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元代社会诸色户计构成十分复杂,在审判方面,当时形成了一种约会制度。至元二年(1265)二月,“总管府条画”已规定:“投下并诸色户计遇有刑名词讼,从本处达鲁花赤管民官约会本管官断遣。如约会不至,就便断遣施行。”②后来,这种约会制度涉及僧、道、儒、医、灶、乐、军、探马赤、畏兀儿等各种户计。实际上,凡民户刑案涉及其他户计,管民官都必须约会该户计的本管官共同审理,方能生效。在中国古代司法结构中,这种约会制度是十分特殊的。
① 《元典章》卷四九《刑部》十一《诸盗·强窃盗贼通例》。
② 《元典章》卷五三《刑部》五《约会》。
第十二章元代的礼俗俗是社会生活习惯,礼是对社会生活和人们行为的规范。所谓礼俗就是经由礼规范的社会习俗。一定时代、一定地域、一定国家、一定民族的礼俗往往具体而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那个地域、那个国家、那个民族的物质生活条件、社会关系状况和精神生活面貌。礼俗又具有明显的前后承袭关系和地域之间、民族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因此,礼俗乃是人类社会历史活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中国的礼俗发展史最早可以追溯到殷代。周代时候,礼俗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结构。《周礼·大宗伯篇》将礼分为吉、凶、军、宾、嘉五礼。军礼独缺,因为军事是机密的。吉礼是祭祀的规范,凶礼是丧葬的规范,宾礼是交际的规范,嘉礼是婚嫁的规范。中国的礼俗,大多是同这些礼分不开的。自然,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礼俗也不断演变。历代王朝使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的仪制得以逐步形成和完成。而悠久持续的文化传统则又使中国的社会生活具有自己独特的丰富多彩的岁时节序。礼俗的这些主要方面,在元代,其内容也是十分充实的。元代的礼俗还具有二元性,一方面它基本上是中国传统礼俗的继承和发展,一方面它又含有浓厚、鲜明的蒙古民族礼俗的因素。下面分述元代礼俗的五个主要方面:祭祀、仪制、婚姻、丧葬和岁时节序。第一节祭祀“礼之始也以祭”。祭祀是中国古代礼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元朝的祭礼对象包括天地、宗庙、社稷、先农、先圣、岳镇海渎以及风师、雨师、雷师等。《元史·祭祀志》记述,元朝的祭祀“稍稽诸古”,同时,无论是它的内容还是形式,蒙古风俗的影响还是十分明显的。
元朝特别重视祭天,这是直接与蒙古人信仰萨满教崇拜至高无上的“长生天”联系在一起的。“元兴朔漠,代有拜天之礼。衣冠尚质,祭器尚纯,帝后亲之,宗戚助祭”(《元史·祭祀志一》)。在文献中,成吉思汗祭天的活动屡有所见。1254 年,蒙哥汗祭天于漠北的日月山。忽必烈即位以后,先是在每年四月九日和九月九日两次祭天,后认为这是亡金旧例,改成每年六月二十四日祭天一次。这时,元帝在上都,所以元朝的祭天在上都举行。祭天时,“又呼太祖成吉思御名而祝之,曰:‘托天皇帝福荫,年年祭赛者。’”(《元史·祭祀志六》)由于受汉族礼制的影响,从忽必烈时候起,在祭天的同时祭地。但由于在汉族祭祀传统中天地应当分祭还是合祭是个争论不定的问题,元朝长期实施的仅仅是祭天的礼仪。
对于成吉思汗的祭祀,窝阔台在即位以后已予以重视,这是蒙古宗室祭祀祖先的开始,并且形成了传统。忽必烈即位后,在至元三年(1266)建成太庙,基本上按照中国王朝的传统礼制进行祭祀,十分隆重。但是,元朝的太庙祭祀仍旧具有若干特色:(1)祭祀的祝文用蒙古文书写,由蒙古巫祝宣读; (2)常馔以外,增加了野豕(代替豢豕)、鹿、羊、葡萄酒、马湩以及其他野生禽兽;(3)在太庙作佛事。这种“郊庙之仪”,按照传统,也应由皇帝亲自举行。但是从忽必烈起,元帝“亲享”的不多,往往就由巫祝主持了。
由元帝遣使致祭的是社稷、先农和先圣。社指土地,稷指谷类,先农指农神。先圣包括三皇(伏羲、神农、黄帝)和宣圣(孔子)。对社稷、先农和先圣的祭祀是忽必烈在位期间逐渐制定的,显然是他推行汉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礼仪方面接受了汉族农业社会的产物以及作为汉族传统文化思想的第一位代表人物的孔子。忽必烈还曾亲自举行过祭孔的典礼。
对于岳镇海渎和风师、雨师、雷师的祭祀,元帝也是遣使代祀。岳镇海渎的代祀始自中统二年(1261)。五岳四渎五镇四海,分五道,每道遣使二人,蒙汉各一,出玺书给驿以行,秩祀有常。这是国典,“诸王公主驸马辄遣人降香致祭者,禁之”(《元史·刑法志二》)。这些祭祀同样沿袭了中国的王朝传统,但也可以在蒙古风俗中找到若干相应的因素。例如成吉思汗由于藏在不儿罕山逃避蔑里人的追捕而保全了性命,因此决定子子孙孙永远祭祀此山。契丹、党项等族的祭山习俗也可能对蒙古族发生过影响。又如祭祀风师、雨师和雷师,蒙古人是很容易接受的,因为他们的萨满教信仰使他们本来就对风、雨、雷这些自然界施威的现象充满了神秘感和畏惧心理。元朝还祭星于司天台和回回司天台。
关于祭祀,这里要记述一下太庙大祭祀时的“割奠”,这是“国礼”,是蒙古的祭礼。在祭祀时,由蒙古博儿赤(司厨,怯薛成员)跪割奠牲的肉,置于太仆卿奉侍的朱漆供盘之上,酹以马湩,而后祭供。蒙古太祝呼帝后御讳,致祭年月日数,致祭物品,最后读蒙古语祝文。礼毕,以割奠之余撒在南门外,名曰“抛撒茶饭”。凡是大的祭祀,行割奠之礼,以示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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