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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10中国通史第十卷-中古时代-清时期 (上)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797天前 | 48424 次浏览 | 分享到:

  ③ 乾隆《乐亭县志》卷4《田赋·户口前序》。

  ④ 《松江府志》卷21《田赋》下。

  丁入亩的基本原则是“因田起丁,田多则丁多,田少则丁少”①,而且“无论绅衿富户,不分等则,一例输将”②。这是比较公平合理的。就全国而言,东南地区(如江浙)原本赋重役轻,今将较少的丁役银均摊于较多的田赋银中,每两田赋银具体增加只有少许,而北方诸省,丁役虽重,然田赋却轻,往往几亩或十几亩甚至几十亩才负担田赋银一两,故每两田赋银摊入二钱左右的丁银,平均到每亩田里,为数也极有限。这样,南北两方的赋役负担,重者轻之,轻者重之,渐趋平衡。再就各阶级阶层来说,摊丁入亩也使其中大多数人负担有所减轻。不单“寸土皆无”的佃农、手工业者、小商人等基本上摆脱了丁银的“赔累”,有了更多的人身自由和谋生出路,而且“丁多地少”的自耕农和半自耕农,也在废除丁银后只在自己负担的为数不多的田赋银中摊入极少量的丁银,负担较前也有所减轻,即使中小地主,其田赋负担虽“较诸原额为过之,然一切杂办丁徭尽行除豁,民止知有田赋一项,胥吏不得以为奸,则浮费省别无算,岂不名增而实减哉?”③咸丰时人王庆云在评论摊丁入亩时说:“惟均之于田,可以无额外之多取,而催科易集。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其有田者也。甲甲无减匿,里户不逃亡,贫穷免敲扑,一举而数善备焉。所不便者,独家止数丁而田连阡陌者耳。”④这虽有夸大,但也反映了一定的历史事实。赋役负担的比较公平合理,当然会对久困于役的广大劳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有着一定的刺激作用。康熙、雍正、乾隆时期社会经济尤其是商品经济的空前繁荣,与此是有密切联系的。第三,进一步削弱了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推动了人口的迅速增长。“丁口之输赋也,其来旧矣。”丁役或丁银,包括所有匠班银、盐钞银等,历来就是封建国家对其臣民部分人身占有的具体体现和显著标志,是一种纯粹的“超经济强制”。经过人民群众长期艰苦斗争的结果,这种依附关系在不断地被减弱着。在明末农民战争的推动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影响下,入清以来,这种削弱的趋势更为加速。康熙十一年(1672),浙江的盐钞银摊入地亩银中;康熙三十六年至四十一年(1697—1702)浙江、湖北、山东等地的匠班银也陆续摊入地亩;五十一年(1712)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更将全国现有的丁银固定,取消了以后滋生部分的人丁税;而摊丁入亩则最后将所有的人头税目也统统摊入田赋银中,总称为“地丁银”。至此,不仅相沿千余年的人头税完全匿迹于史册,开始只按土地的单一标准收税,而且长期束缚人民人身自由的户丁编审制度也日渐松弛,至乾隆三十七年(1772)终被“永行停止”,此后,甚至连过去为征发差役和限制农民外出的里甲制,也开始被专职防盗的保甲制所取代。

  由于摊丁入亩使清廷放松了对人口的控制,解除了丁银的赔累,致使不仅经济发达的江南和东南沿海,“贩夫牧竖,优游于光天化日之下,无征输之苦”①,甚至地处边远的贵州等省,也使“赤贫无田、持手而食之夫,悉得免于追呼”②。因而人民不再大量逃亡和匿隐,人口的统计也较前更为精确符① 康熙《嘉兴府志》卷9《户口》。

  ② 田文镜:《抚豫宣化录》卷2《题请豫省丁粮按地输纳以均赋役事》。③ 乾露夏津县志》卷4《田赋》。

  ④ 王庆云:《石渠余纪》卷3。

  ① 乾露常昭合志》卷3《户口》。

  ② 道光《贵阳府志》卷44《食货略》1。

  实。康熙五十年(1711)全国共有人丁二千四百六十二万余,按丁与口比例为1∶3.16 计算,共计人口七千七百八十余万。雍正八年(1730)则增至二千五百四十八万丁,八千零五十一万余口。至乾隆六十年(1795)则骤增至近三亿口,道光十五年(1835)更突破四亿大关。其增长速度是十分惊人的。当然也不可避免地为我国带来巨大的人口压力,但那已是近现代的事情,不能全归咎于此。恰恰相反,在当时,人口的增长,为社会生产提供了足够的劳动人手,封建依附关系的减弱,又使劳动人民有了更多的迁徙流动自由。其中不少人即相继离开农村,纷纷转入城镇和场、矿,为手工工场(或作坊)和矿山增添了大批的雇佣劳动力,靠劳动换取计日(或计时、计件)工银,以糊口或养家,从而客观上推动了明代已经产生的资本主义萌芽的继续缓慢增长。

  最后,暂时地在一定程度上对大地主的兼并土地起了一些抑制作用,保证了政府的赋税收入,进一步强化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由于摊丁入亩的基本精神是完全根据土地多少征收赋税,地主阶级地多丁少,农民则丁多地少,因此推行的结果,势必使原来由农民负担的一部分丁银转摊到地主身上。故王庆云称“(摊丁入亩)一举而数善备焉。所不便者,独家止数丁而田连阡陌者耳。”甚至在推行摊丁入亩的当时,就有人揭示它“实与贫民者益,但有力之家皆非所乐”①。因此,这一改革遭到大批地主官僚的强烈反对。尚在其试行阶段,归善知县邱家穗便跳出大叫:“人无贫富,莫不有丁身可役。而一邑之中,有田者什一,无田者什九,乃欲专责富户之粮,包赔贫户之丁,将令游惰复何惩?”而甘“使富户坐困于役?”待到摊丁入亩全面推行后,地主阶级反抗更为激烈。理学名臣李光地的本家李光坡极力辩解:“富者虽田连阡陌,不过一身;贫者虽粮升无合,亦有一身。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食毛输税,赋既无偏枯;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均履后土戴皇天。(今对)富者则急其从公,贫者必尽蠲其手足之烈,除其公旬之义,则役非偏枯乎?”①他们不仅千方百计“阻遏其请”;而且竭力煽动“有田之家,同心协力赴上台力辩”②,妄图逼迫清廷收回成命。有的甚至公然纠众闹事,“蛊惑百余人,齐集巡抚衙门,喊叫阻拦摊丁”,并借乡试之机“聚众进城”③,“鸣锣执旗,喊叫罢市”,进行阻挠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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