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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10中国通史第十卷-中古时代-清时期 (上)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847天前 | 60440 次浏览 | 分享到:

  ① 《明清史料》丙编第一本,第90 页,《摄政王谕官吏军民人等令旨》。① 《清世祖实录》卷5,页10、11。

  ② 《清世祖实录》卷5,页20。

  ③ 《明清史料》丙编第1 本第97 页,《清世祖登极诏稿》。

  顺治八年正月福临亲政伊始,即连下数谕,讲述“朝廷治国安民,首在严惩贪官”,“迩来有司,贪污成习”,必须痛加惩治。他为此特恢复巡按旧制,并谕告各省巡按:“朝廷遣御史巡方等差,原为察吏安民”,过去“所差御史,受贿赂,徇嘱托,身已贪污,何能察吏”,著即洗心涤虑,遵奉禁约,毋庇护司道府厅、大贪大恶而纠参老弱州县,倘总督、巡抚、总兵等官,有不公不法、纵兵害民等事,即行纠举①。他相继将贪臣兵备道郑清、徽宁道袁仲魁、江宁巡抚土国宝等革职,土国宝因闻革职严讯之旨,畏罪自缢。多尔衮还拟整顿赋役制度,于顺治三年四月二十六日以帝之名义谕户部:“国计民生,首重财赋,明季私征滥派,民不聊生,朕救民水火,蠲者蠲,革者革,庶几轻徭薄赋,与民休息”,而兵火之余,贪官污吏借口征赋簿册无存,而任意增减,著大学士冯铨往吏部,“察核钱粮款项,拟定赋役全书,进朕亲览,颁行天下,务期积弊一清,民生永久”②。后福临遣臣专办,顺治十四年编成《赋役全书》,颁于全国各地。

  多尔衮、福临又劝民垦荒,整顿漕运,清理盐法,从而生产逐渐恢复,人丁增加,耕地扩大,社会经济逐渐复苏。顺治十八年(1661),官方簿册所载全国人丁为一千九百一十三万余丁、民田五百四十九万余亩,分别比十年前增加了八百五十万余丁和二百六十余万顷。赋税收入也增加了很多。顺治十八年田赋丁税征银二千五百七十二万余两、米麦豆六百一十万余石、盐课银二百七十二万余两,比十年前增收赋银四百六十二万余两、米豆麦三十余万石、盐课银七十六万余两。①五大弊政五大弊政是剃发、易服、圈地、投充、逃人五事,多系沿袭入关前之旧制。满洲习俗,男子将顶发四周边缘剃去寸余,中间保留长发,分三绺编成长辫一条垂在脑后,名为辫子,与汉人全部束发不同。满洲章服与明朝衣冠有显著的差别,前者是缨帽箭衣,窄瘦,后者是方中大袖(士人)纱帽圆领(官),宽大。

  努尔哈赤兴起以后,金国辖区人员均须统一发式服装,所据辽阳、沈阳等汉区,必令官民“削发降”。满洲(时尚称诸申,即女真之转音)人员计丁授田,多役使包衣耕种,禁止包衣逃亡,违者立斩。皇太极也继承了这些政策。

  多尔衮统军入主中原后,立即圈占官民田地,分与八旗王公大臣兵丁,设立皇庄,并下谕兵民剃发易服,“凡投诚官吏军民,皆著剃发,衣冠悉遵① 《清世祖实录》卷54,页3、26;卷55,页13、14。

  ② 《清世祖实录》卷61,页16、17;《清圣祖实录》卷5,页23、24;《清文献通考》卷1。① 《清世祖实录》卷61,页16、17;《清圣祖实录》卷5,页23、24;《清文献通考》卷1。本朝制度”。但因汉人激烈反对,多尔衮考虑到立足未稳,恐政局震动,也不利于遣军征服各地,故于顺治元年五月二十三日下谕停剃说:“予前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今闻甚拂民愿,反非予以文教定民之本心矣。自兹以后,天下臣民照旧束发,悉从其便。”衣冠服制也不变动。①这对安定民心,稳定局势,起了很好的作用,有利于招抚各地故明文武官员归顺。豫亲王多铎、英亲王阿济格于顺治元年十月统军出征后,异常顺利,到第二年五月,消灭了南明福王政权,李自成遇害于湖北通山县九宫山,大顺军败退湖南,山西、陕西、甘肃、河南、江苏、安徽等省悉隶清朝,闽、浙、粤、桂等省指日可下。

  然而,胜利冲昏了头脑,多尔衮却在此时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做了一件极大的蠢事坏事,竟下谕厉行剃发易服。顺治二年六月十五日,他谕礼部:“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有复为此事,渎进章奏,欲将朕已定地方人民仍存明制,不随本朝制度者,杀无赦”。著礼部传谕各地,一体遵行。②这一极端伤害汉族人民感情的野蛮政策,激起全民愤慨,纷起反抗。剃发令到嘉兴,兵民奋杀清府尹胡之臣。剃发令到江阴,人民高呼“头可断,发不可去”,逐县令,起义兵,与清军血战八十三天。抗清烽火刹时燃遍大江南北。多尔衮恼羞成怒,遣军疯狂屠杀,但收效甚微。反剃发反民族压迫的斗争持续了十几年,直到他去世,这场斗争仍风起云涌,使他穷于应付,足足将清帝统一全国的时间推迟了十四、五年。

  多尔衮、福临顽固坚持入关前落后的“满洲藉家仆资生”的农奴制剥削方式,大规模圈占官民田地,逼民投充为奴,设立皇庄、王庄、八旗官员庄田,迫使上百万汉民“离其田园,别其坟墓”,“妇子流离,哭声满路”,生活极端困难,大量死亡。被迫充当八旗王公大臣的近百万汉人包衣,难以忍受八旗贵族官员的残酷压迫,不断地大批逃亡,顺治三年数月里,逃人多至数万。多尔衮、福临沿袭了努尔哈赤、皇太极制定的严禁奴仆逃亡的法令,规定包衣三逃者斩,窝主处死籍没或充军,邻居、甲长、乡约分别鞭责和流徙。山东平度州民人王大臣,因收留身为逃亡旗下家人的父亲王木匠,多尔衮批示:“王大臣著即处斩”,其母、弟给逃奴之主为奴,家产籍没,王木匠鞭一百归还其主,邻佑九家及百家长流放①。福临多次严厉斥责奏请减轻逃人法的汉官,强调指出“满洲将士..以血战所得人口,以供种地牧马之役”,入关以前,“多所俘获”,故“日用充饶”,现在“逃亡日众”,因① 《清世祖实录》卷5,页10;顺治元年七月十四日山东巡按朱郎■:《谨启为广文德,以端王化事》。② 《清世祖实录》卷17,页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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