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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第七卷-中古时代-五代辽宋夏金时期 (下)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1034天前 | 51667 次浏览 | 分享到:

  宋高宗不相信军民抗战的力量,只顾仓皇逃跑,又不断派出使臣,向金朝求和。建炎三年(1129)他逃到江宁(今南京)时就派洪皓为大金通问使,金朝不许,将洪皓扣留在北方。同年八月,高宗又派杜时亮为奉使大金军前使到金军上书求和,并在致金朝的信中卑躬膝屈地说:“今以守则无人,奔则无地,所以愢愢然惟冀阁下之见哀而赦己。”“愿削去旧号,是天地之间皆大金之国,而尊无二上。”②就在高宗如惊弓之鸟四处逃避又无耻求和的时候,南北军民展开了英勇的抗金斗争。在北方地区出现了像太行山“八字军”、山西和陕西一带的红巾军、河北五马山军、山东梁山泊水军等义军,他们奋起反抗金兵,但是他们得不到南宋朝廷的支持,却遭受高宗勒令解散的连连打击。在此期间,以岳飞、韩世忠、吴玠等为代表的抗金将领,也发挥了他们的军事才能,对南犯的金军给予沉重打击,为宋高宗赢得了喘息的机会。正是由于前方军民的英勇抗击,才于绍兴二年(1132)以后,逐步形成① 《宋史》卷24《高宗纪》一。

  ② 《续资治通鉴》卷105,高宗建炎三年。

  了南宋东起淮水,西至秦岭的战线。绍兴八年(1138),高宗正式在临安(今杭州)建都,维持着半壁江山的统治。

  猜忌将帅,重用奸佞与逃跑、求和的政策密切相关的是宋高宗在朝内猜忌诸将,重用奸佞,而这种政策有其深刻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原因。首先,防范武将、守内虚外是北宋立国以来世传的“家法”。自宋太祖以来宋朝诸帝对于武将一直抱有猜忌心理,他们惧怕武将在战争中发展力量,而最终造成对皇权的威胁。因此他们不敢放手让武将用兵,要时时限制或者剥夺武将的兵权,甚至在战争有利的情况下也宁愿赔款求和,而不让武将在战争中发挥更大作用。正如清代学者王夫之所说的:“宋之猜防其臣也甚矣,鉴高桥之己事,惩五代之前车,有功者必抑,有权者必夺,即至高宗,微弱已极,犹畏其臣之强盛,横加锓削。”①宋高宗更是把这一套祖宗“家法”发挥得淋漓尽致。

  早在宋高宗倚靠诸将,应付金兵追逐之际,就暗示诸将不能拥兵自重。

  他为韩世忠手书《郭子仪传》,要求大将们向唐朝名将郭子仪学习①。向郭子仪学什么呢?高宗认为,郭子仪虽总兵在外,功高名著,但心专朝廷,时时听从召唤。他又以郭子仪的事例告诫另一位大将张俊说:“今卿所管兵,乃朝廷兵也。若知尊朝廷如子仪,则非特身享福,子孙昌盛亦如之。若持兵权之存而轻视朝廷,有命不即禀,非特子孙不飨福,身亦有不测之祸,卿宜戒之。”②这是在警告诸将,必须谨尊朝廷之命,否则不但身有不测,还祸及子孙。

  之所以要限制诸将,还有一个重要的现实原因,就是宋高宗对主战派将领们恢复中原,迎回徽、钦二帝的主张极其反感,他怕钦宗回来夺了他的帝位。个中原委当然高宗不便明言,但他的实际行动却很能说明问题。还在建炎元年时,太学生陈东、欧阳澈因上书请求高宗亲征北伐,迎回徽、钦二帝,就被高宗斩首。高宗即位后,虽然口头上也说要迎回“二圣”,但实际上经过“和议”的反复交涉,最后只是迎回徽宗的梓宫和韦后,而让钦宗客死异国。在抗击金兵的战争中,高宗更是对将帅严加控制,生怕他们“张皇事势”,“却致引惹”,而甘愿放弃胜利成果,与金议和。绍兴十年(1140),岳飞在郾城大败金兵主力,先锋部队克复了郑州、洛阳,并得到黄河以北忠义民兵的响应,准备收复河南全境。然而,高宗、秦桧却接连下令要岳飞退兵回朝,并先期撤回东路的援兵,迫使岳飞“忍令十年之功毁于一旦”,从郾城退军。绍兴十一年(1141)高宗、秦桧准备进一步向金朝投降,于是在四月间召张俊、韩世忠、岳飞进京,一举收回三大帅在外的兵权。年底,高宗等人为了除去心头之患、向金人献媚,又将岳飞父子杀害。明代文士文徵明为岳飞庙作《满江红》词曰:“岂不惜,中原蹙;岂不惜,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载休谈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①要控制将帅,投降偷安,就得信用一些趣味相投的奸佞之臣。高宗即位① 王夫之:《宋论》卷10。

  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36,建炎四年。

  ②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39,绍兴十一年。

  ① 转引自徐阶编《岳武穆遗文》。

  之初,先是重用黄、汪,罢黜李纲,一味南逃。建炎四年(1130),秦桧从金朝南下,劝高宗向金兵求和,正合高宗心意,喜曰:“桧朴忠过人,朕得之喜而不寐。”称“又得一佳人”②。不久,他就把秦桧提拔为宰相,因迫于舆论压力,中间曾将秦桧罢相,但数年后,又重新起用,并言听计从,听任秦桧专擅国柄,横行朝中,直至老死任上。《宋史·高宗纪》说他使“岳飞父子竟死于大功垂成之秋”,“其始惑于汪、黄,其终制于奸桧,恬堕猥懦,坐失事机”。这些评论是很中肯的。

  屈辱议和,南北分立既然以偷安东南为既定国策,那么向金朝屈辱妥协就必然的了。高宗自即位以来,谋求与金议和便是他一直努力的目标。而金朝也看透了这一点,在武力暂时还不能吞灭南宋时,便“以和议佐攻战”,向高宗诱降,以求攫取更大的利益。绍兴七年(1137),金熙宗觉得利用“伪齐”刘豫的力量夹攻南宋已无多大收效,便废掉“伪齐”,准备以刘豫统治的河南、陕西地区交给南宋,而让宋高宗像刘豫那样向金朝称臣,贡纳岁币。高宗得报,欣喜万分,他不顾主战派将领和群臣的反对,以“南北军民十余年间不得休息,欲屈己求和”为借口①,任秦桧为右相,代表他于绍兴九年(1139)接受和议:金朝把河南、陕西“赐予”南宋,南宋向金朝称臣,并每年向金朝贡银25万两、绢25 万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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