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密码

安全问题

注册 忘记密码?
  • 为赛事评奖做准备,网站测试开启文章评论功能,请大家阳光交流,不吝赐教!评论需要登录账号,没有账号点击注册。
边塞艺苑
中国通史第三卷-上古时代 (上)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1100天前 | 90067 次浏览 | 分享到:

  《■ 》铭中明指厉王奔彘事,可知此必为宣王时器。其铭记载这次“国人”暴动说:“..有进退,■邦人、正人、师■“人又(有)罪又故(辜),乃■倗即女,乃■宕,卑(俾)复虐逐氒师,乃乍余一人咎。”这里是说,等到要进退僚属,或民众有罪过的时候,只派属员去告诉■,而自己却照样淫怠,因而造成了邦人、正人和师氏人驱逐国君和官长的事件。铭文中的“邦人”即国人;“正人”指长官之部属;“师氏人”指军旅。可见,参加这次暴动的除“国人”之外,还有“正人”、“师氏人”等,史载当时的“国入”围王宫,袭厉王,厉王出奔于彘(山西霍县),朝政由共伯和掌管,史称“共和行政”。

  这种“国人”暴动,在京城以外的诸侯国中似也有所发生。《诗经·大雅·桑柔篇》当是周厉王、宣王时代芮国诸侯芮良夫所作。诗中说:乱生不夷(平),靡国不泯(乱)。民靡有黎(黎民),具(俱)祸以烬。于乎有哀,国步斯频(危险)!

  可见各地都在暴动。就是在芮良夫国内也有起义。如云:忧心慇慇,念我土宇。我生不辰,逢天 (大)怒!自西徂东,靡所定处!多我觏徂,孔棘我圉!

  原来他也象周厉王一样,“自西徂东”,向东方逃难。这次暴动,首先是在京城爆发,后来扩展到了整个关中地区,因而,暴动沉重地打击了周王朝的统治体系,王室继续衰微,以至连王位也难维持下去。

  共和行政厉王出奔彘地,继之共和行政,维持了十四年。《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起于共和元年,这是我国历史有确切纪年的开始。

  《史记·周本纪》说:“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这可能是司马迁的误解。古本《竹书纪年》云:“共伯和干王政。”

  “共和十四年,大旱,火焚其屋,伯和纂位立。”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载王子朝告诸侯之辞又说:“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诸侯释位,以间王政”。杜预注云:“间,犹与也。去其位,与治王之政事。”这分明是说共伯和在摄行王政,哪里是什么“周公、召公二相行政”呢?四周晚朗的《师■■》铭云:白亶父若曰:“师■!乃祖考有勋①于我家,女有(佑)佳小子。余令女死(尸)我家..郭沫若说,伯亶父即共伯和,也就是《师■■》、《师兑■》的“师亶父”,确甚。杨树达更为具体地说:“彝铭屡见‘王若曰’之文,非王而称‘若曰’者,仅此器之白亶父,若非白亶父有与王相等之身分,安能有此。..《礼记·曲礼篇》:‘天子未除丧曰予小子’,知古天子有自称小子之事。《君奭篇》曰:‘在今予小子旦非克有正’。

  又曰:‘今在于小子旦若游大川。’说者以周公摄政,故自称予小子,今此铭记伯亶父自称小子,与《君奭篇》周公自称相类,则伯亶父又非以共伯和释之不可”①。可见,“共和”为共伯和,实无问题,西周时代宗法等级制度的最高代表者是周天子。周天子在政治上是天下诸侯的共主,在宗法上又是所有姬姓封国的最高族长。可是,共伯和在厉王奔彘以后,僭居王位,代行政事本身,就给当时笼罩在一切之上的宗法等级制一个致命的打击。正是由于这时的宗法制度开始了崩坏,宣王即位后,为了维持奴隶主贵族的统治秩序,召穆公(召虎)召集宗族于成周,讲求亲亲之道,发扬宗法之义,企图弥补已经开始破裂的宗法制度。《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载此事云:“召穆公思周德之不类,故纠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诗曰:‘常棣之华,鄂不■■,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其四章曰:‘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如是,则① 《资本论》第3 卷,第1035 页,人民出版社,1953 年版。

  ① 董鼎:《书传辑录纂注》卷二引。

  兄弟虽有小忿,不废懿亲。”

  宣王“不籍千亩”与“料民于太原”

  共伯和执政十四年后,厉王的太子静即位,是为宣王。这个时期的重大历史事件,一为“宣王即位,不籍千亩”(《国语·周语上》),二为“既亡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史记·周本纪》)。

  我们知道,在西周奴隶制国家里,国王是全国土地的唯一所有者。每一个别的公社农民,只有通过其所属的公社才能领得自己的分地。正是因为分地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国王,所以每一个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也就属于这个最高统一体。西周时期的公社所有制分为公用所需部分即“公田”和公社农民所需部分即“私田”,所以当时“野”中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是以耕种“同养公田”的“公田”、在“国”中的则是以耕种“籍田”即“国”中“公田”而出现的。先秦文献中的“藉”(一般误作“籍”)字即耤,也就是“借”,是指借公社农民之力给自己耕种“藉田”。由于这是当时奴隶主义族进行统治的经济基础,所以每年春季周天子按例率领公卿百吏等举行“耤礼”,也简称曰“耤”。这是一种古礼,是不可以废除的。可是“宣王即位,不籍千亩”,这就说明从此时开始已经废除了这种籍田仪礼。这主要是因为铁制工具的出现,生产力的发展,使得西周末年的农作物的产量有了进一步地提高,公社农民对“私田”上的劳动增加了兴趣,因而出现了“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无田甫田,维莠桀桀”(《诗经·齐风·甫田》)的“公田”荒芜现象。针对这种“公田不治”(《汉书·食货志上》)的情况,当时的奴隶主贵族便一反过去传统即“公田”上收获物归公,“私田”上的归公社农民所有的办法,而改选其长势好的地块临时作为“公田”进行剥削。《诗经·大雅·桑柔篇》云:“好是稼穑,力民代食;稼穑维宝,代食维好!”这里的“稼穑”,是指“私田”里的收获物;“力民”,当即《诗经》中常见的“田畯”;“代食”,即代蚀、剥削。全句意谓:你特别喜爱的“私田”上的收获物,叫力民为你代蚀;你知道以稼穑为宝,你知道宠信代你剥削的人,这也就是《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何休注所说的:“时宣公无恩信于民,民不肯尽力于公田,故履践案行,择其善亩谷最好者税取之。”《国语·周语下》载太子晋的谏语中的“厉始革典”,大概也是指此而言。《国语·鲁语下》记“季康子欲以田赋”使冉有访问孔子,孔子不对,而私下对冉有说:先王制土,籍田以力,页抵其远迩,赋里以入,而量其有无,任力以夫,而议其老幼,于是乎有鳏寡孤疾,有军旅之出则征之,无,则已。..若子季孙,欲其法也,则有周公之籍矣!若欲犯法,则苟而赋,又何访焉!这段材料与《左传》哀公十一年所记大体相同。但是《左传》把《鲁语》中的“周公之籍”写作“周公之典”,可见,后者的“典”就是前者之“籍”。据此,我们可以断定《周语》中的“厉始革典”的“典”,就是这个“周公之典”,所谓“革典”就是“变籍”,也就是指的变革自古以来的只剥夺“公田”上的收获物而“私田”上的收获物归公社农民所有的传统习惯。这当是“厉始革典”的实际内容。韦昭注云:“革,更也;典,法也。厉王无道变更周法”,颇是。这一变化也就使得周天子每年要在“籍田”上举行籍田礼,变成了完全没有意义的事情。这种籍田礼仪的废除,虽然是当时生产力发展和阶级斗争激他的必然结果,但却反映了我国古代公社所有制即井田制度从此开始了量的变化,动摇了周王朝的统治基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