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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中国通史第三卷-上古时代 (下)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832天前 | 18586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实行“初税亩”前,农民曾进行过消极怠工的斗争。《诗·齐风·甫田》说:“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无田甫田,维秀桀桀”。甫田是诸侯的籍田,由于农民的消极怠工已长满了荒草。《谷梁传》说:“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民”,意思是说,如果官吏剥削农民过重,以致庄稼不善,就不是好的官吏;公田应由农民耕种,如果消极怠工,以致公田长满野草,这就不是良民。《谷梁传》对两方面都作了批评,可知“初税亩”是公田与私田从此都收实物税的意思。

  “初税亩”,不但使农民的负担加重,而且暗示公社井田制已在日益破坏。

  孟子说:“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滕文公》上)可见在野农民只有助耕。孟子主张国野分治,所以才这样说的。但是前590 年,成公元年,鲁“作丘甲”。前483 年,哀公十二年,鲁“作田赋”,田赋即甸赋。丘、甸都属于野的范围,那里原是被征服人民居住和耕种的地方,他们本来是不当兵,不出赋的,而现在丘甸也都征收兵赋了。虽然野人民的负担已有增加,但是国野的对立和界限却在逐渐缩小。

  公元前538 年(鲁昭公四年),郑国子产“作丘赋”,丘赋与丘甲的意思相同。子产于作丘赋前,前543 年(鲁襄公三十年),曾经整顿井田制度,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子产这次田制整顿,只是把贵族“占田逾制”的现象加以整顿,并不是废除井田。郑国经过子产这次改革,居然使它在诸侯间的地位有所提高,可见还是有作用的。

  古代兵制与田制是密切联系的。如族字从■从矢,是旗帜之下,每家出箭一支,五人为伍,十人为什,组成队伍,故族可引伸为宗族、族类。大概一百家为一族(即百室一族)设百夫长,千家则十族,设千夫长。西周时期,请侯与卿大夫分别掌握军队,因此公室与私家在兵权上也有斗争。

  公元前562 年(襄公十一年),鲁“作三军”,经过三家讨论然后结盟,决定“三分公室,各有其一”。后来经过了二十五年(前537 年)三家又经过讨论,决定“四分公室”,“季氏择二,二子各一,皆尽征之,而贡于公”,(昭公五年)这样鲁公室的兵权已全入三家之手。尤其是季氏择二最占优势。前483 年(哀公十二年)鲁用田(甸)赋时,冉有(时为季氏家宰)征求其老师孔子的意见,孔子是不同意于丘以外又向田(甸)用赋的。因此赋的增加只对私家季氏有利。这与三家分公室的军队也有关系。

  前645 年,晋“作州兵”,同时又“作爰田”。据后人研究,州也是在野的范围内,因此“作州兵”就是征调州人当兵。这是晋国的国野界限从此也消除了。“作爰田”是使国人的公社土地不再重新调整分配,而只是在自己的土地上轮流换耕。这不但促进了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同时也促使私有土地的发展。

  第八章四民阶级的出现及奴隶制问题(一)社会分工与阶级划分春秋战国之际,我国已由青铜器时代进入铁器时代。

  青铜器是铜与锡的合金。在此以前,按铜器的发展,还应该有一个纯铜即黄铜时代,但是二里头文化遗址中却已出现青铜器,饮食器、酒器、兵器都是以青铜制成,农具、工具却很少用青铜制成的,而仍旧是石器、木器、陶器。因此青铜制成的尊、爵、彝、鼎成了统治阶级、贵族阶级权力和地位的象征。青铜器作为生产力是有限度的。

  关于铁器的发明时间,至今考古界还有争论。但是春秋末战国初铁器已象雨后春笋般地冒发出来。正是因为它的发明和使用,促使春秋战国之际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而引起社会进一步的分工和阶级的划分。

  孟子与许行之徒的一次对话,充分地反映了铁器的使用是促使社会分工和阶级划分的动力,不厌其烦,全引于次:孟子曰:“许子必种粟而后食乎?”(许行之徒)曰:“然”。“许子必织后衣乎?”曰:“否,许子衣褐。”“许子冠乎?”曰:“冠”。曰:“奚冠?”曰:“冠素”。曰:“自织之与。”曰:“否,以粟易之。”曰:“许子奚为不自织?”曰:“害于耕。”曰:“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曰:“然。”“自为之与?”曰:“否,以粟易之。”曰:“以粟易器械者,不为厉(害)陶冶,陶冶亦以其械器易粟者,岂为厉农夫哉?且许子何不为陶冶,舍皆取诸其宫中而用之?何为纷纷然与百工交易?何许子之不惮烦?曰:(亦孟子语)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然则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孟子·滕文公上》)

  这一段对话说明铁器已使用于农业耕作,因此促使陶器业、纺织业的分工。农民需要陶器或布匹(制冠或制衣)就要以自己生产的粟去与它们交换。我们知道许行之徒是奉行“神农之言”的,他们主张“君民共耕”,就是君和民一样应该参加生产劳动。这无疑是氏族公社制度的反映。虽然孟子主张恢复井田,但是他的井田制已经有明显的阶级划分,即君子与小人、国人与野人的划分。他在讲井田制时曾经说过:“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有“大人之事”和“小人之事”亦即劳心与劳力之分。他认为这是社会分工,是完全合理的,所以他又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显然孟子讲这话时,井田制已经随着国野制度的破坏而破坏了。正如马克思所说罗马尼亚、波兰的田制一样,已经由共有土地为基础的共同体转变为农民为土地的掠夺者无偿地付出徭役劳动。马克思说:“农奴的生产关系就是这样发生的”。孟子的井田制实际孕育着农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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