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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中国通史第八卷-中古时代-元时期 (上)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812天前 | 24557 次浏览 | 分享到:

  蒙古又有烧饭祭礼,这显然直接因袭了契丹、女真的类似风俗,蒙古语称为“亦捏鲁”(ineru),关于这种烧饭礼俗,有人认为是殉葬,有人认为是火葬,有人认为是一种祭祀,用于祭祖以及祭天。见于蒙古的有关资料有:《蒙古秘史》第70 节的记载,在成吉思汗以前,蒙古已有烧饭的习俗,是祭祀祖先,祭后分胙而食。普兰迦儿宾尼记载,“他们把吃了马的骨头烧掉。妇女们也常聚到一起,焚烧骨头,为男人们的灵魂祝福”①。元末陶宗仪记载,一次,忽必烈举行丁祭(祭孔),“礼毕,进胙于上。上既饮福,熟其胙,命左右均霑所赐”②。元代大都有烧饭园,在蓬莱坊,是皇家行烧饭礼的场所。每逢祭祀时,“烧饭师婆以国语祝祈,遍洒湩酪酒物,以火烧所祭之肉,而祝语甚详”③。从这些资料可见:蒙元的烧饭是祭祖祭孔,烧饭由萨满教的师婆主持,所用的牲畜,其胙由祭者分食,焚烧掉的原是骨头,后来也有肉。烧饭也烧掉肉,这可以看作蒙古贵族生活奢侈在祭祀活动中的表现。

  元朝还有一些祓灾迎福的礼俗可以提一下。一是“游皇城”,至元七年,忽必烈听从帝师八思巴的建议,在大明殿御座上安置一顶伞盖,上写梵字金书,称为:“镇伏邪魔护安国刹”。从此,每年二月十五日,宫内仪仗队要“迎引伞盖,周游皇城内外,云与众生祓除不祥,寻迎福祉”《元史·祭祀志六》)。周游时,出动数千人,有庞大的仪仗、乐队和戏队,首尾排列三十余里,大都的居民倾城聚观。同样的活动,每年六月中,在上都也举行一次。一是“射草狗”,义为脱灾。每年十二月下旬选择一天,在大都西镇国寺内,“束秆草为人形一,为狗一,剪杂色彩段为肠胃”。先由显贵们交相发射,“射至糜烂,以羊酒祭之”。而后由帝后及太子嫔妃发射,并且各自解下衣服,“俾蒙古巫觋祝祭之”(《元史·祭祀志六》)。另一种脱旧灾、迎新福的风俗是:每年十二月十六日以后,选定一日,帝后及太子坐于寝殿,用白黑羊毛为线,把他们自顶至足缠系了,由蒙古巫觋念咒语,在银槽中烧米糠酥油,以烟熏他们身体,毛线断了,纳入槽中。然后,他们又用手撕裂数寸长的红帛,“唾之者三,并投火中”(《元史·祭祀志六》),随即解下衣服交给巫觋。从这些礼俗可以看出,元代帝室的礼俗是相当落后的,迷① 道森编:《出使蒙古记》,吕浦汉译本,页13,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年版。② 陶宗仪:《辍耕录》卷二《丁祭》。

  ③ 《析津志辑佚》,《古迹》,北京图书馆善本组辑本,页115。

  信的色彩十分浓厚。

  第二节仪制蒙古肇兴朔漠,原有朝会燕飨之礼。朝会,或称聚会,译自蒙古语“忽邻勒塔”(quriltai-qurilta),原是部落议事会,后演变成为宗王大臣会议,商议征伐、继位等军国大事。朝会之际,与会的人在一起宴饮,蒙元时候成为皇帝赐予的燕飨,由于规定与宴者穿同一颜色衣服,又称“质孙宴”(质孙,蒙古语,义为颜色),或“诈马宴”(诈马,波斯语,义为衣服)。宴会进行的时候,有“喝盏”之礼,设专人高呼“月脱”(义为“请用”),大家敬酒。重大的宴饮往往持续数天,时间最长的宴饮甚至达到六十余天。这种质孙宴起初只有皇帝才举办,但后来宗王达官也有举办的。但朝会本身的礼仪是很简朴的,直到成吉思汗建立大蒙古的时候,只不过树起九斿白旗,诸王们共上尊号而已。

  在窝阔台继承汗位时,耶律楚材依照中原王朝的传统,制订了册立仪礼,要求皇族尊长都列班就拜,“降升分上下,进退有低昂”①。参加会议的人“从头上摘下帽子,把腰带搭到肩上”,“九次以首叩地”②。忽必烈即位以后,至元六年(1269)年十月,命刘秉忠、许衡等人制订朝仪服色,从至元八年八月庆贺天寿圣节开始正式使用。“自是,皇帝即位、元正、天寿节,及诸王、外国来朝,册立皇后、皇太子,群居上尊号,进太皇太后册宝,暨郊庙礼成、群臣朝贺,皆如朝会之仪,而大飨宗亲、赐宴大臣,犹用本俗之礼为多。”(《元史·礼乐志一》)至元八年十一月,忽必烈改蒙古国号为元,因而从这年开始使用的朝仪和燕飨,可以说是汉蒙混合的仪制。中国王朝的传统,礼与乐曲相辅相成。元廷的乐具有两个特点:一是混一前代各王朝的乐,包括西夏、金、宋的乐,以及回回乐;二是雅燕并用,“大抵其于祭祀,率用雅乐,朝会飨燕,则用燕乐”(《元史·礼乐志一》)。冠服车舆是中国仪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显示了封建等级的区分,上下有别,贵贱有章。元朝在这方面,“大抵参酌古今,随时损益,兼存国制,用备仪文”。所谓今者,包括就所征服的四方诸国,“因其俗之旧,又择其善者而通用之”①。承袭前代的,如冕服、公服、仪卫服色、器皿、帐幕车舆、鞍辔等等,都有严格的等第,下不僭上。同时规定,“蒙古人不在禁限,及见当怯薛诸色人等亦不在禁限”等(《元史·舆服志一》),体现了民族等级的差别。所谓“兼存国制”,比较突出的有:质孙是蒙元特有的一色服,“内庭大宴则服之”(《元史·舆服志一》),若是大宴数日,每天换穿不同颜色的质孙。天子的质孙,冬服凡十有一等,夏服凡十有五等;百官的质孙,冬服凡九等,夏服凡十有四等。衣冠上缀有① 耶律楚材:《和张敏之诗七十韵三首》,《湛然居士集》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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