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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艺苑
中国通史第八卷-中古时代-元时期 (下)
来源: | 作者:白寿彝 | 发布时间: 813天前 | 23394 次浏览 | 分享到:

  虞集在当时文学儒士中享有盛名,是以一时大典、制诏、册文多出其手。然而他并未得到文宗真正的信任,仅被视为为皇权利益服务的词臣而已。虞① 虞集书“顺帝非明宗子诏”事,见《元史·虞集传》,根据《元史·文宗纪》卷三四,至顺元年(1330)八月,文宗大驾才至京师,御史台臣即请立燕王为皇太子,文宗言俟燕铁木儿至,共议之。是以知这之前(在上都时)文宗早有立皇太子意。故虞集书诏事,当取在至顺元年。

  ① 据《续资治通鉴》卷二○八《元纪·二十六·考异》云:“《元史·虞集传》以顺帝‘此我家事’之言系于元统二年,按其时尚未追理文宗旧诏也。盖《元史》连书之,失之限断,今酌于至元六年。又《庚申外史》谓顺帝撤去文宗庙主。并逮当时草诏者。瞿宗吉《归田诗话》云:集已谢病在家,以皮绳拴腰,马尾缝眼,夹两马间,逮捕至大都,则以文宗亲改稿呈上。帝览之曰:‘此朕家事,外人岂知!’即脱脱亦为之言,得释,然两目由是丧明。宗吉所述,近委老之言,殆恶集者为之也。使文宗当日果有亲改诏书,是为御笔改定,其稿当藏之禁中,岂得为集所藏,留为他日地步耶?”所见甚是。另,从虞集诗文来看,是年,虞集一直居在临川且目未丧明。

  集亦知晓上层政治斗争的险恶,故“每承诏有所述作,顾问古今政治得失,尤委曲尽言,或随事规谏,出不语人,谏或不入,归家悒悒不乐。家人见其然,不敢问其故”。在文宗朝复杂多变的政局中,尽管虞集小心谨慎,但还是因其受到文宗所谓的“知遇之隆”而被许多人所嫉妒。一日,虞集受命草封营都王制,贵臣阿荣、巎巎因平素嫉集,乃传谬言,令集制封营国公制。虞集完稿,丞相来索取发现其误,问其故,虞集乃知是此二人所为,即请重新易稿以进。后始终不言此事,故人皆以为“集有雅量”。

  虞集待人处世上亦讲求孝友。其弟虞槃早卒,留下遗孤,集抚育如己子。其孟兄虞采曾因管库输赋京师,亏损数千缗,虞集乃尽力借贷代为偿还,无难色。其交友以“尚德”为准则②。遇“山林之士知古学者,必折节下之。接后进,虽少且贱,如故己。”而对“权门显赫,则未尝有所附丽”。归老后,虞集家贫,然“平时居口未尝言贫”①,常受到邻里乡亲、故友门生的接济,于其求碑跋、墓铭,有求必应,然却未尝苟作。尝有南昌富民伍真父,富甲一方,死后,其子使人求虞集作墓铭,并以中统钞五百锭为赠,虞集不许而罢。

  文章学术虞集于经学,博洽精深,在其著文立说之间,每言陆子、朱子“皆为圣人之道,互相发明”②。与吴澄、郑玉等人一样,无门户之见。其为文,好“穷拯本原,研精探微”,其诗赋亦是“质而不惺,华而不靡”,被时人列为“元诗四大家”之首。著有《道园学古录》五十卷,为其幼子翁归与门人李本于至正元年(1340)所整理编辑。

  子四人,长子安民,知吉州路安福州;幼子翁归,业进士。门生弟子著名者:苏天爵、王守成等。交游最厚者:袁桷、范椁、陈旅等。

  ② 虞集:《跋山谷书萧济夫墓志后》,《道园学古录》卷四○。

  ① 赵汸:《跋刘郎中所藏邵庵先生戴竺图诗序》,《东山存稿》卷五。

  ② 虞集:《吴澄行状》,《道园学古录》卷四四。

  第五节苏天爵仕历与政绩苏天爵(1294—1352),真定(今河北正定)人。父志道,曾任岭北行中书省左右司郎中,在和林救荒有惠政。苏天爵由国子学生公试,名列第一,而入仕途。初任大都路蓟州判官,守丧后调任功德使司照磨。泰定元年(1324),改任翰林国史院典籍官,升任应奉翰林文字。至顺元年(1330),预修《武宗实录》。二年十一月,升修撰,又擢任江南行台监察御史。

  当时,“朝廷虑天下断狱之未审,用中书御史台议,遣官审覆”①。断狱未审,实际上是豪民猾吏枉法害民。至顺三年,苏天爵到湖北考察狱案,遍历各地,不辞劳苦,“事无巨细,必尽心焉”②。结果,所平反者共八事,所揭发豪右与蠹吏勾结枉法者又数事,治绩卓然,声名远播。不久,调入京师为监察御史,道改奎章阁授经郎。

  元统元年(1333)他复任监察御史,在职四个月中,“所劾五人皆权要,所举百有九人则世臣耆德与一时之名流,而于外官下吏草泽之士,有弗遗也”③。所上章疏达四十五件,“自人君至于朝廷政令、稽古礼文、闾阎幽隐,其关乎大体、系乎得失者,知无不言。”(《元史·苏天爵传》)后来黄溍读到这些奏稿,感慨地说:“始知天下未始乏材。”(《黄金华集·读苏御史奏稿》)

  元统二年,苏天爵预修《文宗实录》,迁翰林待制,不久任中书右司都事,兼经筵参赞官。后至元二年(1336),由刑部郎中改御史台都事。三年,迁礼部侍郎。五年,出为淮东道肃政廉访使。在淮东,他的作为一如在湖北之时,于是“宪纲大振,一道肃然。”(《元史·苏天爵传》)不久,又调回京师任枢密院判官。六年,改任吏部尚书,拜陕西行台治书侍御史,复为吏部尚书,升参议中书省事。他一如既往,恪尽职守。

  至正二年(1342),苏天爵任湖广行省参知政事,迁陕西行台侍御史。

  四年,召为集贤侍讲学士,兼国子祭酒。五年,出为山东道肃政廉访使。这年十月,元顺帝命奉使宣抚巡行天下,他被召回集贤院,巡视京畿道。顺帝诏书称,“民间一切兴利除害之事,悉听举行。”(《元史·顺帝纪》)他大力纠察“吏之奸贪”,兴除者七百八十有三事,纠劾者九百四十有九人。但此举得罪了当时的丞相①,竟以不称职而罢归。七年,顺帝察其受诬,再予启用,赴任江浙行省参知政事,管理江浙财赋,有条不紊。后又历任大都路都总管、两浙都转运使和江浙行省参知政事等职。十二年(1352),红巾军起义波及江东,他节制军队进行对抗,“以忧深病积,遂卒于军中”(《元史·苏天爵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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