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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中国通史第五卷-中古时代-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下)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1075天前 | 4902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主客给事中李安世是个有识之士,他首创均田之议。他在上疏中说:窃见州郡之民,或因年俭流移,弃卖田宅,漂居异乡,事涉数世。子孙既立①,始③ 《北史·献文帝纪》。

  ④ 《魏书·高祖纪上》。

  ① 《魏书·文成皇后冯氏传》。

  ② 《魏书·高祖纪上》。

  ① “子孙既立”句,《魏书·李孝伯传兄子安世附传》原文为“三长既立”,此据《册府元龟》卷四百九十返旧墟,庐井荒毁,桑榆改植。事已历远,易生假冒。强宗豪族,肆其侵凌,远认魏晋之家,近引亲旧之验。又年载稍久,乡老所惑,群证虽多,莫可取据。各附亲知,互有长短,两证徒具,听者犹疑,争讼迁延,违纪不判。良畴委而不开,柔桑枯而不采,侥幸之徒兴,繁多之狱作。欲令家丰岁储,人给资用,其可得乎!愚谓今虽桑井难复,宜更均量,审其径术,令分艺有准,力业相称,细民获资生之利,豪右靡余地之盈②。李安世的建议不但切中时弊,而且切实可行,深得冯太后的赏识。虽然有不少代表大族豪强利益的官僚权贵不赞成,认为均田“无益”③,但都不能动摇冯太后的决心。太和九年(485)十月,冯太后颁布均田诏令。诏令说:“如今富强者兼并山泽,而贫弱者无栖身之地,导致土地不能充分利用,百姓没有丝毫积蓄。有的人为争地畔而身死,有的人因饥馑而流亡,这样下去,希望天下太平,百姓丰足,怎么可能达到呢?现在派遣使者到各州郡,与州牧太守平均分配天下土地,土地的还、受以生死为界限,通过均田劝课农桑,建立富民的根本。”

  均田从“方割”京畿及京城国有土地开始④,“方割”者,就是把土地划分成一块块,按人口分给无地或少地的百姓。均田令规定:授予十五岁以上的男子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又授予男子桑田二十亩,或麻田十亩。受田者身死或年过六十,露田归还国家,桑田或麻田不还。许多贫苦农民获得了土地,背井离乡的人们也重新返回家园,大片荒芜的土地被开恳出来,残破不堪的农村渐渐有了生气。

  后来,大约在太和十一二年(487、488)的时候,有一次,孝文帝和文明太后冯氏引见王公大臣,孝文帝问:“前几年方割畿内及京城三部田地给百姓,很有些好处吧?”南部尚书公孙邃回答说:“自从方割以来,种种赋税的征收容易多了,实在大有好处。”文明太后说:“许多人都说没有好处,卿的见解可以说是懂得治国的关键了。”

  统治者最关心的是赋税的征收,国家财政收入增加了,他们就认为大有好处。因为他们站在统治者的立场,这毫不奇怪。不过赋税容易征收,不也说明生产有所恢复发展,人民生活有所改善吗?

  均田令虽然对大族豪强兼并土地有一定的限制,但基本上没有触动他们的既得利益。因为均田令规定奴婢同平民一样受田,耕牛也可以受田,四头以内,每头受田三十亩。这就保证他们可以占有比平民百姓多得多的土地。政府并没有夺取他们的土地分给百姓,用于分配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和荒地。因此,大族豪强虽然不赞成均田,但也没有酿成风波。

  其次是实行三长制和新租调制。

  在实行均田制的过程中,荫附户的问题非常突出,北魏“旧无三长,惟立宗主督护,所以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①,大批农民继续控制在大族豪强的手里,均田制将进行不下去,国家通过均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也会落空。于是,在均田制实行的次年,即太和十年(486)初,内秘书令李冲上疏,首倡实行三长制和与三长制并行的新租调制。李冲说:“应该效五《邦计部·田制门》径改。

  ② 《魏书·李孝伯传兄子安世附传》。

  ③ 《魏书·公孙表传孙邃附传》。

  ④ 《魏书·公孙表传孙邃附传》。

  ① 《魏书·李冲传》。

  法古制,五家设一个邻长,五邻设一个里长,五里设一个党长,选取乡里中能干谨慎的人担任。邻长免一人征戍,里长免二人,党长免三人。三年没有过失就升一等。百姓租调:一夫一妇缴纳帛一匹,粟二石。十五岁以上尚未婚娶的男女,四人缴纳一夫一妇的租调,从事耕织生产的奴婢,八口相当未婚娶者四人的租调,耕牛二十头相当于奴婢八口。生产麻布的地区,以布代帛。”冯太后一面读奏疏,一面叫好。

  冯太后召开御前会议,讨论建立三长制问题。中书令郑羲、秘书令高祐反对三长制,他们说:“李冲要求设立三长,目的在统一法令。他的意见似乎可用,其实难以实行。”郑羲甚至说:“如果不相信臣的话,可以试行,等待失败以后,就可以知道臣说得不错。”太尉拓跋丕支持改革,他说:“臣以为如果实行三长制,于公于私都有好处的。”多数人对实行新制虽然没有异议,但认为在课调期间去清理户口,新旧未分,容易引起民众不满,不如过了秋天,等到冬闲季节进行为好。这时,李冲说:“事实恰恰相反,如果不趁发调建立三长,百姓只知道设立三长、清查户口的麻烦,而看不到徭役公平、赋税减轻的好处,才会产生不满情绪。所以,趁课调期间实行新制,让百姓知道赋税公平了,他们既能理解,又得到好处,实行起来就容易了。”著作郎傅思益反对新租调制,他说:“九品征调的办法实行已久,一旦轻率变更,恐怕要引起骚动。”

  冯太后倾听和比较了两种完全对立的意见后,果断地说:“建立三长制,课调有固定的数量,赋税也有固定的分额。苞荫户可以分离出来,投机取巧的人也受到限制。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可实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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