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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中国通史第八卷-中古时代-元时期 (下)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864天前 | 26168 次浏览 | 分享到:

  至元十一年(1274)当他到达云南后不久,即命爱鲁“阅中庆版籍,得隐户万余,以四千户即其地屯田”。后来置民屯于威楚、大理、金齿、永昌、鹤庆、中庆、曲靖、澂江、仁德、临安、建昌、会川、德昌等地,仅中庆一地即有民屯八处。行省专设机构统辖,官贷种子耕牛,租赋约为原赋的五分之一,并可根据各地具体情况折合金银、马牛缴纳。军屯在赡思丁去世后也逐步开展。据《元史·兵志》记载,云南屯田达67567 双又1250 顷,其中民屯约占三分之二,军屯约占三分之一。

  在兴修水利方面以治理滇池的工程最大、效益最为明显。滇池位于昆明城南,方圆五百余里,上流水源来自盘龙江、宝象河、海源河、银汁河、金汁河、马料河六河,由于大理国后期战乱失修,河道淤塞泛滥,淹没农田。赡思丁亲身对地区进行调查,制定治池方案。工程于至元十三年动工,历时三年完工。工程分上、下两段进行,上段对六河进行疏、蓄,下段对海口扩、导。滇池修浚成功后,为滇池地区的农业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得壤地万余顷,皆为良田”(《元史·张立道传》)。

  赡思丁十分重视对云南地区推广中原地区的先进生产技术。他设义仓以贷优良种子,教民耕作方法;大理巡行劝农使张立道也教爨、僰等少数民族饲养蚕桑方法,使之收利十倍于过去,“云南之人由于益富庶。罗罗诸山蛮禀之,相率来降,收其地悉为郡县”(《元史·张立道传》)。

  在这期间,云南的商业、手工业和交通事业也有了明显的发展。赡思丁采取“薄征税”、“兴市井”等措施,发展商业,并尊重云南使用■(即贝)的旧俗,经朝廷批准,暂缓使用纸钞。定期的集市——亍子遍及城乡。手工业、采矿业发展甚快,马可波罗到昆明时,见到这座城市为商人和工匠杂居之地。元政府在云南开采金、银、铁、铜等矿,设云南造卖金箔规措所,专营金制品。云南遍设驿站,以中庆为中心,可通黔、川、缅甸、安南、乌蒙、金齿、蒲、骠等皆通驿道。

  第四、传播封建文化,改变民间习俗。

  为改变云南文化落后状况,赛典赤·赡思丁从传播中原封建文化着手,做了大量工作。他首先于昆明、大理两地设儒学提举,于昆明五华山右建文庙,拨田五顷,以供祭祀,并于城外建社学。当时云南不少地方“俗无礼仪,男女往往自相配偶,亲死则火之,不为丧祭”,赡思丁按中原习俗,“教之拜跪之节,婚姻行媒,死者为之棺奠祭”,又“严乡师约以风俗,正三纲,明五伦”①。这些措施使云南的文化水平和民间习俗逐渐与内地趋向一致,中原的儒学文化、生活风尚在云南广为传播。

  赡思丁是虔诚的穆斯林,在他治滇期间,伊斯兰教在云南也广为传播。

  云南昆明的南城清真寺、永宁清真寺就是赡思丁建立的。

  至元十六年(1279)赛典赤·赡思丁病卒,“百姓巷哭”,下葬昆明北门。忽必烈“思赛典赤之功,诏云南省臣尽守赛典赤成规,不得辄改”。大德元年(1297)赠守仁佐运安远济美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咸阳王,谥忠惠。

  ① 《咸阳王抚滇功绩节略》。

  后世的昌盛瞻思丁有子五人:纳速剌丁、哈散、忽辛、苫速丁兀默里、马速忽。

  长子纳速剌丁随父去云南,累官云南诸路宣慰使都元帅。至元十六年,迁帅大理,招安金齿、蒲、曲蜡、缅国300 寨,籍户120200,定租税,置邮传,立卫兵。父卒后,于十七年迁云南行省左丞,升右丞。二十一年,进平章政事。在滇期间,继承其父治滇政策,罢除旧政,定屯田课税,设专官掌管,裁行省地方机构,削冗官,定云南土官子弟入质京师制,改善民族关系,政绩卓著。二十八年,进拜陕西行省平章政事。二十九年卒,封延安王。子十二人,长伯颜,原名阿不别克儿,世祖赐以伯颜平章之号,故名。至元二十九年官泉州,旋为河南江北行省平章,世祖颇欣赏其理财才能,擢为中书平章,位为众平章之上,世祖呼之为赛典赤。此后,即与梁德圭(梁暗都剌)秉政达11 年之久。大德十一年(1303)成宗卒后,因支持安西王阿难答夺取帝位失败,被杀。次子乌马儿,累官福建行省平章政事。至治元年(1321)任江浙行省平章政事,领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事,时京师岁饥,于明年春运粮55 万石至京,官民相庆,卒于官。四子札法儿,曾任荆湖宣慰使。五子忽先,曾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六子哈辛,曾任宣慰司副使,后请旨赴长安守父墓。七子沙加,曾任云南行省左丞。八子阿容,曾任太常礼仪院使。九子伯颜察儿,泰定间累官太保、中书平章政事。致和元年(1328)留守大都,时泰定帝卒于上都,金书枢密院事燕铁木儿在大都发动兵变,拥立武宗次子图帖睦尔为帝,他因不从,被籍没流窜死。顺帝时追封奉元王。纳速剌丁后裔散居全国各地,以云南、陕甘为多,多改姓为纳、速、剌、丁。

  次子哈散,历平安路同知、中奉大夫、广东道宣慰使都元帅。

  三子忽辛,至元初入宿卫,后授兵部郎中,历河南宣慰司同知、云南诸路转运使、两浙盐运使等。大德元年(1297)后,进江东道宣慰使,改陕西行台御史中丞,再改云南行省右丞。在滇期间,革除病民之政,重建庙学,保护农田,改善与缅国关系,说服诸蛮缴纳租赋,使云南社会再次安定。八年,改四川行省左丞,累官至江西行省平章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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