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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中国通史第三卷-上古时代 (上)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1103天前 | 90495 次浏览 | 分享到:

  武王载饰,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易,苞有三蘖,莫遂莫达,九有九截(《长发篇》)。

  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殷武篇》)。《商颂》五篇所记的成汤事迹,不是歌颂他的丰功伟绩,就是称赞他的勇敢威武,所以《史记·殷本纪》也说:“于是汤曰:‘吾甚武’,号曰武王”。成汤之号武王,可能是由于他之武功赫赫的缘故。

  武王之称,商时无征,甲骨卜辞中尝称为“武唐”(《续》1、7、6);金文中又称“成唐”(《叔夷钟》)。由成汤又作武唐例之,成唐,正是《玄鸟篇》之所谓武汤。

  《荀子·成相篇》说:“契玄王,生昭明,居于砥石迁于商,十有四世,乃有天乙是成汤”。《世本·帝系》也说:“汤名天乙”。天乙,甲骨卜辞中作“大乙”,其例繁多,不胜枚举。大乙,在甲骨卜辞中又时称为“高祖乙”(《粹》162)。这里的高祖,当是远祖或始祖之通称,而大乙之称“高祖”又相当于后代之“太祖”或“太祖高皇帝”。甲骨卜辞中,不但有成汤的专祭而且又说他能够“受又”(授佑)。我们知道,甲骨卜辞中只有上帝能够“受又”,现在成汤有了这种权力,就更说明他在商族社会发展史中的重要地位。

  盘庚迁殷《尚书·盘庚篇》的开首就说到“盘庚迁于殷”,因而《竹书纪年》、《尚书序》盘庚迁殷之说,当是有根据的。司马迁所谓“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治毫”,至帝武乙之时才“去毫,徒河北”(见《史记·殷本纪》),不知何所根据。至于丁山的盘庚迁蒙泽,武丁始居殷虚说①,证据薄弱,似不足信。

  关于殷虚地望,《史记·项羽本纪》有“项羽乃与(章邯)期洹水南殷虚上”的记载,五十年来的考古发掘也证明,盘庚迁都的所在就是今天河南安阳市西北五里的小屯村。据研究,殷虚文化的发展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殷虚文化第一期至殷虚文化第四期,中间没有间断,殷虚文化第四期第七组的年代已与西周早期衔接②。可见,商代未年,殷虚仍为商都。古本《竹书纪年》云:“自盘庚徒殷,至纣之灭,七(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是个有根据的说法。

  《尚书·商书》中为迁徙而作的几篇,《尚书序》称:“仲丁迁于嚣,作《仲丁》”;“河亶甲居相,作《河亶甲》”;“祖乙圮于耿,作《祖乙》”,但都已散佚,现存的只有《盘庚》三篇。在专为盘庚迁殷而作的这三次长篇讲话中,并没有一字谈到迁都的原因。因此,汉代学者以为盘庚迁殷是为了所谓“去奢行俭”(《后汉书·杜笃传》引《奏论都赋》),近世学者又主③ 关于砥石的地望,王国维无说,丁山认为当在古砥水、石济水流经之地,约当今之河北省石家庄以南、邢台以北地带。详见《商周史料考证》第17—18 页。

  ① 见古本《竹书纪年》、《楚辞·天问篇》。

  ② 例如《墨子·非命上》云:“古者,汤封于毫,绝长继短,方地百里”。《荀子·王霸》云:“汤以毫,武王以鄗,皆百里之地也”。《淮南子·泰族训》云:“汤处毫,七十里”。张是由于“避河患”①。近来有人又说:盘庚迁殷“是为了对付北方的强大敌人”②;也有人主张是由于“旧的聚居地方住过一段时间之后,土地的生产力便逐渐衰退,收获年复一年地递减”③;更有人认为这是围绕迁都问题而展开的一种贵族和平民的矛盾斗争①。这些说法,似乎都难成立,所谓“奢侈”本是剥削阶级的本性,不是迁都就能改变的;盘庚自奄西迁北蒙本系渡河远迁,根本与河患无关;商之威胁来自鬼方、■方和土方,乃是商代中叶以后事,不能构成盘庚迁殷的原因;所谓土地生产力的减退,是商周时期普遍存在的问题,当时一直采取土地轮作方法加以解决,也不需要迁都。至于贵族与平民的斗争,即使表现得非常激烈的时期,也不是迁都就可以解决的。那么,盘庚究竟为什么要迁都呢?

  成汤时期的国家权力已经初步确立,奴隶制的社会秩序亦已稳固。但是,成汤死后,却发生了“伊尹放之(太甲)于桐”(《孟子·万章下》)的王室内部斗争。我们知道,商王国的王位继承制度,以兄终弟及为原则,太丁既然早死,王位则应当由太丁弟外丙继承。但是,太甲却没有遵照这个原则,自立为王,这自然是个严重“不遵汤法”(《史记·殷本纪》)的行为。所以作为一个以庖人出身,媵有莘氏之妇,而力成汤的“小臣”或“小臣令”地位,辅助成汤灭夏而王中国的伊尹,便不能不起而维护“汤法”把他“放之于桐”了。不过,太甲虽曾一度被逐,后来由于他能“悔过自贡,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史记·殷本纪》)。太甲重新复位,并且有所作为,获得了“太宗”圣君的称号。由此可见,商王国建立伊始,王室内部的斗争就是如此尖锐和剧烈。仲丁以后,《史记·殷本纪》载,在仲丁、外壬河亶甲、祖乙、祖辛、沃呷、祖丁、南庚以至阳甲之间,一直闹着“(诸)弟于或争相代立”,形成了“九世乱”。按照商代继承制度,仲丁为大戊长子,其子祖乙本无继承权,王位应当传给河直甲子,但是仲丁子祖乙却用非法手段夺去了河亶甲子的合法继承权。特别是祖辛、祖丁、阳甲三代,王位争夺尤为剧烈。按照当时的继承制度,祖辛传位于弟沃甲后,再传下一代时,王位本应由沃甲子南庚继位,但却被祖辛子祖丁夺去了。祖丁死后,沃甲于南庚又重新夺回王权。南庚夺回王权后,按理祖丁家系本应永远失去继承王位的权力,但其于阳甲又再次夺得了王权。由于当时王位不能按照规定秩序继承,因而也就造成了王室内乱,削弱了商王国的统治力量,出现了“隋侯莫朝”(均见《史记·殷本纪》)的政治局面。这就是盘庚迁都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说,盘庚即位后所以那般极力主张迁都,主要是为了解决由于王位争夺而产主的王室内部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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