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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10中国通史第十卷-中古时代-清时期 (下)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1007天前 | 70224 次浏览 | 分享到:

  具体而言,有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实行井田。为了解决当时的土地问题,颜元主张恢复古代的井田制度。有人认为,实行井田是夺富民之产。颜元反驳说:“天地间田宜天地间人共享之,若顺彼富民之心,即尽万人之产而给一人,所不厌也。..况一人而数十百顷,或数十百人而不一顷,为父母者,使一子富而诸子贫,可乎?”不过,如何实行均田的理想,要“因时而措,触类而通”,能实行规划整齐、公私田分明的井田当然最好,否则可按各地情况实行均田。他认为,只有实行了井田、均田,解决了百姓的土地问题,才会“游顽有归,而土爱心臧,不安本分者无之,为盗贼者无之,为乞丐者无之,以富凌贫者无之。学校未兴,已养而兼教矣!”颜元还认为,实行了井田,能“寓兵于农”,使兵农合一,提高军队战斗力。他说:“自兵农分而中国弱..顶名应双,皆乞丐、滑棍,或一人而买数粮。支点食银,人人皆兵。临阵遇敌,万人皆散。呜呼!可谓无兵矣,岂止分之云乎!”而“古圣人之精意良法,万善皆① 《颜习斋先生年谱》卷上。

  ② 《习斋记余》卷1,《未坠集序》;卷4《初寄王法乾书》。

  ① 《颜习斋先生年谱》卷上。

  ② 李塨:《存治篇序》。

  ③ 《存治篇》。

  备。一学校也,教文即以教武。一井田也,治农即以治兵”。兵农合一的好处极多;一是“素练”,陇亩皆阵法,民恒习之,不待教而知。二是“亲卒”,同乡之人,童友相处,情义相结,可共生死。三是“忠上”,邑宰、千百长,无事则教农、教礼、教艺,为之父母。有事则执旗、执鼓、执剑,为之将帅,其孰不亲上死长!四是“无兵耗”,有事则兵,无事则民,不费月粮。五是“应卒难”,突然有事,随地即兵,无徵救求援之待。六是“安业”,无逃亡反散之虞。七是“齐勇”,无老弱顶替之弊。八是“靖奸”,无招募异域无凭之疑。九是“辑侯”,无专拥重兵要上之患。

  其次,恢复封建。鉴于明代中央集权高度发展所造成的弊端及明亡的教训,颜元认为要实现长治久安,便应恢复古代的封建制度:“非封建不能尽天下人民之治,尽天下人材之用。”有人认为,实行封建会导致朝政不稳,颜元说:“殊不知三代以封建而亡,正以封建而久。汉、唐受分封藩镇之害,亦获分封藩镇之利。使非封建,三代亦乌能享国至二千岁耶!”“如此者,有事则一伯所掌二十万之师,足以藩维,无事而所畜士马不足并犯。封建亦何患之有?”不过,他也强调,具体如何实行封建,要“师古之意,不必袭古之迹”。

  再次,改革学校。颜元极为重视学校和人才的作用,认为:“人才、王道为相生。”不过,“迨於魏、晋,学政不修,唐、宋诗文是尚。其流毒至今日,国家之取士者,文字而已。贤宰师之劝课者,文字而已。父兄之提示,朋友之切磋,亦文字而已。”故曰:“学校之废久矣!”如今,应“痛洗数代之陋”,“浮文是戒,实行是崇,使天下群知所问,则人才辈出,而大法行,而天下平矣!”所以,他竭力反对八股取士,“今之制艺,递相袭窃,通不知梅枣,便自言酸甜。不特士以此欺人,取士者亦以自欺。彼卿相皆从此孔穿过,岂不见考试之丧气,浮文之无用乎,顾甘以此诬天下也!”取代八股取士最好的办法,是重征举:“窃尝谋所以代之,莫若古乡举里选之法。”颜元的这些政治主张,带有浓厚的复古主义色彩,甚至空想的成分,但在当时,应说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后来,颜元的学术思想发生重大转变,这些政治主张,并无变化,某些方面还得到深化和发展。

  颜元的养祖父朱九祚有一妾,生子名晃,故对颜元颇有闲言。颜元并不知自己父亲非朱翁之子,只以为晃是受到溺爱而已。出于忍让,他尊朱翁之命与养祖母刘氏别居另舍,并尽让田产与晃。

  康熙七年(1668),养祖母刘氏病卒。因感祖母恩深,父亲又出走,不能归来殓葬,他哀痛至极。三日不食,朝夕祭奠,鼻血与泪俱下,葬后亦朝夕哭,生了大病。朱氏一老翁见到此情景,十分怜悯他,说:“嘻!尔哀毁,死徒死耳。汝祖母自幼不孕,安有尔父?尔父,乃异姓乞养者。”颜元听后大为惊异,到已改嫁的生母处询问,果得实情,因而哀减。

  颜元居养祖母丧,恪守朱子家礼,尺寸不敢违。连病带饿,几乎致死。

  虽觉得有许多违背性情处,但认为圣人之礼如此,不敢多疑。后来,他校以古礼,竟发现朱子家礼削删、不当之处甚多。“初丧礼朝一溢米,夕一溢米,食之无算。宋儒家礼删去无算句,致当日居丧,过朝夕不敢食。当朝夕遇哀至,又不能食,几乎杀我。”“乃叹先王制礼,尽人之性。宋人无德无位,不可作也。”①由此发端,他对宋儒学说进行了全面的反省,“因悟周公之六① 《颜习斋先生年谱》卷下。

  德、六行、六艺,孔子之四教,正学也。静坐读书,乃程朱陆王为禅学、俗学所浸淫,非正务也”②。次年,便著《存性》、《存学》两篇,学术上自成一个体系。思想转变后,更体会到“思不如学,学必以习”,故改“思古斋”为“习斋”。此后教授弟子,也是让其立志学礼、乐、射、御、书、数及兵、农、钱、谷、水、火、工虞诸学,并习射、习骑、习歌舞及拳法武艺,力戒静坐空谈。

  刘氏死后,朱晃继续唆使朱翁逐赶颜元,他只得移居随东村安身。康熙十二年朱翁卒,颜元便回博野县北杨村,归宗姓颜,时年三十九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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