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 《上谕内阁》,雍正四年九月二十七日谕,第十一册。
① 《上谕内阁》,雍正二年二月十四日谕,第四册。
② 《朱批谕旨·石文倬奏折》,附班第奏折,第十一册。
加强对生监的管理。政府规定:每年年底,生监要五人互保没有抗粮包揽等事,生员完粮后,方准应试。
严禁生员罢考。政府一系列的政策,触动了绅衿特权,引起他们的不满和反抗,最严重的是雍正二年河南封邱罢考,生监声称“征收钱粮应分别儒户、宦户,如何将我等与民一例完粮,一例当差?”③强烈要求维护他们的特权。雍正帝指示地方官对肇事者严行惩处,又派刑部侍郎赴豫审理,将为首者处斩。
第五,制定主佃关系法令。绅衿不法,虐待佃户尤甚。雍正帝在处理主佃关系上,也注意打击不法绅衿。雍正五年,田文镜上疏,请将苛虐佃户的乡绅按照违制例议处,衿监吏员则革去职衔。雍正帝提出,他只考虑绅衿欺凌佃户,却没有顾及佃农拖欠地租及欺慢田主的问题,命再议论。于是定出田主凌虐佃户及佃户欺慢田主之例,规定秀才监生“私置板棍,擅责佃户”,“革去衣顶职衔”,并“杖八十”①。至雍正十二年加以改定,律文是:“凡不法绅衿,私置板棍,擅责佃户,勘实,乡绅照违制律议处,衿监吏员革去衣顶职衔,照律治罪。..如将佃户妇女占为婢妾,皆革去衣顶职衔,按律治罪。至于奸顽佃户,拖欠租课,欺慢田主者,照律治罪,所欠之租,照数追给田主。”②清朝法律,凡人之间拷打监禁,罪止杖八十。雍正帝定律例,将绅衿擅责佃户以满刑论处,表现了严厉禁止绅衿凌虐佃农的态度。这种主佃关系的律例,既保护地主收租,又保障农民人身地位,但本质上它还是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不过它以法律的形式不允许地主非法虐待农民,对其特权有所抑制,给予农民的人身以某种保护,较前确是一个进步。
③ 《朱批谕旨·石文倬奏折》,雍正二年六月二十三日折。
① 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809《刑部·刑律斗殴》;宣统二年,商务印书馆版。② 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100《吏部·擅责佃户》。
第五节变更行政制度雍正帝整理财政的同时,对行政机构、管理制度也作了一些重大的改革。首先,确定秘密立储制度。清代原无行之有效的立储法,清太宗、世祖继位都曾发生过争权的斗争,圣祖时储位几度反复,后致虚悬,别无良策。世宗对这个问题考虑颇深,即位不久,于雍正元年八月十七日在乾清宫召见总理事务王大臣、满汉文武大臣,宣布他的秘密立储法。他先讲了立储的原因:圣祖临终建储,完全成功,是因他神圣睿哲,自能主持,而本人不如先帝,今为宗社久安着想,故应早为之计。接着说明立储方法:把指定储君的诏书,藏于匣内,将匣子置于顺治帝书写的“正大光明”匾额之后。皇帝宴驾后始得启动,以便预定的新君继位。这储君是谁,本人不知,诸臣不晓,一概保密。宣布完后,得到诸王大臣拥护,秘密建储制度就这样确立了。这是中国历史上没有过的新的立储方法。
其次,完善与推行奏折制度。奏折是官文书制度,是清代皇权政治发展的产物。它始出现于康熙年间,但在奏者范围、传递方法、疏奏内容及朱批等方面,都还没有制度化,雍正帝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关于奏折的撰写人,他明确规定中央部院侍郎以上和翰林科道各官,地方督抚提镇及藩臬学政,中央派出的盐政、关差、织造等,有的道员、知府、同知、副将等中级官员,由帝特许,亦可撰写。这样既明确了奏报人的职责,又扩大了它的范围。
为了保证奏折的内容不致泄漏,雍正帝定立了一套保密制度。撰写人须亲自书写,一般不许他人代笔,写就不得外传,否则治罪。由宫中制作皮匣,配备锁钥,发给具奏官员,专门用作储藏和传递奏折。督抚以上大员的折子,派专人送到大内乾清门,交内奏事处,直达御前,而不像题本交通政司转呈。一般官员的折子,亦差专人送到雍正帝指定的亲信大臣处,由他们代呈,代交人当然无权知道折子的内容。雍正帝阅毕,作了朱批,折子由原渠道发回。在奏折的内容上,较之以前,更为丰富了,最重要的是他们利用它商讨政务。雍正帝说:“本章所不能尽者,则奏折可以详陈;而朕谕旨所不能尽者,亦可于奏折中详悉批示,以定行止”①。臣下可以将拿不准的问题提出来,请皇帝裁夺;皇帝对不了解的或不懂得的问题,可以询问臣下,以增长见识,作出决断。雍正朝的许多重大政事,如前述的摊丁入亩政策,就是在雍正帝与黄炳、李维钧等疆吏、中央九卿间通过奏折反复筹商而最后定下来的。奏折被用来讨论政事、决定政策,就使它有了新的生命力。这也是康熙朝所没有的。
自雍正帝把奏折制度化以后,地方官有机要事务都撰拟奏折,经过皇帝朱批,认可了,才写题本作正式报告。这样题本就成了官样文章,价值大大降低。奏折代替了原来题本的作用。官员上奏折的也越来越多,使它成为主要的官方文书。这一制度坚持到清末。
再次,设立军机处。雍正五年,准备对准噶尔部用兵,七年正式出兵。
与此相配合,雍正帝设立军机处,协助他处理军务。军机处设有军机大臣,雍正帝从大学士、尚书、侍郎以及亲贵中指定充任,如怡亲王允祥、大学士张廷玉、户部尚书蒋廷锡、大学士鄂尔泰等,都是以亲重大臣兼任军机大臣。① 《清史列传》卷12《觉罗满保传》,中华书局1928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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