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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中国通史第八卷-中古时代-元时期 (上)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862天前 | 28903 次浏览 | 分享到:

  ① 《元典章》卷二○《存留钞本》。

  ② 刘埙:《隐居通议》卷三一。

  坏。”成宗命“自今一切赐与皆勿奏”(以上均见《元史·成宗本纪》),赏赐有所节制,并停罢了海外战争的准备。但财政亏空已很严重,做佛事、营建、中买珠宝等项冗费远较世祖时增多,仍不得不借助于增印纸币支用,至元钞年印造数大德三年大幅度回升至九十三万余锭,六年又增至二百万锭。实际上不能兑换的无本虚钞再度泛滥,物价踊贵。大德七年郑介夫上《太平策》,谓其时“钞价贱,物价贵,昔值一钱,今值一两”,涨幅达十倍①。这虽然是夸大之辞,但钞值大贬确是事实。据记载,大德末银的时价每两为中统钞20 贯②,比至元二十四年官定比价又高一倍。官府收课的银折价也定为1∶20①。民间制造伪钞的犯罪活动日益猖獗,按郑介夫较夸张的说法,“今天下真伪之钞几若相半”,因用本少而获利大,“立法虽严,终莫能戢”,这也加重了钞法的败坏。由于“金银有入而无出”,钞库无本称提,加以钞日益轻,金银与钞的兑换实际上陷于停滞,大德八年,干脆解除了金银私下买卖的禁令,各平准行用库皆取消平准,只称行用库。

  ① 《历代名臣奏议》卷六七。

  ② 《元典章》卷四三《杀死二人烧埋银》记大德十年事;又Wassaf 书记银一balish(锭)当钞20 balish,所反映的正是成宗末年情况,见页43。

  ① 《元典章》卷二二《银中盐引》。

  第四节至大变钞及其失败大德十一年(1307)武宗即位,诸王朝会,依成宗例增赐金银。武宗原在漠北守边,其皇位系通过政变而得,对诸王、勋戚、军帅更加滥行赏赐以博取拥戴。八月,中书省奏:“以朝会应赐者,为钞总三百五十万锭,已给者百七十万,未给犹百八十万。两都所储已虚。”九月,又奏:“常赋岁钞四百万锭,各省备用之外,入京师者二百八十万锭,常年所支止二百七十万锭。自陛下即位以来,已支四百二十万锭,又应求而未支者一百万锭。”至大元年(1308)二月,中书省臣以赏赐等所用帑藏已空,至预卖盐引以补之,而一切经费尚需用钞820 余万锭,乃奏称:“臣等固知钞法非轻,曷敢辄动,然计无所出,今乞权支钞本七百一十余万锭,以周急用。”(《元史·武宗纪》)据次年三月中书省报告,至大元年适逢岁俭,税赋收入不到原额一半,而全年支出钞又达1000 万锭。连续两年开支如此浩大,朝廷无计可施,只得动用巨额钞本,这就势必大大加剧了大德年间开始的通货膨胀,诸物踊贵,钞虚数倍①。从元年十一月起,中书省就一再以“国用不给”告急,财政危机十分严重。

  大德十一年末,就有人提出改行银钞、铜钱,中书省及枢密院、御史台、集贤、翰林诸臣集议,以为不便。至大二年七月,乐实(曾任山东宣慰使)奏言钞法大坏,宜变更钞法,并图新钞式以进,又奏请设立尚书省主持新政。其议得到权臣脱虎脱、三宝奴等的支持,被采纳。八月,诏立尚书省,以脱虎脱为右丞相,擢乐实与三宝奴并为尚书平章政事。九月,决定改造新钞,称“至大银钞”,下诏颁行。诏曰:“昔我世祖皇帝既登大宝,始造中统交钞,以便民用,岁久法堕,亦既更张,印造至元宝钞。逮今又复二十三年,物重钞轻,不能无弊。乃遵旧典,改造至大银钞,颁行天下。至大银钞一两,准至元钞五贯,白银一两,赤金一钱。随路立平准行用库,买卖金银,倒换昏钞。..金银私相买卖及海舶兴贩金、银、铜钱、绵丝、布帛下海者,并禁之。..中统交钞,诏书到日,限一百日内尽数赴库倒换。茶、盐、酒醋、商税诸色课程,如收至大银钞,以一当五。颁行至大银钞二两至二厘共十三等,以便民用。”(《元史·武宗纪》)遂罢中统钞,只以至大银钞与至元钞母子相权行用,并再次禁止金银私相买卖。诏书所定金、银与至大、至元钞兑换比价,宣布了将至无钞贬值60%(由2 贯同银一两贬为5 贯同银一两),中统钞随之贬值(25 贯同银一两)。三年,印造至大银钞145 万余锭。自大德年间至元钞法渐坏,朝野颇多主张恢复前代钱法,以钱、钞相权并用。至大二年九月下诏颁行银钞后,又下《行铜钱诏》(见《元文类》卷九),并命于大都立资国院为主管机关,置山东、河东、辽阳、江淮、湖广、川汉泉货监六,各处产铜之地置提举司十九。御史台奏言:银钞初行,又兼① 苏天爵:《高昉神道碑》,《滋溪文稿》卷十一。

  行铜钱,虑有相妨;拘刷民间铜器甚急,弗便。诏命与省臣复议。三年正月,遂定行钱法,立资国院及诸处泉货监、提举司。铸造铜钱两种,小者称“至大通宝”,面文为汉字楷书,一文准至大银钞一厘;大者称“大元通宝”,面文为八思巴字,一文准至大通宝十文。历代铜钱,悉依古例,与至大钱通用;其当五、当三、折二,并以旧数用之①。二月,尚书省奏:今既行至大银钞,乞以至元钞输万亿库收藏,销毁其板,只以至大钞与铜钱相权通行为便,诏从之。遂罢印至元钞。八月,以行用铜钱诏谕中外。

  变更钞法和行用铜钱造成货币制度的更大纷乱和对人民更多的掠夺。当时中统、至元二钞行用已久,发行量甚大,武宗即位后又滥支钞本,达一千多万锭(《元史·武宗纪》至大二年九月),钞虚物贵已甚,却仍未能从节用着手,只图以倍数更大的新钞贬抑、取代旧钞,并增加课税②,来挽救钞法。在议更钞法时,就有人提出:“今钞已虚数倍,若复抑之,则钞虚而物愈贵,非法之善也。”③果然,至大银钞颁行后,因倍数太多(比至元钞高五倍,比中统高二十五倍),轻重失宜,钞币信用益虚,物价更加腾踊④,如成宗初年至元钞2 钱可买盐4 斤,此时因盐课提高,至元钞贬值,还不够买一斤⑤。铜钱则“鼓铸弗给”,乃许新钱与前代旧钱并用,朝廷所发新、旧钱尚有数,而民间收藏者多至不可胜计,新旧钱恣用,实壅害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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