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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第七卷-中古时代-五代辽宋夏金时期 (上)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1016天前 | 54059 次浏览 | 分享到:

  后唐都城河南府的附郭县洛阳、河南两县与城内的坊之间,出现了厢,上述诏令即称洛阳城内“诸厢界内,多有人户侵占官街及坊曲内田地”等,这是厢的早期记载,是宋代“厢坊制”的萌芽。天成三年(928)的“金吾每奏左、右厢并平安”①,是将都城洛阳城内的治安分属左、右厢。

  北宋都城开封的“厢坊制”

  北宋时,逐渐形成以厢统坊新的城市制度“厢坊制”,这首先是从北宋首都东京开封府城开始的。至道元年(995)十一月,宋“太宗以旧坊名多涉俚俗之言”,“诏张洎改撰京城内外坊名八十余。分定布列,始有雍、洛之制”①。这只是一次模仿唐代首都长安与陪都洛阳坊市制度的形式,划定街区标明各坊区域,建小鼓楼,挂上坊名,却并无围墙,更没有东市、西市之类的市。

  但是,仍实行唐代首都附郭县“赤县”统治城内及城外乡村的制度,直到咸平三年(1000),开封府首县浚仪县(后改祥符县)的知县樊证请求调为外任官时,宋真宗还“谓宰臣曰:京师浩穰,赤县(开封、浚仪)最为要① 范成大:《吴郡志》卷10。

  ② 高斯得:《耻堂存稿》卷5《宁国府劝农文》。

  ① 《旧五代史》卷4《梁太祖纪》四。

  ① 《五代会要》卷26《街巷》。

  剧,官得其人,则民事皆理。宜择有操守不畏权豪者为之”②。景德四年(1007)闰五月,又因“京城内外诸厢,比差禁军巡检,盖察寇盗,如闻以觇事为名,取求财物”,京城的县官对此无能为力,所以“宜令开封府侦捕严断”③。开封城内不再由附郭县管而改开封府直接管辖,可能就是在此前后开始的。同年七月,因开封“府事繁剧”,而“诏开封府判官、推官,各增置一员,以狱讼刑法为生事,户口租赋为熟事,分掌之”;当是京城内改由开封府直接管辖后在官制上的反映。当时的开封城内分为旧城内左第一、第二,右第一、第二等四厢,新城内分为城东、城西、城南、城北等四厢,共八厢,由开封府管辖,每厢统二坊至二十六坊不等,共一百二十一坊。每厢设厢典、书手、都所由各一人,称为厢吏,下设所由、街子各数人,行官数人至十多人。“厢”相当于今日中国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坊”设坊正,“坊”相当于今日城市的“居民委员会”①。

  天禧四年(1020)开封府又改为“推判官止分左、右军厢,无生熟事之别也”②,这实际上是将开封城内划分为左、右军厢两个区,但还不是正式的一级行政单位。为了适应新情况,新城内的城南厢划分为“城南左军厢”和“城南右军厢”,城北厢也划分为“城北左军厢”和“城北右军厢”,分属左、右二军厢,左右二军厢各统五个基层厢。

  熙宁三年(1070)五月,以京朝官四人“分治开封府新旧城的左、右厢”,当时称“都厢”,相当于今日城市的四个区政府,分别管辖二或三个基层厢。同年十一月,“开封府近许四厢各置官一员,而逐厢决事不多”,于是“止令京朝官两员分领两厢”③,合并为左、右两厢(即合并为两个区),各辖五个基层厢,长官称“管勾左(或右)厢公事”,机构称“左(或右)厢公事所”,城市设区,这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历史上的创举。

  元祐元年(1086)六月,恢复为四个都厢;元祐四年再并为两个都厢,绍圣元年(1094)六月,又恢复为四个都厢。“都厢”公事所,可以处理杖罪六十以下的案件。其他情况大体与县级相当,北宋末年常以“四厢赤县”、“四厢十六县”(开封府属县)并提。

  南宋都城临安的“厢坊(巷)制”

  南宋首都临安府城内原分为左、右两厢(基层厢),绍兴二年(1032)

  高宗驻临安,仿照京城(指开封)之制增为四厢(基层厢),治安方面虽由三衙的马、步军司军士分左、右厢巡警,但没有设置行政机构“都厢”。临安府自绍兴八年(1138)正式定都以后,不仅城区日益繁华,而且府城外的草市镇也日益兴盛,“府城之外,南北相距三十里,人烟繁盛,各比一邑”,绍兴十一年五月,首先于城南、城北各设一厢,相当于都厢,称为城南左厢、城北右厢,“差亲民资序京朝官主管本厢公事,杖六十以罪听决”④。乾道时,② 《五代会要》卷12《金吾卫》。

  ③ 《宋会要辑稿》方域1 之12。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7,咸平三年四月庚午。

  ② 《宋会要辑稿》兵3 之1;参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5,诸“厢”作诸“庙”,误。③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6,景德四年七月壬申。

  ④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6,景德四年七月壬申。

  在临安城外又设城东厢、城西厢,也就是城郊设四个区。

  绍兴二十六年(1156)十月,“初置临安府左、右厢官二员”,“分掌词讼,以京朝官为之”。当时临安城内除宫城厢外还有左一、左二、左三厢,右一、右二、右三、右四厢(左一厢后分为左一北厢、左一南厢),分属城内左、右两都厢,即城内分为两个区。但到次年六月,即因都厢主管公事官“徇情曲法人多嗟怨”而被撤消①,仍由临安府直接统辖七个(后为八个)基层厢,每厢辖四至十八坊(巷)。

  临安的坊就是街巷,只是在巷口立坊名,大多数坊有坊、巷两个名称,通常坊名文雅而巷名俚俗,如融和坊即肉市巷,而德化坊“旧名木子巷,今在对岸潘阆巷口立”②;有的甚至坊巷同名,如天井坊又称天井巷、修文坊又称修文巷;有少数街巷就没有坊名,如新街、后市街、新开北巷、新开南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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