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密码

安全问题

注册 忘记密码?
  • 为赛事评奖做准备,网站测试开启文章评论功能,请大家阳光交流,不吝赐教!评论需要登录账号,没有账号点击注册。
边塞艺苑
10中国通史第十卷-中古时代-清时期 (下)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1005天前 | 70030 次浏览 | 分享到:

  ② 《平书订》卷3。

  ① 《恕谷后集》卷4《与方灵皋书》。

  ② 《〈存治编〉序》。

  ③ 《〈存治编〉书后》。

  ④ 《拟太平策》卷2。

  学、大学之法。”⑤“乡举里选行之,或因时酌略,而大体莫易。”①但李塨不主张事事拘泥于古法,《李恕谷先生年谱》卷一中记:“习斋规先生策多救时,宜进隆古。先生规习斋尽执古法,宜酌时宜。”比如是否恢复封建的问题,李塨说:“惟封建以为不必复古,因封建之旧而封建,无变乱。今因郡县之旧而封建,启纷扰。”②在哲学思想方面,李塨坚持并发展了颜元的理气一元论的唯物主义见解。他对理学家离事言理的唯心主义说教进行了猛烈地抨击:“自宋有道学一派,列教曰:‘存诚明理’,而其流每不诚不明。何故者?高坐而谈性天,捉风捕影,纂章句语录,而于兵农、礼乐、官职、地理、人事、沿革诸实事,概弃掷为粗迹。惟穷理是文,离事言理,又无质据,且认理自强,遂好武断。”③李塨还有一段精辟的言论,明确提出“理在事中”、“理气不二”的唯物主义论断:“朱子云:‘洒扫应对之事,其然也,形而下者也。酒扫应对之理,所以然也,形而上者也。’夫事有条理曰理,即在事中。今曰理在事上,则理别为一物矣。天事曰天理,人事曰人理,物事曰物理。诗曰:“有物有则”,离事何所谓理乎?”④在认识论上,颜、李都强调因行得知,不能离行言知。但二人也有差异。颜元最强调的是习行,认为儒家“格物致知”的传统命题中,“格”就是“行”,就是“犯乎实做其事”。人的认识是行先知后,“手格其物,而后知至”。这表明,他最注重感性知识、实践活动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而李塨的看法是,如果只强调读书或只重力行,都是片面的:“不以读书为学,则返之而以力行为学矣,皆与圣经不合。”他认为每个人必须先进行学习,获得真知,才能身体力行。他对“格物致知”的解释是:“格物致知,学也,知也。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行也。”又说:“致知在格物者,从来圣贤之道,行先以知,而知在于学。”①这表明,他比较注重理性认识、间接经验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应该说,这是对颜元重习行认识论的一个必要补充。

  在教育方面。李塨与颜元一样,严厉批判了理学家提倡的习静教育和书本教育。他说:“静坐,十三经未有其说,宋儒忽立课程,半日静坐,则几几乎蒲团打坐之说矣。”并说:“纸上之阅历多,则世事之阅历少,笔墨之精神多,则经济之精神少。宋明之亡,此物此志也。”②他认为,教育所要培养的应该是明德亲民、经邦济世的人才,而欲达此目的,必须“仕与学合”、“学用合一”,他说:“教士之道,不外六德六行六艺。自颜先生倡明此学,而今学者多知之,卓哉见也。.尊德行以此,道问学以此,隐居以此,行义以此。所学即其所用,所用即其所学,此府修事和之世,所以治且隆也。”③值得注意的是,李塨还很详细地提出了他所理想的学制和选士制度,其⑤ 《平书订》卷6。

  ① 《〈存治编〉书后》。

  ② 《〈存治编〉书后》。

  ③ 《恕谷后集》卷2《恽氏族谱序》。

  ④ 《传注问》。

  ① 《大学辨业》卷2《致知在格物解》、卷3《辨后儒格物解》。

  ② 《李恕谷先生年谱》卷2。

  ③ 《平书订》卷6。

  主要内容是:八岁入乡学,乡师教之孝弟、幼仪、认字,习九九数。读《孝经》、《论语》、《大学》、《孟子》,及《易》、《诗》、《书》、《春秋》、《周礼》等,并习小乐小舞。十五岁,入县学,教之存六德、行六行,讲究经世济民之道,读《资治通鉴》及古文。习礼乐、骑射、六书、九数,作策论。聪颖者可涉猎九经、廿一史。二十岁,教成者进之郡学,教之三学,察试德行学艺。再经藩学、成均,察试后即谓之太学生。然后,分科以为士,共分礼仪、乐律、天文、农政、兵法、刑罚、艺能方域、理财、兼科等九科。乡、县、郡要定期考核这些士子并向政府进行推荐,以供选用。特别是小学,李塨在《小学稽业》一书中详细陈述儿童自八岁至十四岁时,应该学习的礼、书、数、乐四类课程的具体内容。这些,都是颜元所未及探讨的。

  第二十四章王锡阐第一节生平与著作王锡阐,字寅旭,又字昭冥,号晓庵,又号余不、天同一生,江苏吴江人。生于明崇祯元年六月二十三日(1628 年7 月23 日),清康熙二十一年九月十八日(1682 年10 月18 日)去世。十七岁那年,时值清军南下,南明弘光政权覆灭,江南各地纷起抗清,他以投河自尽表示尽忠明朝。遇救之后,他又绝食七日,后来虽因父母强迫,不得已而复食,但从此放弃科举,隐居乡间,以教书为业。

  清顺治七年(1650),吴江一带文人成立了惊隐诗社,“以故国遗民,绝意仕进,相与遁迹林泉,优游文酒,芒鞋箬笠,时往来于五湖三泖之间”①。当时入社的有顾炎武、潘柽章、吴炎等诸多名流,王锡阐也为成员之一。潘、吴都是王锡阐的挚友,潘柽章的弟弟潘耒还曾受业于王锡阐数年。潘柽章、吴炎两人精通史事,因念明代没有成史,他们仿《史记》体例合著了一部《明史记》,由王锡阐负责撰写其中“表历诸志”②。康熙二年(1663),清政府兴文字狱,潘、吴两人因列名庄廷■《明史》校阅而被处死,两人的妻子也在流徙途中自尽。惊隐诗社遭此变故,也在无形中解散。这件事对王锡阐影响很深,他曾为此作《挽潘、吴二节士》、《齐仕门》、《广宁门》等诗篇。并在晚年参与了友人搜集潘柽章、吴炎遗稿的活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