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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中国通史第五卷-中古时代-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下)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1130天前 | 57588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大气压力和浮力的进一步认识南北朝时期成书的《关尹子》载:“瓶有二窍,以水实之,倒泻,闭一则水不下,盖不升则不降;井虽千仞,汲之水上,盖不降则不升。”②这是一个关于大气压力的实验。所谓不升不降或不降不升之说,即是人们从实验中得出的经验知识。当瓶倒覆之时,二孔之中,只有其一孔进入空气,另一孔才可出水;若闭其一孔,即不让空气进入瓶内(不升),则另一孔的孔面就会被空气所阻,水也不会流出(不降)。井筒汲水,气从筒外降至井之水面,则水可从筒汲上;若气不降(例如井盖严密封闭,空气无由出入),则井水亦不被汲上(不升)。当时人们虽没有明确的“大气压力”的概念,但业已知道空气具有阻遏水的流动的能力,或者说具有浮托水孔中的水的能力。魏晋时期人们还利用空气的反作用力制成飞行器具。葛洪(284—363)

  在《抱朴子》中说:“或用枣心木为飞车,以牛革结环,剑以引其机。或存念作五蛇六龙三牛,交罡而乘之,上升四十里,名为太清。太清之中,其气甚罡,能胜人也。师言鸢飞转高,则但直舒两翅,了不复扇摇之而自进者,渐乘罡气故也。”③飞车是类似竹蜻蜓之类的玩具,状如现在的电风扇,其叶片从轴心按一定方向顺次斜插,可借助空气的浮力升空。其中所谓“剑”,即是通过牛革绳以旋动轴心的拉弓。近人王振铎对此飞车作了精审的考证和复原①。《抱朴子》的作者指出,太清之中,罡气能托起人(胜人),并说鸢飞高空,虽不复扇翅,仍可渐乘此罡气而自进,这说明当时人们对空气浮力有较深的理解。晋人郭璞(276—324)注《山海经》时,也谈到“飞车”。《山海经·海外西经》“奇肱之国”条下郭璞注:“其人善为机巧,以取百② 季羡林:《中印文化关系史论文集》,三联书店1982 年版,第122 页。③ 沈福伟:《中西文化交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第78 页。① 贾思勰:《齐民要术》卷一《收种第二》。

  ② 同上卷二《水稻第十一》。

  ③ 《关尹子》卷下,《九药篇》。

  ① 葛洪:《抱朴子》内篇杂应卷第十五。

  禽。能作飞车,从风远行。汤时得之于豫州界中,即坏之,不以示人。后十年,西风至,复作谴之。”②类似的文字也见于晋张华(232—300)《博物志》中③。

  ② 王振铎:《葛洪<抱朴子>中飞车的复原》,《中国科技史料》第6 卷第1 期(1985 年)。③ 《山海经·海外西经》郭璞注。

  第二节声学知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声学研究有较大的突破,主要表现在对律管内气柱振动的研究和对音律的研究两个方面。

  律管气柱振动问题对律管内气柱振动的研究是由乐器的以管定音引起的。汉代京房发现律管的音高与管长不协,提出“竹声不可以度调”,因而创设以弦定音的弦准“均钟”。但弦线对湿度要求较高,季节变化对“准”的影响较大。晋代荀勖(?—289)另辟蹊径,研究律管的音高和管长关系,解决了以管定音的问题。实际上这一问题就是律管的气柱振动问题。一支开口的律管,管内的气柱振动要越出管端,即气柱的长度要比律管稍长。长出部分的数值正好等于律管长度与另一较高四律的律管长度之差,这个差数即是所谓“管口校正数”④。荀勖是通过对音高的辨别,得出这个校正数的。《晋书·律历志》载:“荀勖用十二律造笛像十二枚,声均调和,器用便利,讲肆弹击,必合律吕。”也就是说,荀勖利用这一管口校正数制出十二支笛管,以应十二律。笛管上所开各孔,合于音阶各音。以黄钟笛为例:荀勖当时黄钟的长度为9 寸,折合今尺为20.7798 厘米,而较高四律的姑洗长度为7 寸1 分1 厘强,合今尺为16.4186 厘米,相差4.3612 厘米,这就是黄钟笛上的管口校正数,亦等于黄钟笛的气柱长度同该笛宫音孔位至吹口距离的差数。荀勖以此差数(即管口校正数),用三分损益法精确地定出了黄钟笛上宫商徵羽各孔位置,制成了音高准确的管乐器。这种对管内空气振动的研究和对律管发音规律的探讨以及管口校正数的得出,是中国古代律学史上的一大进步,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音律研究的新成果汉京房为求旋宫转调,在十二律的基础上,用三分损益法定出六十律,这种作法虽然繁琐且并未解决旋相回宫的问题,但其积极探求真理的态度,客观上推动了律制的研究。南北朝时刘宋太史钱乐之对京房六十律加以引伸,在宋元嘉年间推出三百六十律,以附会周年360 日。这类引伸没有多大理论意义和实际价值。同时代人何承天(370—447)则摈弃京、钱之法,只在十二律内进行各律长度的调整,使得最后一律能回到出发律上。以黄钟律为例,黄钟律长9 寸,生律第11 次得仲吕长6.66 寸,再生律一次,即用三分损益法求得律长4.44 寸。移低八度,得倍长8.88 寸,比出发律(黄钟)短0.12 寸。何承天将此差数0.12 寸适当地分作12 份,分别加在各律上,形成中国音乐史上最早的十二平均律,初步使十二律周而复始,近似地达到了旋相回宫的目的。①共振现象的研究④ 张华:《博物志》卷二,《外国》。

  ① 参见缪天瑞:《律学》,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 年版,第127—130 页。共振现象在声学中即是共鸣现象。这一现象在先秦和秦汉时期就已被观察到了。《庄子》和《易传》中都曾有所记载。魏晋时期人们除了认识共振现象外,还掌握了消除共振的方法。刘宋刘敬叔(390—470)在《异苑》中有两条记载涉及共振现象:“魏时殿前大钟无故大鸣,人皆异之。以问张华,华曰:‘此蜀郡铜山崩,故钟鸣应之耳。’寻蜀郡上其事,果如华言。”“晋中朝有人蓄铜澡盘,晨夕恒鸣,如人扣之。乃问张华,华曰:‘此盘与洛钟宫商相应,宫中朝暮撞钟,故声相应耳。可错令轻,则韵乖,鸣自止也。’如其言,后不复鸣。”①前一条记的是共鸣现象。张华认为,魏殿大钟是因蜀郡铜山崩毁而引起大鸣的。但蜀郡与魏都洛阳遥遥相距,其铜山崩能否引起洛钟大鸣,值得怀疑。然而张华作出这样的解释,说明他对共鸣现象早有观察并具有一定知识,因而当洛钟无故大鸣时能断定它是共鸣现象。后一条记的是共鸣消除法。张华不但具有共鸣的知识,而且还知道如何消除共鸣的办法。从现代科学观点看,共鸣是因振动体的固有频率同周期性作用的外力的频率相等或相接近而引起振动体振幅的剧增。张华叫人把铜澡盆(振动体)磨掉一些,是为了使其重量变轻,改变其固有频率,这样,铜澡盆就不会同洛钟发生共振,共鸣现象自然就消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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