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密码

安全问题

注册 忘记密码?
  • 为赛事评奖做准备,网站测试开启文章评论功能,请大家阳光交流,不吝赐教!评论需要登录账号,没有账号点击注册。
边塞艺苑
中国通史第四卷-中古时代-秦汉时期 (上)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1074天前 | 57830 次浏览 | 分享到:

  贝十朋。侯龟七寸以上,直三百,为幺贝十朋。子龟五寸以上,直百,为小贝十朋。是为龟宝四品。”以“贝货”而言,“大贝四寸八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二百一十六。壮贝三寸六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五十。幺贝二寸四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三十。小贝寸二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十。不盈寸二分漏度,不得为朋,率枚直钱三。是为贝货五品。”至于“布货”,又分“大分、次布、弟布、壮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幺布、小布。小布长寸五分,重十五铢,文曰‘小布一百’。自小布以上,各相长一分,相重一铢,文各为其布名,直各加一百。上至大布,长二寸四分,重一两,而直千钱矣。是为布货十品。”①如此繁杂的币制,又加上复古倾向,彼此之间兑换率不均等,必然是行不通的。故“百姓愦乱,其货不行,民私以五铢钱为市买”,最后不得不“但行小钱直一,与大钱五十,二品并行”而已,“龟贝布属且寝”②。

  以布帛充货币如前所述,秦汉的货币不论是上币黄金还是下币铜钱,都是金属货币。

  但是,并不绝对排斥布帛谷物为货币者。如孝文帝时,贾山为《至言》以言治乱之道,其中讲到文帝曾“出帛十万余匹以振贫民”①,此官府以帛充赏赐,则帛也起着货币的作用。又武帝“北至朔方,东到泰山,巡海上,并北边以归,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巨万计,皆取足大农”②。这显然也是以帛充赏赐,其作用与钱、金相同。又董偃为馆陶公主散财以交士,“并令中府曰:‘董君所发,一日金满百斤,钱满百万,帛满千匹,乃白之’。”③这里的“帛”,同钱、金并列,同起货币的作用。由此可见,布帛等实物并未绝对排除于货币之外。因此之故,元帝时贡禹主张“除其租铢之律,租税禄赐皆几布帛及谷”④,贡禹的主张虽未被采纳,但如果布帛及谷物已根本无货币的职能,他的建议未免过于荒唐。到了东汉,情况就有了较大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实物的货币化倾向又有明显增加。如东汉光武帝初年,因“王莽乱后,货币杂用布、帛、金、粟”⑤,冯衍于建武末年上疏,道及其“家无布帛之积”⑥,显然布帛有贮藏手段的货币职能。郑均曾“为佣,岁余,得钱帛,归以与兄”⑦,这是帛有支付手段的职能。还有夏馥其人,“自剪须变形入林虏山中,..为治家佣”后,其弟夏静“乘马车,载缣帛追之于涅阳市中”⑧。更有献帝时,诏“卖厩马百余匹,御府大农业杂缯二万匹,与所卖厩马直,① 《汉书·食货志》。

  ② 《汉书·食货志》。

  ① 《汉书·贾山传》。

  ② 详见《史记·平准书》及《汉书·食货志》。

  ③ 《汉书·东方朔传》。

  ④ 《汉书·贡禹传》。

  ⑤ 《后汉书·光武帝纪》。

  ⑥ 《后汉书·冯衍传》。

  ⑦ 《后汉书·郑均传》。

  ⑧ 《后汉书·党锢·夏馥传》。

  赐公卿以下及贫民不能自存者。”⑨所有这些事实,都说明布帛的货币作用。正因为如此,章帝时,张林主张封钱不用,“一取布帛为租”①;而且国家税收中,以实物缴纳的部分日益增多,详见本卷“租税”篇。

  货币铸造权关于汉代货币的铸造权问题,前后也有颇大的变化。如前所云:从秦简得知,秦的钱币是禁止私铸的,故有惩办盗铸者之律。及乎汉初,从《史记·平准书》所云:“汉兴,..于是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钱”的话来看,表明汉初即已允许民间私铸币。又《汉书·吴王濞传》谓“孝惠、高后时”,吴国因有豫章铜山,刘濞则招致天下亡命“益铸钱,煮海水为盐,以故无赋,国用富饶”。可见刘濞之铸钱煮海,早在惠帝高后时便已开始了。到了孝文帝五年(公元前175 年),“除钱律,民得铸钱”②,《汉书·文帝纪》也有同样记载,可见文帝之时,不仅纵民冶铁、煮盐,而且进一步明确规定允许民间私铸钱币。正如《盐铁论·错币》所云:“文帝之时,纵民铸钱、冶铁、煮盐。”然而,钱币一旦允许私铸,一定会出现规格不一、质量不纯和重量不足等问题,从而会使钱币贬值,出现物重钱轻、价格上涨等现象。因此,文帝时的贾谊,就坚决反对允许民间私铸钱币,认为由民间私铸钱有“博祸”,由官府铸钱可致七福③。因此,到武帝时期就开始由国家控制钱币的铸造权,各郡国铜官亦可铸钱,但仍然不免于盗铸与伪滥,最后,只得将铸币权全部收归中央,以上林三官主之。终西汉之世,未曾变更。东汉时期,史书虽缺乏关于钱币铸造权的记载,《续后汉书·百官志》也仅言大司农掌钱谷,而不言铸钱的官署。证以出土古物,知东汉铸钱由太仆卿属官考工会主管。《簠斋金■》所收建武时期的五铢钱范,其背刻文云:“建武十七年(公元41 年),三月丙申,太仆监椽苍,考工令通,丞或,令史凤,工周仪造。”又《隶续》卷十一《耿勋碑文》云:“又开故道铜官,铸作钱器,兴利无极。”东汉的钱范出土虽不多,但可以确信东汉的铸币权是由官府控制的,不同于盐、铁之允许民间煮铸①。

  ⑨ 《三国志·魏志·董卓传》注引《献帝纪》。

  ① 《后汉书·朱晖传》。

  ② 《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

  ③ 详见《汉书·食货志》。

  ① 参阅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第130 页。

  第六章都会与里(坊)市制度随着秦汉时期手工业与商业的发展,在广阔的国内市场内,逐步形成了一批工商业集中的都会。早在战国时期,各都会之间就交通大畅。从巴蜀利用长江水运,“起于汶山,浮江以下,至楚三千余里”,“而不费牛马之力”①,中原地区,进太行山有“太行之道”;东西交往,有“成皋之路”,特别“无有大山大川之阻”的中原地区,“诸侯四通,条达辐辏”,“马驰人趋,不待倦而至”②。再以西汉前期的情况而言,“自京师东西南北,历山川,经郡国,诸殷富大都,无非街衢五通,商贾之所臻,万物之所殖者。故..宛、周、齐、鲁,商遍天下”③。具体而言,如下一些地方,均当时天下名都大邑:“燕之涿蓟,赵之邯郸,魏之温、轵,韩之荥阳,齐之临淄,楚之宛、陈,郑之阳翟,三川之二周,富冠海内,皆为天下名都。”④又赵之“中山,带大河,纂四通神衢,当天下之蹊,商贾错于路,诸侯交于道。”⑤这些地方之所以成为名都大邑,“非有助之,耕其野而田其地者也;居五诸侯之中,跨街衢之路也。”⑥这就是说,这些地方土地肥沃,农副产品丰富,加上交通便利,为交通要道。因此,这些城市都是在经济发达的基础上形成起来的,并非完全出于政治的原因。除上述诸名都外,还有一些都会,如巴蜀之成都、临邛,关中的咸阳,今河北的曲逆,今山东的定陶,今广东的番禺及今安徽之寿春、合肥,湖北之江陵,江苏之吴,河西走廊之姑藏等,虽然大多数为地方都会,但也不乏全国性的大城市。在所有这些都会之中,除西汉国都长安外,还有洛阳、成都、邯郸、临淄与宛五大名都,当时称“五都”。王莽时,曾在除长安外的上述“五都”“立五均官”,其“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其中长安的“东市称京,西市称畿,洛阳称中,余四都各用东、西、南、北为称,皆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①由此可见,长安与五都,确是当时最大的城市;其余则多为地区性城会。兹分别述之于后。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