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家地主是最高地主以下的较高等级,其中又有一些小的等级。世家地主及其间的小的等级,都有土地所有权,而且都享有特权。但他们享有的所有权,是有限度的,他们之间所享有的特权也有数量上和程度上的差异。他们从皇权那里,得到赐爵、赐土地、赐民户、赐赋税。这其间最根本的一项,是土地,是土地所有权。世族地主从皇帝那里得到这些东西,不能说不归他们所有,但这些东西,包括土地在内,都是不能转让的,而且世族地主于赐地以外,按照法令,也不许用任何手段取得别人的土地。这就表明,世族地主的土地质有权是受限制的,是不完备的,在所有权的程度和数量上,都是不能跟最高地主相比拟的。
商鞅变法,“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② 《史记·平准书》。
③ 《史记·平准书》。
④ 《汉书·哀帝纪》。
家次”。这大意是说,把尊卑、爵秩的等级弄明白,各按军功的差异,排列顺序;对于所占有的田宅、臣妾、衣服,按尊卑和爵秩等级的门第,排列顺序。这是在军功地主内部又有不同的等级,田宅和衣服都随着它们的主人而人格化了,它们也都具有主人的爵秩等级。这表明地主对土地的私有,也表明私有在等级上的限制。所谓“臣妾”,当即奴婢。对于封建等级所有制来说,作为劳动力的民户比奴婢更为重要。封户的多少,是地主占有财产更直接的标志。这正如马克思所说,“在欧洲一切国家中,封建生产的特点是土地分给尽可能多的臣属。同一切君主的权力一样,封建主的权力不是由他的地租的多少,而是由他的臣民的人数决定的,后者又取决于自耕农的人数。”①这虽说的是欧洲的情况,但对中国也同样适用。本书第一卷曾引用《九章算术》卷三,如下的一例:[问]今有大夫、不更、簪褭、上造、公士,凡五人,共猎得五鹿,欲以爵次与之,问各得几何?
答曰:大夫得一鹿、三分鹿之二。不更得一鹿、三分鹿之一。簪褭得一鹿。上造得三分鹿之二。公士得三分鹿之一。
这一例虽不直接涉及土地制度,但也反映在物权享有上的等级制度、等级观念。
豪族地主中,有一部分人享有合法的土地所有权。如被迁徙的六国后裔,曾赐予田宅。但多数豪族和所有高资地主,实际上占有大量土地,却没有取得合法的土地所有权。东汉末,荀悦论“豪强富人占田逾侈”,说:“土地者,天下之本也。《春秋》之义,诸侯不得专封,大夫不得专地。今豪民占田,或至数百千顷,富过王侯,是自专封也。买卖由己,是自专地也。”这可见当时合法的土地权跟非法的实际占有之间的矛盾。从当时的土地制度来说,豪族地主究竟还有部分的合法权力,豪族的土地权应比高资地主要高一个等级。
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初期,我国史学界对封建土地所有制问题,展开不同意见的争论。侯外庐对封建主义土地所有权的非运动的性质,封建主义所有权跟原始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所有权的区别,以及封建主义所有权同政治权力的密切结合,都提出了有益的论断。中国封建主义土地所有制的研究,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须作更为深入的探讨。
① 《资本论》第一卷第785 页,人民出版社1975 年。
第二节官田和民田秦汉时期封建土地所有权的等级差异,反映在土地占有关系上,主要是官田和民田的区别。在官田和民田的内部,又都各有不同的类型。官田之内,有官府直接管辖的田,有封赐高爵和官宦人家的田,有牧场,有屯田。民田之中,有受赐的田宅,有来自历史的继承,有来自买卖和兼并。在所有这些土地占有形态中,基本上都离不开小农对土地的占有和使用。
小农对土地的占有和使用小农对土地的占有和使用,都是在小块土地上,由一夫一妻为主要劳动力的个体家庭成员,进行耕织结合的生产劳动。秦自商鞅变法,就推行这种制度。在这样的制度下,农民不同于奴隶,他们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和自行生产的自由,他们的生产兴趣提高了。同时,他们也不同于村社成员,他们有了自己可以从事生产的固定的土地,不再需要定期轮换耕地了,他们成为跟土地密切结合的农民,这也必然提高他们的生产兴趣。农民生产兴趣的提高,是刺激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
战国中期,孟子在对齐宣王说到为民制产的重要性时说,“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这些话透露了战国时期那样社会大动荡的时期能不能为民制产,是统治者面临的巨大的挑战。商鞅以授田的政策招徕三晋之民,就是针对当时政治经济发展局势的一种有实际效益的办法。孟子作为一个思想家,针对当时局势的特点,提出了为民制产的方案。他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①这个方案的生活条件和生产条件是小农家庭所需要的,也是在一般正常情况下所可能作到的。孟子所说的庠序之教,也是要求从维护小农家庭的父家长制特点出发,进行相应的道德教育。孟子认为,实行这个方案,“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这就是他对于历史前途的看法,认为小农经济必然要发展。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还属于一种理想,但这也可能反映当时东方国家中已经出现的某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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