④ 《明武宗实录》卷六二,正德五年四月丁酉。

  如果不考虑水旱田的区别,据上表统计,漏税的土地,占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三。查出这个数字意味着内外镇守等官的损失有多么巨大。宁夏之变中,武臣多从朱寘鐇反,是合乎逻辑的。

  在作出限田规定的同时,还针对勋戚庄田采取了措施。兵部左侍郎胡汝砺奏报,对“查出地土宜照例起科,革去管庄人役。各家愿自种者听,不愿者拨与附近空闲舍余种纳,还量定地利厚薄以定则例,依顷亩粮数以立案册”①。

  半年以后,吴世忠提出另一项建议:“东胜、兴州等卫所屯田,多占种盗卖者,田租拖欠终年,积弊已久,若一一置之于法,人情未免不堪。除官豪占种及知情典买不首者依律究问外,其余情不得已者量为处分,田仍给主,价亦免追。若本主无力,另给附近军民屯种。如买主不系官豪,情愿纳粮者听。惟在租税不失原数耳。”②提出这一更为灵活、变通的规定,显然是考虑到韩福在辽东“所行过刻”,以致激起兵变的教训。

  以“溢额为功”,是对清丈的最常见的批评。刘瑾清丈亦遭此议,如说周东清丈宁夏屯田,“希瑾意”,以五十亩为一顷。此外,还有人批评刘瑾以清丈为名敛银收贿。也是这个周东,“亩敛银为瑾贿”①。但这些都不足以说明刘瑾清丈的性质。刘瑾清丈,特别是清丈屯田,是朝廷和官豪人家争夺土地的斗争,以官豪为主要的打击对象。刘瑾清丈形成了很大的声势,可以说,它是张居正度田以前最重要的一次清丈活动,意义重大。以宦官而主持这一重大举动,尤为难得。

  凌迟处死正德五年(1510)四月,宁夏发生了安化王朱寘璠反叛事件。朱寘鐇原认为,“若推我为主,以诛瑾为名,必成大事”②。他以反刘瑾起兵,得到许多武臣的拥戴。事变产生的第一个结果,是朝廷停止了清丈屯田等行动,将各处原差丈量地土官员撤回。这实际上宣布了刘瑾政策的失败。

  寘鐇之变也最后决定了刘瑾的命运。五月,朝廷以泾阳伯神英为总兵,右都御史杨一清为提督,太监张永总督军务,率兵讨寘鐇。师方出,寘鐇已被擒。回师路上,杨一清要张永利用奏捷的机会,揭发刘瑾的奸恶,张永本来与刘瑾有矛盾,听了杨一清的鼓动,奋然曰:“老奴何惜余年不以报主哉!”③八月甲午日(9 月13 日),刘瑾安排这天给他的哥哥、都督刘景祥出丧,而把张永献俘安排在第二天。但张永甲午日便入宫,待刘瑾退后,张永取出寘鐇起兵的檄文献上,并陈奏刘瑾不法事。太监马永成亦出言相助。武宗有所悟,即日行动,亲自逮拿刘瑾。两人相见,“武宗骂曰:‘奴欲反耶?’拳之、蹴之,永成等佯劝解,遂谋送内狱。”①武宗开始没有杀刘瑾的念头,① 《明武宗实录》卷五五,正德四年闰九月戊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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