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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中国通史第八卷-中古时代-元时期 (上)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862天前 | 2888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与前四汗时期的行尚书省、中书省不过是蒙古“国制”中大断事官行署、大必阇赤官员的汉语对译名称不同,中统以后的中书省及行中书省(详下)对草原旧制来说完全是外来的制度成分。正因为在蒙古国制中原不存在可以与它们相对应的制度成分,所以其机构及诸多官号只能以汉语音译的外来词汇形式进入当时的第一官方语言即蒙古语,如qing jungshu shing (行中书省)、chingsang(丞相)、bingjang jingshi(平章政事)、yiuching(右丞)、sooching(左丞)、samjing(参政)等。

  与燕京行中书省相并列,自中统元年起在汉地还设有另一个中枢分支机构,即秦蜀行省(又称陕西四川行省)。它的渊源,可以追溯到蒙哥汗于1257年从忽必烈手里收回关中后建置的“陕西行尚书省”。在燕京、秦蜀两大行省的辖区里,还陆续建立过一些从事征伐、括户、宣抚新降军民、颁行条格等专门任务的更带临时性的中枢分支,也称为行省,如山东行省、西夏中兴行省、北京行省、河东行省、南京河南府诸路行省、夔府路行省等等。中统后期,随着燕京行省与中书省合并,其辖境基本上转变为中书省的直隶政区,当时称为“腹里”。在腹里以外的那些地方,部分带临时差遣性质的中枢分支经过几番变动调整,逐渐演变为固定派遣在各地的常设中枢分支。至元后期,在较早平定的河南、云南、甘肃、陕西、四川、辽阳等地,行中书省建制先后确立。最早的原秦蜀行省被细分为甘肃、陕西、四川等几个政区。在新征服的南宋地区,则建立起江浙、湖广、江西、福建四个行省①。这些行省的长官,不再以中书省官系衔,行省也就在这个时期从中枢机构派驻地方的分支演变为中书省领导下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以及最高一级的地方政区。

  行省以下的行政区划实行路、府州、县制。路是在金朝总管府路的建制基础上逐渐细分或增设而形成的。大体说来,中统以前,汉地路的建置基本上是沿金旧制而略有调整②。但这时的路还是一种军民兼管的单位。中统至元前期,因为在腹里周边地区设路,北方路分有较大的增加,其性质则因李璮之乱的平定和军民分职而转变为地方的行政建制;平宋以后,路作为府州的上级政区推广到南宋统治区,南方(包括四川)原安抚司路的治所和其他经济文化较发达的府级政区,现在多被列为或升格为路级政区。云南建省以后,也陆续在那里设路,为数多达三十余个,超过中书省直辖的腹里地区的路分总数。路的下辖政区,分为三类。一类是靠近路治所在的直辖县;一类是路领州;还有一类是路领府,地位比路领州略高。路领州、府都可辖县,有些府还领有属州。此外,还有少数府、州不隶于路而直辖于行省。府的建制(含路领府和省辖府在内),全国不过三十余个,所以路的下级政区虽然府州并称,其实主要还是州。

  行省对所辖路分的控制,也按远近的不同而有所区别。离省治较近(或离较近的腹里)的路分,直接受行省(或中书省)政令调度;较远的路分,则经由该行省(或中书省)派出的常设机构宣慰使司(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安抚使司等)分辖加强与上级机关间的联系①。宣慰使司管辖地区称为“道”。全国共设有二十余道宣慰使司或宣慰使都元帅府。

  在中央和地方行政体系向中央集权化官僚制度过渡的同时,由枢密院——都元帅府(或都万户府)—各地万户构成的军事指挥系统,和由御史台、西台、南台及其所辖总共二十二道肃政廉访司构成的监察系统,也在至元后① 原属南宋旧境的长江中下游以北诸地,至元二十八年被划归河南行省,福建则在大德三年(1299)被撤并到江浙行省辖区。

  ② 有些地位比较重要的世侯的控制的地区虽未达到所在总管府路的全境,但蒙古统治者仍在他们的控制地区设立路的建置,如史氏所在的真定路、张柔家族的顺天路(保定路)、张荣家族的济南路等等;也有世侯的势力范围超出所在总管路的地面,在蒙古推行“画境之制”时遭到分割,如彰德路就是这样从东平严家控制区析置而成的。

  ① 据姚燧《奎章阁记》,宣慰使司的功能,“与职民者,省治之;职军者,院临之”。则宣慰使司似乎还直接受枢密院节制。见《牧庵集》卷七。

  期逐渐定型。至此,元朝职官制度的基本形态,遂得以确立,并且差不多直到元末,未再发生重大变化。

  第二节铨选制度关于元朝的用人体制,元代中期的文人姚燧曾有过一段十分著名的叙述:“大凡今仕惟三途:一由宿卫,一由儒,一由吏。由宿卫者言出中禁,中书奉行制敕而已,十之一;由儒者则校官及品者,提举、教授出中书,未及者则正、录以下出行省宣慰,十分之一之半;由吏者省台院、中外庶司、郡县,十九有半焉。”②及至元末,时人论及入官途径,仍然说“首以宿卫近侍,次以吏业循资。..自此,或以科举,或以保荐”①。可见尽管自仁宗朝开始设立了科举取士的制度,但有元一代铨补官员的基本格局并未因此发生重大变化。

  由上所述,在从官僚候补者队伍中选用入流品职官方面,元朝铨选制度具有以下三个不同于前朝的特点:(1)高级职位中有相当部分被由怯薛出职的世勋子孙所占据;(2)中、下级官员中的绝大部分,乃至少数高级官员,多由吏员出职,甚至由官复吏,再出职升任品级较高的官位;(3)元代前期一直没有设科取士,后来虽然实行科举,对整个官僚构成的影响,也远不能与唐宋诸朝相比较。此外,元朝铨选制度的另一个特点,是优待蒙古、色目人。一般汉人、尤其是“南人”,很少能进入高级官僚的行列;大多数挤进仕途的汉人、南人,也只能淹于常调,在中、下级官吏的职位上耗却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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